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 2010年12月25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公布, 2011年3月1日 已正式实施。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的部署,市水务局将3月作为水土保持法宣传月,并与 “3.22”世界水日和“3.22-3.28”中国水周日结合起来集中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的形式为:进行街头咨询,编印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相关知识宣传册等,播放公益广告,并邀请媒体参与,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的影响,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市水务局要将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下去。宣传工作将深入到社区、农村、矿区及生产一线,给广大群众及开发建设单位发放新《水土保持法》宣传材料,讲解水土流失的危害及水土保持相关知识,以进一步唤醒全民的水保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使全社会对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作用和基本国策地位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防治水土流失、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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