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示例3篇汇总3篇

时间:2024-01-30 11:30:02  阅读:

2023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示例3篇汇总3篇

党委书记2023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3年以来,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xx党代会、xx全会、xx全会等重要精神,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武装、筑牢了思想基础、锤炼了党性修养、提升了实践能力。在深入开展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我从六个方面逐项检视问题。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示例3篇汇总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3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示例3篇汇总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追赶跨越大比拼”工作安排,突出产业为先、项目为王、落地为重、见效为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质、提效、提速、提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市级下达我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市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XX亿元,其中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XX亿元,产业招商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投资XX亿元,实际利用外资XX万美元;新签约招商引资产业项目14个,其中新签约省外招商引资产业项目12个;净增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不少于2户;落实“一把手”招商制度,党政“一把手”年内带队赴省外产业招商不少于8次。

  二、任务分配

  为完成市级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客观的招商引资量化考评体系,压实各主体招商责任,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进行了招商引资任务分配。

  乡、镇任务分配:合计引进县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XX亿元、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XX亿元、新签约XX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3个、新开工XX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3个、策划包装亿元及以上产业项目13个,“一把手”外出招商13次、开展招商活动精准洽谈企业65场次。

  重点项目部门任务分配:合计引进县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XX亿元、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XX亿元、新签约XX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7个、新开工XX万元以上产业项目18个、策划包装亿元及以上产业项目16个,“一把手”外出招商16次、开展招商活动精准洽谈企业80场次。

  其他单位和部门任务分配:合计精准对接企业78次,服务企业78次,开展招商活动精准洽谈企业78场次,“一把手”外出招商39次,配合产业研究39次。

  三、工作举措

  (一)全员参与,高位推动抓招商。始终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和全县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一把手”带队外出招商为统领,动员号召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招商引资。县四班子处级领导负责督促指导分管联系部门及挂钩联系乡(镇)的招商引资工作,带头外出招商,积极精准对接企业,做好项目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招得进、落得了、留得住。各乡(镇)、部门“一把手”每年至少外出招商一次,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要强化“人人都是招商主体”的招商意识,自觉担负起宣传、推介景东的责任;各招商委成员单位除完成自身工作职责外,积极承担招商引资任务,不断深化“人人跑招商、个个抓引资”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促招商。灵活运用产业链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不断加大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力度,推进产业聚链成群、集群成势;不断完善招商代表机制,充实景东籍在外发展人士人才库,选聘招商代表,每位县处级领导至少联系1名招商代表;鼓励招商代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景东、推介景东、建设景东,鼓励他们带资金、带技术、带信息到景东发展,夯实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后劲。

  (三)精准定位,多措并举谋招商。坚持“大树移植、小树培育”,内培外引、招大引强的工作思路,科学谋划产业和项目布局,大力实施铸链强链引链补链工程,抓实产业招商,打造区域发展特色优势。聚焦茶果蔬、牛羊鸡等一批特色产业,新能源、新技术、新业态等一批优势产业,开展前端原料基地、中端精深加工、后端市场销售的全链条招商。全面梳理龙头企业核心供应商名单,瞄准带动力强的三类500强企业、大型央企民企、行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引进一个大企业、突破一个新产业,发展整条产业链。

  (四)压实责任,优化环境助招商。加大对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服务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坚持把签约项目落地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抓手,继续实行“妈妈式”、全程式、贴近式服务,不断完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处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包抓责任制,切实压紧包抓单位责任,主动靠前服务,大力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力争早日落地实施,提高落地服务效能。考核单位和工作人员被外来投资企业投诉2次以上,并经查属实的,视情节扣分并通报批评;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健全机制

  (一)完善项目研判机制。适时召开项目研判会议,集中研判各专班、各部门招商项目信息,将各类有价值的项目移交至对应的项目承载地,统筹项目精准落户。注重压力传导,同步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

  (二)优化“招落服”机制。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招落服”全过程统筹,构建跟踪、签约、落地、建设、服务全链条责任体系和无缝衔接机制,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和落地效率。加大“招落服”任务交办、督办和协调力度,落实项目首谈负责制,确保项目持续跟进不丢失;完善项目移交机制,明确承载地工作职责;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形成重点签约项目清单,由相关单位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包保服务推进。〔责任单位:项目首责单位及涉及的其他单位和乡镇〕

  (三)完善政企沟通机制。适时召开全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会,了解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邀请企业家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经济和产业发展类会议,广泛听取企业在产业政策制定、产业布局规划等方面的建议,坚定企业在景东扎根发展的信心;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全力解决企业用工、融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各乡(镇)〕

  (四)完善考核督办机制。加强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督导协调,实行通报、督查、排位、年度考核。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招商引资进展情况;对各乡镇和部门招商引资5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的签约、注册、开工(开业)、投产、领导外出招商等情况进行督办;年终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责任单位:县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局〕

  五、强化保障

  (一)推动政策创新。对标省、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我县就业、经济发展、税收、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在规划、土地、物流运输、环境容量、用工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招商委成员单位〕

  (二)强化要素保障。按照土地集约化要求,对城区及乡镇开展存量土地和厂房调查摸底、汇总梳理,建立信息化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优先保障优质项目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

  (三)深化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投云南”和“一部手机招商通”数字化平台,积极助力企业找到好项目、项目找到好企业;维护运行好“景东招商”微信公众号,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县、乡两级联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

2023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示例3篇汇总篇2

  为促进我县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培育形成高增长、高质量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新落户企业,以及原有已落户企业增资扩产,从事《梅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重点方向的制造业项目。项目应达到落户所在地(园区)投资相关要求,购地或购买厂房项目应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额XX万元以上且年经济社会贡献XX万元以上,租赁厂房项目应达到年经济社会贡献XX万元以上。

  一、项目落地进度奖励

  以项目落户所在地(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基准,给予项目最高不超过“实际购地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基准强度×5%”的落地进度奖。在项目用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的,给予“项目落地进度奖×40%”的奖励;在投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主要建筑物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的,给予“项目落地进度奖×30%”的奖励;竣工后三个月内投产的,给予“项目落地进度奖×30%”的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二、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投资XX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厂房(含办公楼)投资奖励按实际投入金额(不含办公设施)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XX万元;机器设备投资奖励按实际投入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XX万元。(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三、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创新奖励

  对于整体搬迁入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迁移手续完成的文件后,每家一次性奖励XX万元。对企业新建成的国家级及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按国家级XX万元、省级XX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省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XX万元资助。对新建成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XX万元、XX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XX万元、XX万元、XX万元补助。另外,对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领域科技发展,或具备较大科技潜力,能够推动实现产业化,引领XX产业尤其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科研机构和相关平台,可在本文政策基础上,给予“一事一议”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科工商务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蕉华园区招商部)

  四、发明专利及生产许可奖励

  (一)在项目投产当年起5年内,以项目在XX独立法人企业为主体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奖、生产许可的,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XX万元的奖励:发明专利获奖,每项按国家级XX万元、省级XX万元给予奖励;获得生产许可并在XX实现产业化的,每项按国家级发证XX万元、省级发证XX万元、市级发证3万元给予奖励。

  (二)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以上的企业,给予XX万元专项奖励;对获得省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优秀奖以上的企业,给予XX万元专项奖励;对获得授权的PCT专利奖励1万元/件、授权发明专利奖励XX元/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XX元/件、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奖励XX元/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五、贷款贴息支持

  在项目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3年内,给予纳入统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不包括罚息)总额20%额度的贴息支持(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如企业享受利率下浮则以下浮后利率计算),每家企业贴息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XX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县统计局、蕉华园区招商部)

  六、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对由发改、科工商务及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且满足集约用地要求(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项目,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出让土地达到通路、通水、通电等“三通”。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七、租赁厂房优惠

  对租赁政府厂房的项目,按“三免两减”(第1-3年租金全免,第4-5年适当比例减免租金)提供租金优惠。对需购买政府厂房的,可采取“首期+分期付款”方式,最多分期五年结算。(责任单位:蕉华园区招商部、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商务局、县财政局)

  八、物流费用支持

  在项目投产当年起3年内,按当年实际发生物流费用5%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物流费用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XX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九、企业上市奖励

  对拟在国内主板上市并取得证券监管部门审理回执的企业,给予XX万元资助;对拟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并取得证券交易所审理回执的企业,给予XX万元资助;对拟在香港和境外上市并取得审理回执,且企业主体、税收均在XX县内的企业,给予XX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蕉华园区招商部)

  十、人才扶持奖励

  在政策实施期内,县招商引资人才参照《关于加快XX县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蕉委发〔2019〕2号)和《关于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引育人才的若干措施》(蕉办字〔2022〕27号)相关措施给予扶持奖励。(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工商务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十一、子女就读支持

  给予投资者子女就读便利。在XX县辖区内投资的企业董事会成员、法定代表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县居民同等待遇,由县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蕉华园区招商部)

  十二、项目引荐奖励

  为促进先进制造业项目落户XX,对提供信息、推动项目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给予项目引荐奖励:项目落地后一次性奖励信息费XX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奖补额度不设上限。(同一项目只认1个引荐机构,若项目出现2个或以上引荐机构的,视为1个引荐团队)。(责任单位: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县科工商务局、县统计局、蕉华园区招商部)

  十三、公职人员激励措施

  注重在招商引资工作岗位上培养锻炼干部,将招商引资成效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引进高质量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公职人员,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提拔任用。

  十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省、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县级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五、企业需在XX县内注册、纳税。若企业违反投资协议,政府有权撤销扶持措施并追回奖补资金。

  十六、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省、市和县原有文件规定的奖补程序按上级和县原文件规定执行,其余由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享受奖补的企业和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牵头组织财政、税务、统计、科工商务、发改、蕉华园区招商部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申报材料和实地进行审核认定。

  十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国家、省、市及县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的政策规定执行。本县以往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2023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示例3篇汇总篇3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渝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九届五 次全会精神,聚焦 “作示范、勇争先”,围绕 “爱我工小美、五 年更辉煌” 目标要求,紧扣市委“一条主线,下好五子棋”决策 部署,着力提升 “ 三区三品牌”,以 “不争第一就是落后”的进 取心,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渝水,奋力开创“上善渝水、抱石故园”工作新局面。

  二、 工作措施

  (一)提升招商品质,实现工业经济新发展

  1.争分夺秒“抢项目”积蓄高质量发展磅礴力量。坚持“项目为王”,狠抓招商引资 “ 生命线”不动摇,促进工业经济跨越发展;千方百计招引项目,充分发挥招商小分队驻点“前沿阵地” 的优势作用,主动登门拜访央企国企、实力民企以及在外赣商渝郎,按照“高大上、链群配”的思路,精心办好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做到精准招商、定向招商。

  2.千方百计“谋项目”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道路。要着 力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对“5020”项目进行再梳理,再谋 划,紧抓宝武与新钢集团重组整合的产业转型风口,做好“对接 宝武、服务宝武、融入宝武”文章,主动参与钢铁产业链分工协 作; 要围绕打造全产业链,招引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钢铁、 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大力引进非金属材料深加工、锂 电、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硅灰石等非金属新材料产 业链,紧盯华润数字工厂项目落地,鼓励现有企业改造升级、引 进龙头企业补链入驻,推动千亿级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园由规划走进现实。

  3.如火如荼“建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建 设周期,推进企业开工建设计划,督促在建企业按计划竣工投产 达标,常态化开展“书记(区长)园区渝快办”、“四千助企”等 活动,加快推进新钢硅钢、非金属产业园项目落地,积极推动瑞 晶太阳能企业重组,全力推进大唐二期、煤储基地、智锂科技等“5020”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二)凝聚招商合力,实现招商引资新格局

  1.推进全员招商。落实区主要领导亲自招商、督办招商队制 度,充分发挥区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和保障作用,带头招商引 资,凝聚工作合力,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项目。落实小分队招商制度,激励乡镇招商,充分发挥属地作用及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外出招商的密度和质量。

  2.推进新型工业化。以高质量发展为前提,走出一条科技含 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 到充分发挥的工业化道路,充分发挥我区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 势,指导工业企业入规,做大工业企业规模,在制造、数字赋能、绿色低碳、安全可控以及人力资源方面上下功夫。

  3.推进实体经济。提振壮大实体经济摆在更突出位置,以更 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更加精准的工作举措全力打好招商引资主 动仗,构筑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新余经开区工业主营业务收入 突破XX 亿元,工业增加值达XX 亿元、增速 10%,力争在全 省开发区综合排名前进 5 位,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设立民营 企业项目竣工奖励资金,根据实际完成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5%投产奖励,最高奖励限额 XX 万元。被评为年终项目骏马奖的, 另行奖励XX 万元,项目投产后,对招引落地、项目帮扶等区直单位或乡镇办另行奖励XX 万元。

  (三)创新招商方式,激发招商引资新活力

  1.探索“ 区内飞地”招商。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依托新余经 开区已有和新建厂房,探索乡镇主导、新余经开区主谈、企业参 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 “ 区内飞地”合作机制, 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优质项目和产业转移各乡镇办、税收由注册地 负责征缴,各乡镇(办事处)与新余经开区按 7:3 比例分享,并在年终组织实地项目评比,作为招商项目的蜗牛奖和骏马奖重要评判标准。

  2.开展“家门口招商”行动。抢抓新钢与宝武战略重组的有 利契机,争取宝武集团准备布局江西的重大项目落户渝水,帮助下游用钢企业加速转型升级。

  3.加强产业链式招商。围绕重点产业精准招商,探索实行产 业链“链长制”;围绕我区“ 1+2+N”产业,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 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上下关联度强的强链补链项目,提升工业的整体规模和效益。

  4.加强以商招商。加强与商协会的对接,建立商协会联系长 效机制,充分发挥驻外商协会、在外新余渝水商会、江西商会的 信息及渠道优势,继续增强合作深度,提高合作粘性。优化完善 招商中介奖励政策,拓展招商渠道,扩大奖励覆盖面,进一步激 发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招商中介 “朋友圈”,共同 推动优质企业落户发展。持续办好“渝郎回乡”活动,注重后续 跟进,重要项目专班盯办,真正让客商感受渝水诚意、增强投资信心。

  三、队伍组建

  (一)组建方式

  1.区专业招商队(5 支)。 区开放办针对产业行业、区域范 围成立 5 支专业招商队伍,分别为对接新钢招商队、长三角招商 队、大湾区招商队、京津冀招商队、新经济招商队。各队设队长

  1 人,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配置队员 2 至 5 人。各队成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组织选调等方式,经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确定, 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开放办备案。

  2.招商责任单位(56 个)。 由 17 个乡镇(办)、新余经开 区、百丈峰风景区和 37 个区直单位为招商责任单位,各单位主 要领导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各单位、各乡镇(办)分管区领导、挂点区领导负责指导招商引资工作。

  (二)队伍管理

  招商人员经自我推荐、组织推荐两种方式组建招商干部库。 招商周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区开放办采 取每周编制《招商周刊》、每月编制《通报》的形式,加强对各 招商队的日常招商、项目洽谈、项目签约及项目进资情况的跟踪管理。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一是建立领导推动机制。实行招商引资“一 把手”负责制,领导主动带头示范推动招商高效化。以区开放办 负责整合全区信息资源和制定招商方案、各招商队安排走访项目 的模式,通过区领导外出招商倒逼各招商队。各单位可以根据各 自的特色产业在外举办招商推介会,每成功在外举办一次招商推 介会,根据推介会的影响程度年底考核加分。招商责任单位主要 领导每年外出招商活动不少于 12 批次。二是建立领导联系项目 机制。对招商引资的重点活动、重大项目,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亲自洽谈和督查落实。投资 1 亿元以上项目由区领导负责联系推进。坚持“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交账、一年一考核” 制度。区政府每月召开一次项目预审会及招商线索会、每季度召   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交账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暨动员部署大会。

  (二)经费保障。京津冀招商队、新经济招商队、对接新钢 招商队的招商工作经费分别为 20 万元,长三角招商队、大湾区 招商队的招商工作经费分别为 40 万元。 区商务局、区农粮局、 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文广新旅局、区工信局 7 个 招商责任单位的招商工作经费分别为 8 万元,其余招商责任单位 的招商工作经费分别为 3 万元。区财政年初预拨 50%至区开放办, 年底根据各招商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拨付剩余部分,区开放办 根据实际完成任务的比例核报。每位区领导干部招商经费按每人 3 万元标准年初一次性拨付至区开放办,年底根据完成任务情况 及外出招商发票核报。对未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如引进了 投资 1 亿元以上项目的(以省商务厅系统认定为准),年底追加 3 万元招商经费给予该单位,并享受区直招商责任单位有关奖励 政策。一级财政单位的招商经费自行解决,其他单位的招商经费由区财政解决,区领导招商经费由区财政解决。

  五、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继续实行责任状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专业招商队分 别与区政府签订招商引资责任状。继续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区开放办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一)严格考核

  1.各地各部门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合同文本、立项批 复、企业简介、投资者身份证明和有效进资凭证原件或扫描件为 进资材料, 向区开放办申报进资。区开放办通过审核进资材料, 现场察看项目并进行审核认定。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定。对 于共同引进的项目,招商引资任务由引进部门与项目落户地同时 认定。未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可自行招引项目并报区开放办备案。

  2.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实绩,根据 2023 年全区绩效考核文件要求, 进行加扣分。

  (二)奖励办法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及时奖;从特别优秀的 招商引资干部中评选出 10 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标准 按省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的批复为准。注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 锻炼培养干部,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招商引资干部,优先予以选拔使用。

  (三)惩罚机制

  未完成引进实体项目实际进资及项目数任务的单位,单位班 子不能评为优秀班子。连续两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颁发“蜗牛 奖”;年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在表彰大会上作表态发言;连续两 年排名倒数第一的,对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当年不得提拔和交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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