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时间:2022-07-17 14:45:03  阅读:

【摘 要】党领导中国革命走向成功,奠定了其在各族人民心中的领导地位,更使其成为革命成功后领导中国各项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宪法中明确了党的领导地位。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并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在国内经济蒸蒸日上人民生活水准不断提高的进程中,人民亦坚定选择党成为中国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核心,并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关键词】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全面贯彻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其理论上的逻辑是基于党对中国当前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当然亦需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而实践中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取得了巨大成功的事实,则人民当然选择通过党全面领导各项法律事业、把党的领导推进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来实现中国的法治大治和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既是时代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客观需要;也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路径。

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的时代要求

党领导中国革命走向成功的历史事实,奠定了其在全国人民心中的神圣地位,故在建立新中国带领全国人民走向幸福生活的选择中,中国人民包括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代表都一致推选由中国共产党来完成这个历史使命,则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推进依法治国、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则成为人民对党的期待和时代的需求。

(一)效力来源:宪法中对党领导地位的明确规定是其在宪法、法律层面上具备领导权力的效力来源,也是需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的法律依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从国家根本大法——宪法层面上对党的领导地位的确立,是党的领导在法律逻辑上的根本体现。

(二)现实需要:依法治国全过程需要党的领导的全面贯彻

由于党的领导是对当下中国各项事业的全面领导,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的大事也当然离不开党的领导,而且还需要党的领导的全面贯彻。因为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基于这一宗旨,那么在党的领导下立法为公、司法为民的法治目标才能够实现。

近年来,对历史上由于技术条件限制而形成的冤假错案,在党的领导下坚决予以纠正;而对由于违规违纪或玩忽职守而造成的错误案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前后错误处理的一些刑事案件,如聂树斌涉嫌强奸、杀人案件,在党的领导和法治监督下,最终通过再审而获得了迟来的公正判决。可以看出,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各个细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和时代要求。诸多案例得到了公平处理,当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办事、事无巨细都能做到位并让群众知情满意、让老百姓获得了认可和温暖,这是最有说服力和证明力的时代证明。

(三)党领导依法治国法治实践的推动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出来并不断与时俱进,通过高水准科学立法、文明且严格地执法、司法公平公开,推行判决书公开上网机制且实行办案法官终身追责制度,既稳定了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的安康提供了有序保障,更依法维护了涉嫌违法者、犯罪者依法没有被剥夺的那部分合法权益,实现了法治下的平等与公平。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实现了法治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维护老面姓的菜篮子工程,亦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人民健康的投机、违法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依法治国的的核心是依宪治国,是把制度关在权力的笼子里,是约束公权力,保护私权利,这些都是党的领导下完成的。在中国法治建设转型的过程中,党的领导起了关键性、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关于法治建设的所有实践经验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的。

二、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的具体体现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完成。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包括法治理论建设和法治实践推动。在理论上我国的法治理论建设体系不断丰富不断创新,法治理念不断深化;在实践中党引领人们不断地走向依法治国轨道,老百姓依法诉求,有关部门依法办事。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不断进步。

(一)理论方面:依规治党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各项建设的进程中,始终关注重视党的理论建设,确保党员干部政治正确,始终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谋福祉的宗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會明确提出,党规党纪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进而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了起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极其重要的现实问题。把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都纳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理论创新,党的纪律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有效对接。我党的目标是2021建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保障。

长期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的基础上认识到只有把宪法法律与党章党规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因此,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提升执政能力,履行好执政兴国这一重大历史使命的必然选择,也才能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实践方面:构建立法体系、完善司法机制、推动国内法律体系形成,并与国际法治对接

1954年党领导人民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让人民依法享受到了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依据宪法,党领导人民设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选举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纠正“文革”错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确立了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启了新征程。1979年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并建立了国际上通行的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依法办案,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亦做到不过度惩罚,从而保护犯罪嫌疑人并未被依法剥夺的合法权益。1997年又通过了新的刑法,正式确立了疑罪从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制度。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法制经济道路,也离不开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贯彻。一系列推动和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出台,有利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2001年12月11日中国于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合作与分工,推动全球治理模式法治化,参与国际事务处理。通过党的领导和对法律的贯彻,我们不但在国内逐步建立了与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在国际上,亦在逐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同时加强与国际法治对接,突出的就是自由贸易实验区“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推行“非禁即入”的法治规则。中国人民通过融入国际经济合作,不但实现了自身经济的飞跃,而且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让世界各国搭发展本国经济的便车,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通过推行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体现大国责任与担当,通过与世界文明的发展融在一起来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和谐中国走向和谐世界。

在党的领导下,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口号,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4年3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997年香港回归,1999年澳门回归,我党领导人民开创了甚至世界史上都没有出现过的“一国两制”制度,既是政治制度的创新,也是法治建设的创新。香港和澳门都有司法终审权,它们的法律体系与大陆有很大不同,其中香港保持的仍是有陪审团参与法庭裁判的英美法系法律制度,而澳门属于比较典型的大陆法系法律制度。党领导人民创设了“两岸四地”不同区际法制体系并存的制度。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司法公正问题一直以来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从阳光司法到我党提出并建立了法官责任制,由法官独立地审理案件签发判决书,无须报院领导审批的员额法官责任制度,同时构建了加大对法官监管的裁判者责任终身追责制度。这些都是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制度创新,充分体现了我党的智慧、魄力与睿智。国家通過一系列立、司法与执法活动,创造出了当前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街匪路霸”现象销声匿迹,地下钱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现象得到了遏制。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提出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这样的伟大历史使命与宏伟蓝图,只有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才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这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的宏伟蓝图,需要在党的领导下构建具体步骤并依法推行,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制定出各项可操作性方案并实施。

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的路径要求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需要和实现路径。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通过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一系列法治活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一)正确把握党纪严于国法的内涵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才是真命题。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通过把党的领导推进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则就可以很容易化解以权压法的问题,党和政府各级部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必然会推动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有效衔接而全面发挥作用,而将腐蚀党的机体的违法违纪行为彻底地剔除。

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需发挥党内法规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注重《宪法》与《党章》的修改相协调、实现党规与国法的制定互联互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提出,建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国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党规严于国法,是出于党的宗旨和历史使命,党员干部必须在日常生活中较普通民众更为严格的要求自己,除了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之外,还需要遵守党规党纪,接受人民的监督。

(二)严格注重党政人才的输送和培养

党政人才的培养很重要。我党实行的是“党管干部”原则,那么,在坚守政治正确的基础上,把合格的人才输送到适格的位置上去,使其发挥恰如其分的作用,就显得颇为重要。近年来,不少省市、地区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地方特色和要求出台并实施了引才计划,不断提升当地的人才结构和人才综合素养。

除了对于专业性、技术性人才引进之外,有针对性地塑造人才也是我党塑造人才的方式。现在全国各高校都在重点建设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并结合中国当下的具体问题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路径进行研究,在当下不断深化的改革形势下,不断为各部门大批量地输送政治正确的、专业性强、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

(三)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律逻辑

法治思维与法律逻辑,是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必备要素,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更为重要,因为领导干部的思维模式具备法律思维与否,往往决定着事情的处理方式是否依法处理。

课题项目:本文系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科研项目“四川革命老区重要遗址遗迹的保护和利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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