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5篇)

时间:2023-08-09 16:55:04  阅读:

篇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服务承诺制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服务工作,接办中心负责承办具体业务。

  二、工作人员要服从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基本环节及时限要求,规范操作。

  三、服务中心负责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陪同、承办和回

  复等具体工作事项,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教育工作。

  四、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群众办事的记录、承办、督办、回复和各种资料的建档工作。

  五、服务中心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群众来人来电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相关信息。

  六、每天明确一名值班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要实行佩证上岗,值班领导每天要坚持实行考勤。

  七、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严禁对待群众态度冷淡、傲慢和办事推诿、扯皮或以各种借口拒绝为民办事,对待办事群众要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

  八、全程代办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群众的礼品、宴请或以各种名目索取办事费用。

  九、服务中心要自觉接受上级的督查,每半年要接受初评,每年要接受综合考核及评比,并及时落实整改意见和措施。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

  一、申办人来服务中心办事或者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询问的第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一)不论申办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

  制度。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明承办单位。

  (四)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要负责解释说明,将有关事项登记在册,并转告相关领导和部门。

  三、首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

  (二)未及时将申办人申请事项移交给有关部门或承办人的;

  (三)对申办人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或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四)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申办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经查属实的;

  (五)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害的。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服务中心实行主任带班制。由2名以上工作负责、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代理员。

  二、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进行登记,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汇报。

  三、全程代办人对转交承办单位的事项要及时催办。必要时发全程代办催办通知。

  四、承办事项办结后,服务中心接到交回的办理材料,要立即将办理的结果回复申办人。

  五、对本及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办理事项,要及时在微机中登记录入,同时对文字记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定期整理归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

  按照年初《考核办法》,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月份考核与年度考核均采取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一月一站队,半年一评比,年终纳入岗位目标综合评比。考核结果与评选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和干部评先评优以及社区、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

  二、奖惩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在半年评比中前三名的部门和年终评比中前三名的部门及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惩处采取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相给合,对年度内未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全年考核总得分位于后二名的、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年度内未履行岗位职责义务以及违反廉政规定的部门和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并对平时督查考核中违反制度规定的工作人员

  及时给予经济处罚。

篇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5篇

  第一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

  二、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聊天谈心,到其他窗口滞留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内接待或滞留非本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事除外)。

  四、中心工作人员离开中心,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五、各窗口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不缺岗不缺位。

  六、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使用禁语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七、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争执。

  八、中心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照明、饮水机、电脑、空调、电暖器和门窗等,确保中心安全。

  九、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区内整洁卫生。

  十、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嬉闹、搭户挽臂同行,严禁超时限办结许可事项。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民众,优化流程,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首问责任制度

  1、首问责任人即群众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中心工作人员。要按照群众提出的事项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都负有接待、解答、记录、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

  (权)范围内的,要依照程序规定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办事群众引导给具体经办人员处,直到有人办理为止。对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并告知办事人后方为首问办结。

  2、第一个受理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即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理事项,能立即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

  3、首办责任人要及时向群众回复反馈所办理事项的结果与征求意见和建议。

  4、首问、首办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者,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相应处理。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和年度考核内容。

  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当群众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对群众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群众承诺办结期限。

  4、承诺廉洁办事。对办事群众提出吃、赠送礼品、礼金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依法办事。对群众做到热情、和谦、有理、有节、文明。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耐心、及时办理各类事项。

  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限时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办结。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限时(一般办理限时为3—5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或口头告知,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3、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限时。

  4、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考

  勤

  制

  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中心实行签到考勤,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中心主任说明。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请假按照机关请销假制度执行)。

  四、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进驻部门妥善安排,及时确定顶岗人员,方可准假。

  五、临时上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和服务规范,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工作失误的,将扣除窗口的考核分。

  投

  诉

  制

  度

  1、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中心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2、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7315400。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3、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者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仔细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处理。对投诉人及投诉事项予以保密。

  4、中心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负责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5、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对中心转来的群众投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及时报告中心,并同时反馈给投诉人。

  6、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对比较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需要协调处理的投诉,要进快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在一周之内作出答复,确因客观原因就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7、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制内容

  责任追究制是指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行为对象或国家、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拆和上级批评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制度。

  2、责任追究范围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

  (2)、违反中心相关制度,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3)、在无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未能按承诺时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工作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损害群众利益的。

  (5)、其他违纪违规的。

  3、责任追究办法

  对违反上述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送司法机关处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①工作人员未请假擅自离开本工作岗位的。

  ②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③承办人故意不告知办事者有关办事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

  ④办事者来办事,手续齐全、又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而不办理的。

  ⑤对应告知办结时限而故意未告知清楚的。

  ⑥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差错的。

  ⑦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办文办事任务,但能在第一次催办期限内完成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窗口工作岗位

  :

  ①无故旷工、不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致使正在办理的事项被耽误的。

  ②业务水平低,办事能力差,不能胜任窗口业务的。

  ③办文办事质量低,差错较多或出现严重差错,造成损失和较大影响的。

  ④不执行有关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⑤办事推诿,冷落、刁难服务对象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①私自收取、截留、滞留公文或申办资料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②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机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③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差,多次受到投诉的。

  ④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其他费用的。

  ⑤不文明行政,态度特别恶劣、侮辱、打骂服务对象的。

  ⑥搞部门、小团体及个人利益,不令行禁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⑦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以及“吃拿卡要”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

  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塑造“中心”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德(20分)

  1、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服务态度端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的,经“中心”调查、核实,确认属中心工作人员过错的,扣5分;在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使用禁止用语的,每次扣1分。

  3、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不按规定佩证上岗的,每次扣1分;工作时间穿汗背心、短裤和拖鞋的,每次扣1分。

  4、遵守有关规定。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等,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二、能(20分)

  1、胜任本职工作。出现对办理事项的内容、程序、规定不熟悉的,一次扣3分。

  2、准确解答问题。出现解答错误,并造成投诉的,一次扣3分。

  3、熟练操作电脑。因操作电脑不熟练而出现错误的,一次扣3分。

  4、及时完成“中心”交办的各类报表、小结等材料。不能及时完

  成的,一次扣3分。

  5、档案管理规范。出现资料丢失损坏的,一件扣3分。

  三、勤(20分)

  1、遵守考勤制度。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分。

  2、遵守请销假制度。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的,每次扣5分;旷工半天,扣5分。

  3、遵守会议制度。工作例会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4、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在窗口里面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客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工作期间,做私人事情的,每次扣2分。

  5、保持环境卫生。在服务大厅随地吐痰的,每次扣1分;不按规定日期值日的,每次扣1分。

  6、无安全事故。不及时关闭空调、饮水机、电脑、电炉等电器的,发现一次扣1分。

  四、绩(20分)

  1、办理事项准确。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10分。

  2、按规定时限办结。超过承诺时限的,每一件扣10分。

  五、廉(20分)

  遵守廉政建设规定。查实违反“中心”廉政建设制度,有“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退回原单位。

  六、加分

  1、被新闻媒体和上级通报表扬的,本区的1次加3分,市级及市以上的1次加5分。

  2、被区、市、省、国家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30分。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视情加1-5分。

  4、其他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先进影响的人和事,视情加分。

  第二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坐姿端正,言行举止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第三篇: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

  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2、中心每月定期召开各窗口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例会,交流中心运行情况,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阶段中心工作。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要求。

  2、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咨询事项时,应当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借口,要求当事人到其他窗口去咨询。

  3、窗口工作人员遇到当事人咨询或申请办理非本窗口受理范围内的事项时,应当将当事人指点到应承办的窗口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当事人推出本窗口了事。

  4、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5、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被服务对象;

  6、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被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7、窗口工作人员应把办理事项的相关法律依据文件等置放于窗口,方便当事人查阅。

  8、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1、凡第一个遇到来中心办事的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为服务中心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3、首问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4、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主动联系承办人以确定办理要求及预约办理时间,并提供具体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5、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准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6、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和内部告诫;对屡教不改,严重损害中心形象者,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凡进入服务服务中心事项,都应告知明确的办结时间。

  2、窗口对受理承办的事项必须向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明确办理时限等,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3、各窗口在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对外明确承诺了办结时限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4、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必须向服务对象作出说明。若超过办理时限,又无特殊理由且未事先说明的,视作当事人的申诉处理。

  5、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七)实行投诉制度☆☆☆

  1、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2、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涉及重大事项的投拆,应采用书面形式。

  3、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4、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八)AB岗位制度☆☆☆

  1、中心实行AB岗位工作制度☆☆☆,A岗为服务窗口干部,B岗为服务窗口负责人;

  2、各窗口工作日内由A岗在窗口服务,A岗离岗时,B岗必须及时补岗;同一镇直部门窗口,因特殊情况需离岗的,至少有一人在窗口值班服务,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

  (九)信息交流制度☆☆☆

  1、各窗口要做好办理事项的记录统计和立卷归档工作,每月7日前各村代理员向中心报送办件记录,10日前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进行收集整理并上报;

  2、中心每月利用协调例会进行工作信息交流,各窗口每月向市主管局及时报送工作和信息情况。

  (十)考评奖惩制度☆☆☆

  1、中心每年评选“党员服务明星”和“优质服务明星”各一名,给与表彰,评选“最差服务窗口”一个,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实行限期整改,部门调整人员,另派人员;

  2、评选大会由镇党委组织,镇村全体干部和同等比例的党员、群众代表参加;

  3、工作人员日常考核按照《☆☆☆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本《管理制度☆☆☆☆☆☆》自2018年8月12日起实施。

  第四篇:医院门诊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推荐]医院门诊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门诊部主任分管监督下,便民服务中心护士长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全面管理工作;

  2、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

  3、经常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4、做好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

  有序;

  5、经常深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门诊部主任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6、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做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8、做好护理教学及科研工作;

  9、执行医院工作目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做好实施、检查及总结

  10、协助护理部做好护理质量检查;

  11、督促做好预检分诊工作,防治交叉感染;

  12、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就诊环节;

  13、做好护患沟通及卫生宣教,设立“意见薄”,及时改善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2016年09月18日

  第五篇: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廉洁高效为主线,促进乡镇政府工作由“抓事务、抓管理”向“抓产业、抓服务”转移,通过职能整合,组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是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因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镇规服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挂职锻炼的党委委员协助抓好规服工作建设。按照市上要求,应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48项服务内容已全面进驻,做到了应进必进。但是有的项目在我镇涉及到的很少。如5.6.7项(林业局),14.15.16.17项(规划局),33.34项(城管局)等。

  便民中心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村镇国土林业农业类、司法、城管等六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7人。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实行村四职干部、村大生轮流坐班制。

  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惠民作用,我镇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入手,切实推行“七公开”,即:项目名称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开;实行“五规定”,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双岗制、和考勤请假等制度的建立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严格考核,逗硬奖惩都为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二、创新思路,突出重点

  我镇实行便民服务中心与乡镇政务公开一体化,在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互相补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在便民服务推进过程中,根据镇情,我镇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提高了全镇便民服务水平。

  在便民服务建设中,我镇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与便民惠民服务站工作相结合;三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四是把便民服务中心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四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五是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三、工作规范,措施完善

  一是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便民服务中心采取“集中办公”与“个

  别值班”相结合。“集中办公”即:每逢赶场天,所有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准时满员到岗,并实行中午不休息的连续工作制。“个别值班”即:非赶场天,便民服务站轮流安排一至二名工作人员值班以维持便民服务站的日常接待、接件、咨询等工作。每逢“集中办公”时间,均要按照“领导接待日”的要求,由一名党政领导在便民服务站带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二是镇村联动,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提高办事效率,使便民服务站起到最大化的便民、惠民作用,我镇采取了“办理+全程代理”的服务模式,另设村级便民服务点,除了完成政策咨询服务外,还要完成村民要求的代办事项。全程代理实行无偿服务,申请人只需交纳审批办证的有关费用,一律不再加收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乡镇经济困难,便民中心必备的一些办公设备还不能解决,无法完全推进网上办公。如LED显示屏、查询触摸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

  2、村级便民服务室条件有限,只有一台电脑,还有时无网络,对于群众网上查阅相关资料不能满足。

  3、对于便民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内容市上能否相对统一制定,乡镇再按照各自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

  4、对便民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市上相关部门能否组织一些业务培训。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宣传工作。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所以要在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要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单、集会宣传等,让群众认识到中心确实是好,确实便民。

  (二)依法行政,规范运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工作实体、责任主体,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也决定其必须带头依法行政。要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规范职务行为,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对全体工作员进行经常化、制度化的依法行政培训,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思考问题和进行工作。

  (三)拓宽服务领域。只有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农业科技等方面深入开展新的服务,乡镇便民中心才能把群众中建立起对乡镇便民中心的信任、依赖和支持。乡镇便民中心要坚持在做好大厅窗口工作作为到中心的群众提供好服务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具备两种素质:一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要“一专多能,一岗多责”。因此,抓队伍教育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后,一要强化宗旨教育,二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三要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能。

  (五)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推进项目办理公开的基础上,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办件管理系统、查询系统。认真学习借鉴外地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软件建设。总之,我镇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四年多来的运行,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借鉴好的经济,真正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转变职能的示范工、招商引资的窗口工程,再塑安龙新形象。

篇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xx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xx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为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受以来访、来电、来信方式到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联系事务、了解政务、反映情况等的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政务责任制度。

  2、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便民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或领导交办,具体办理、解答该事项的大厅工作人员即为该事项的承办人。

  3、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责任

  (1)负责将该事项导办到承办人手中,承办人不在岗的,代为接收,负责转办;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先行接收,报告相关领导。属首问责任人自己承办的业务,立即接办。

  (2)对办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帮助查看是否齐全,并给予相应指导。

  (3)热情接待,热心导办,耐心解答,语言文明,必要时做好记录。

  4、承办人应负责将该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给办事人,并做好办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凡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作出否定处理,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及时向办事人解释说明。

  5、办事人有权向首问责任人、承办人查询该事项转办情况,办理情况和结果。

  二、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向各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各窗口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2、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各窗口部门须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事项。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三、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大厅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资料、手续等全部内容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2、如果办事人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

  3、如果办事人提交的资料较多,承办的工作人员要出示业务办理手续提示卡,(卡片已详细写明需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内容、要求)。

  4、如果对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根据办事资料的繁、简程度,当场一次性告知或以书面形式告知所需补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5、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政策依据。

  6、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日常巡查制度

  1、值班工作安排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由镇副职以上领导轮流担任,确保服务大厅业务经办有序开展。

  2、领导值班职责

  (1)负责督查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2)负责当日的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大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业务办理情况;

  (3)负责接待处理服务对象投诉和突发事件;

  3、相关要求

  (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进行处理,重大问题随时报告集体研究处置;

  (2)当日带班领导若遇请假等,应事先与其他带班领导做好调剂。

  五、责任追究制

  1、责任追究制是对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领导带班督查制及有关业务管理制度等便民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失职而影响管理服务工作的,给予诫勉教育和告诫的制度。

  2、对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实行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处理及追究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1)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大厅办事时,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予即时办理、无故超过承诺服务期限、不即时办结又不说明原因和办事时限等违反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给服务对象造成延误和损失的;

  (2)首问责任人未尽职的;

  (3)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

  (4)服务中态度生硬粗暴,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5)利用经办服务权限“吃、拿、卡、要”的;

  (6)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

  3、诫勉教育记录在案,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4、工作人员一年内被诫勉教育2次,年度不能评优;一年内被诫勉教育3次,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六、考勤制度

  (一)考勤纪律

  1、工作日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超出以上范围按迟到统计,未签到且无报备的按缺勤统计。

  2、窗口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因公、因病、因私离岗外出,离岗时间在20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的,须向大厅负责人说明去由,离岗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服务标准

  1、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不推诿,不拖沓,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的办理业务。

  2、服务文明热情,态度耐心诚恳,受理的业务及时办理,让群众满意。

  3、服务用语通俗易懂。语句清晰柔和、语言文雅礼貌。

  4、窗口摆放信息名签,信守服务承诺。

  (三)仪容仪表规定

  工作人员上岗禁化浓妆,发型简洁,不染明显异色,言行得体,举止大方。

  (四)环境卫生要求

  1、相关卡片盒、办事指南及签字用笔摆放在窗口合适位置。

  2、桌面办公用品及个人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桌面、电脑、打印机整洁。

  3、保持厅内环境卫生,地面、桌面打扫干净,废纸杂物等要及时清理。

篇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三、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五、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六、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七、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八、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九、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便民服务宗旨,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三、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四、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五、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

  、“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少罗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

  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就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包括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解释清楚。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一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辩解争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2、工作时姿态文雅,自然大方,站坐姿势端正,举止文明端庄。

  3、不准染彩色头发,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异怪发型。

  4、女工作人员化妆要大方适度,饰品要适量庄重。

  5、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杂物,讲究卫生。

  四、服务质量

  1、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应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完整,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提高办事效率,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完毕,努力提前办结,严禁超出承诺期办件。

  4、保证群众来中心能找到人,办成事,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宁可自己麻烦,不让群众作难”。

  五、工作纪律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扎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乱串岗位,不酗酒误事。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篇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文井乡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2.工作纪律:每日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严禁离岗脱岗因事请假,事前一天必须经主管办公室领导汇报,安排代班人员,严禁上班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对来办事的群众要做到积极、主动、热情,需要对群众解决说明的,要细心细致;

  4.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禁违规办理,严禁乱收费;

  5.服务承诺:咨询受理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早到晚到一样接待;

  二、考勤制度

  1.每个工作人员每天必须认真准确填写考勤簿;

  2.党政办每天负责对该中心人员上下班和考勤登记情况进行考勤和检查;

  3.凡无故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按年初责任目标执行;

  4.由于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被群众提意见,经查证属实者,一次扣减该同志年终目标分;

  三、廉政制度

  1.本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带头搞好廉政建设,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拒腐防变;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以权谋私;

  3.严禁接受办事群众的宴请和收受财物;

  4.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严禁刁难,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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