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本质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

时间:2022-07-19 13:50:03  阅读:

摘要:通过分析和总结已有的体育本质研究,可以得出体育本质的研究者已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论争的重围。虽然论争有助于研究的深入,但是其存在的问题制约了研究者揭示体育本质。因此,研究者应该反思当前的体育本质观,确立合理的体育本质研究范式。

关键词:体育本质; 共识理论; 研究范式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07)02-0121一03

雅斯贝尔斯[1]在《现时代的人》中指出:“体育作为一种有组织的事业,在这事业中,被迫加入这个劳动过程的人类所寻求的无非是他的直接自保冲动的等价物。”他认为,体育源于人的自保的冲动。李力研[2]认为:“在‘自然的人化’过程中,只有‘人的自然化’才能阻止人类的物种倒退。体育的本质就是‘人的自然化’。”但是,当我们要真正界定“什么是体育”时,却会变得十分困难。周西宽[3]认为:“体育概念及其术语的使用,在国际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状态,其规范工作虽经长期努力取得一些成效,却并未达到理想的地步。”在这一领域中,概念的混乱是国际性的,如何对体育这一概念做出科学的理解与规定,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非常迫切的。

1 体育本质研究的论争

20世纪70年代末,林笑峰先生首先发起了对我国体育的竞技主义倾向的批判,主张体育思想体系的主体应从运动论和运动教学论转向身体论和身体锻炼论,呼吁我同体育应迅速从传习式中解放出来,研究如何有效地应用体育手段增强学生体质的问题,以身体论和身体锻炼沦为主体[4]。林笑峰先生的学术思想引起了体育理论界的强烈反响,从而拉开了一场关于体育概念和概念体系大讨论的序幕。1982年7月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理论分会在烟台召开的“体育理论学术专题讨论会”就体育概念问题作了专题讨论。会上,大家各抒己见。但直到目前为止,体育本质研究仍未有一个令众人信服的结论。

笔者以中文体育核心期刊为主要资料来源,搜集了12种较有影响的体育本质论,主要有:(1)以胡晓风为代表的“社会现象说”;(2)以林笑峰、王学峰为代表的“体质教育说”;(3)以熊斗寅、曹湘君、周西宽为代表的“社会活动说”;(4)以张洪潭为代表的“非生产性人体活动说”;(5)以李力研为代表的“人的自然化说”;(6)以王汝英为代表的“教育说”;(7)以卢峰为代表的“文化模式说”;(8)以吕予峰为代表的“游戏性行为说”;(9)以熊斗寅、刘德佩为代表的“社会文化现象说”;(10)以龚正伟、刘湘溶为代表的“身体活动说”;(11)以唐建为代表的“身心俱健的理想模式的活动说”;(12)以唐炎、宋会君为代表的“自然属性说”。在人们提出一个个体育本质论的同时,关于体育本质的争辩就一直没有停止过。目前,体育本质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争论:一是“多质论”与“单质论”之辩;二是“双重属性说”与“多重属性说”之辩;三是“社会实践活动说”与“教育说”之辩;四是“真义体育观”与“大体育观”之辩。

争论在于正本清源,在于揭示现象的本质。但是,对体育本质的众多研究,却很难成全这一点,相反将许多研究者卷入争论的重围之中。许多研究者重视阐述体育本质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联系,力求达到揭示体育本质的目的。在不断探求中,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本质”与“本质属性”的关系的争论;二是“本质”与“功能”关系的辨析;三是“本质”与“归属”关系的研究;四是“本质属性”与“功能”关系之争,而且这些论争的领域开始泛化,许多学者试图逃离体育本质的一般研究,而将研究视域拓展到了其他分支领域。例如:对学校体育本质的研究,对竞技体育本质的研究,对休闲体育本质的研究,对体育文化本质的研究等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重视,这些研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跳出了原来的体育本质研究主题固定化的限制,但是并没有澄清“体育本质是什么”的重重疑惑,而且导致了新的体育本质研究论争。

2体育本质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2.1 体育本质研究方法的局限

长期的理论论争,并没有使人们形成关于体育本质的共识。究其原因,固然与体育现象的复杂性有关,但研究方法上存在的问题,不能不说是制约我们揭示体育本质的重要障碍。其中主要问题是体育本质探讨方法上的局限阻碍了人们的思维。

马克思[5]在康德、黑格尔的基础上,把理性认识阶段的思维过程明确地表述为两段行程。“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样,就使整个理性认识的形成发展为由感性具体到抽象思维和由抽象思维再到思维具体两个阶段。前一段在西方哲学史上一般称为知性思维,它是理性认识的初级阶段;后一段一般称为理性或辩证思维,它是理性认识的高级阶段。与这两个阶段相对应,认识的产物也呈现出概念发展的两个阶段:由感性具体到抽象思维的知性思维阶段获得的认识成果是抽象概念,其基本特征是具有抽象普遍性;由抽象思维到思维具体的辩证思维阶段获得的认识成果是具体概念或辩证概念,其基本特征是具有具体普遍性。

过去人们的理性认识基本上停滞在知性思维阶段,我们所获得的只是关于体育的表层的认识,要想获得体育本质的认识成果,理性认识就得进入理性思维阶段。例如,教育说在探讨体育本质的属概念中,选择社会现象中的教育作为比较对照的对象,暴露出来的也只能是体育的教育属性,该种观点一旦把体育中存在的教育属性“共同点”概括出来,就认定了整个体育的教育归属。与此同时它削弱或否定了体育同其他事物的联系,从而掩盖或撇开了体育的其他属性,如身体活动性等。这样等于撇开了认识对象中的“异”,于是,“体育”是教育这一判断是建立在“同与异”分立的基础上,这种带有经验性思维色彩的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体育本质研究。

2.2体育本质研究焦点的遮掩

以往关于体育本质的争论,主要将焦点集中在“体育是什么”上,而忽视“体育应是什么”的研究,对于体育本质研究要探索“体育是什么”,多数研究者没有异议,但说体育本质研究还要研究“体育应是什么”,情况就不同了。这是因为,“体育应当是什么”是主观范畴的,而本质是客观的,这两者怎么能相容呢?但是,体育本质其实要回答“人们现在称之为体育的那个东西在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什么”。然而,人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和明确,主要原因有三:其一,“体育”是一个复杂的现象,“体育”一词是一个“舶来品”;其二,文化背景不尽相同的各个民族所理解的“体育”不尽相同;其三,各个个体所理解的“体育”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关于“体育本质”的事实判断中就含有“应当”的成分。在体育本质研究中,“体育是什么”是在揭示体育的本质,而“体育应是什么”则是在揭示“理想体育”的本质,“体育是什么”的研究是前提和基础,“体育应是什么”的研究是重点

和归宿。所以,体育本质研究,还要研究“体育应是什么”。

2.3体育本质研究中的具体问题

在体育本质研究中存在许多具体的问题,主要有:(1)争论者的视角都在“区分”而不在“统一”。正如唐炎[6]。所说:“从方法论上讲,在研究某一确定范畴对象的本质时,既要注意该范畴对象的外部区分,也要注意该范畴对象的内部统一。而本质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求得某一确定范畴对象的内部统一。因此,关于范畴对象的外部区分必须落实到范畴对象的内部统一之上,才能在对某一确定范畴对象的本质认识过程中产生积极作用。”(2)缺乏历史感和立体感。在这场论争中,较少人从体育实践史和体育思想史角度去论述体育本质;(3)缺乏对“体育”的现实存在形态的具体分析,缺乏对“体育”一词的日常语言分析,缺乏对体育哲学的借鉴和运用,这也可能与我国体育哲学的发展程度有关;(4)争论中一些论文犯有逻辑学方面的常识性错误,例如违反定义的逻辑法则和违背思维同一律。

3体育本质研究的反思

3.1 应该树立怎样的体育本质观

体育的本质究竟是否存在?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于本体论的思维方式,认为在纷繁复杂的体育现象中存在着一般的、普遍的、抽象的、统一的本质,把发现、揭示或阐明体育本质作为认识论的基本和终极目的。体育基本理论研究的一个首要的且极为重要的使命在于找出这个本质,但很少有人对问题本身的价值及研究的方法论提出过质疑。这种唯理性的本体论倾向的研究思路是我国体育本质研究的主流,也是造成体育本质讨论没有根本性进展的主要原因。反本质主义(anti-essentialisls)认为:“一种事物确实有许多的特征,但是事物本身却不能区分并告诉人类哪些是本质的,哪些是非本质的,能够区分的只有人类自己,但是人类却找不到一种标准来判断自己区分时所使用的标准是否合理。”[7]以这样的观点看来,体育现象中根本没有什么真理性的体育的本质或规律,即使存在。在体育研究中试图再现体育的本质或规律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研究者都是在对体育进行研究调查之前就形成或接受了某种看法,也就是说都是以某种“先入之见”为出发点来进行体育本质研究的。

确实,承认本质的存在,就可能沾染“本质主义(essentialism)”的色彩,即倾向于认为,我们所感知的多种多样的体育只不过是“现象(phenomenon)”,存在于现象背后的统一的、普遍的“共相”才是真实的存在。如果否认本质的存在,也就意味着可能陷入“不可知论”。这两种倾向都不利于体育研究的深入发展。然而,体育之所以为体育,正是在于这“本质”的存在,否则肯定已成为它物了,我们也就无法确定所研究的是体育,还是别的什么了。因此,对待体育本质的正确态度,也许我们应该像一些“‘温和的反本质主义者(gent anti-essentialists)’所希望的那样:一方面拯救本质范畴和保存本质信念,另一方面反对本质主义。[7]”也就是说,我们应该通过思维方式的变革和研究范式的转向,来重建体育本质研究的方法论基础,而不能彻底抛弃本质信仰,放弃本质追求。

3.2体育本质研究范式的转向与合理定位

(1)确立实践论的研究范式。现代体育理论研究范式的主要特征就是先设定事物的本质,然后用此种本质来解释对象存在和发展的思维模式由于这种思维模式采用的是自然科学的“主客二分”的认知模式,这就容易导致对现实体育活动的遮蔽和遗忘,从而使体育本质研究陷入纯粹形而上的思辨:事实上,从西方哲学发展史来看,人们认识世界一般存在两种哲学形态:从现象和具体活动角度来认识世界的“形而下”的现象哲学;从理性和抽象属性方面来认识世界的“形而上”的理念哲学。在体育基本理论研究中,体育本质不能仅停留在“形而上”的所谓探寻“本质”的“研究”层面上,“形而上”的思考只有与“形而下”的关怀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体育研究从抽象走向具体,走向现实的体育存在,也只有从现实的体育存在中,我们才能找到“体育是什么”的确切答案。

(2)确立理解的研究范式。理解的研究范式是相对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而产生,它继承了精神科学的传统,以解释学为哲学基础。在解释学的方法下研究体育本质则是通过语言来理解或诠释体育现象背后的意义。“理解”是解释学的核心方法。“理解不是对客观知识的说明,而是人生经验的表达方式,它卷入了人的情感、态度和体验,把握生命表现中的意义,是人与人、人与自我、人与文本之间的沟通、交流、对话”[8]。其研究不再仅仅是为了寻找某些本质.规律,并为这些本质、规律做出证明,而是要面对体育现象,摒弃具有排他性的“理论”概念,尝试着去解释而不足去“界定”体育现象。解释最大的特点是其开放性,即对任何现象的解释不能是一元的、单向度的,而是多元的、多维度的和多视角的。但由于现代解释学过分注重这种“多元”和“差异”而往往缺乏对“一致”、“共识”和“一元”的理论论证与重视,所以容易导致相对主义。因此,我们不得不借助于哈贝马斯的“共识理论”,我们提倡对体育现象进行多元解释,但是我们也要寻求在史大范围内,特别是研究者与研究者之间、研究范式与研究范式之间的视界融合,通过对话与交流达成共识,从而走向对体育的整体理解。对体育本质的研究只有立足于体育实践,在体育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现实性与理想性、科学性与人文性等种种张力之间进行合理的定位,并借助于“共识理论”,才能通过辩证的综合达到对体育实存的合理逼近,使得体育本质研究能够更具有品质和实践价值,从而拉近理论与现实的距离。[编辑:李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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