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2-07-15 10:15:03  阅读:

【摘 要】近几年来,随着苏州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苏州城市环卫作业市场化得到很大发展。然而苏州的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这些都影响了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展的步伐。笔者通过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希望对有效解决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存在的问题,推动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展做出有益贡献。

【关键词】环卫;市场化;监管

市容环境是城市的“面孔”和“名片”。城市环卫水平的高低直接体现着城市文明和居民的幸福指数。从源头上解决环卫落后问题,将环卫作业推向市场,就会使城市面貌彻底“变脸”。市场化道路是苏州环卫改革发展的趋势,但是苏州环卫的市场化虽然从体制机制着手,解决了以往政府统管统揽时一系列“瓶颈”问题,使环卫作业由政府包揽转变为市场调节,由“以钱养人”转变为“费随事转”,使作业服务由短期突击转变为长效管理,有效提升了城市清洁水平,但在市场化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探索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对推动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1.苏州环卫市场化监管存在的问题

1.1思想观念陈旧跟不上市场化监管形式

当前苏州的许多监管人员对环卫市场化监管的意义认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或担心市场化监管可能带来更大的监管责任,对待市场化监管工作存在消极应付的心态,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市场化监管工作难以上新台阶。然而,市场化化监管是一长时期的监管模式,其让监管人员熟悉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基层干部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外,还要求能够出台相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为推行环卫市场化监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1.2市场化监管不规范

环卫市场化需要外部法律法规的保障和规范,因为它是一种制度创新,因为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但是,目前苏州的有关环卫市场化监管的很多政策都不完善,很多基本的问题还没得到根本的解决,相关的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机构的职权划分,对监管机构的再监督等,还不是很完善。机制的相对滞后造成苏州环卫市场化及监管的操作困难。

1.3监管方式单一

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后逐步引入了监管机制,主要是提高环卫作业市场化的质量,但是由于监管方式的单一,导致监管力度不够,监管的质量较低。考核成为了唯一的监管方式。苏州市区每月针对主次干道的保洁考核四次,每次随机抽取五条道路,考核结束将考核成绩汇总,进行一定范围的通报,并与考核经费挂钩。初期该方式颇为有效。随着时间的拉长,单一的监管方式已跟不上市场化的脚步,监管效力方式逐渐降低。

2.解决苏州环卫市场化监管存在问题的措施

2.1加强思想教育,提供后勤保障

增强做好环卫市场化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和监管效能。明确环卫市场化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增强基层监管人员责任感和主动性。针对基层监管人员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做好人员的监管知识和质量识别能力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

2.2建立完善政策法规,规范市场化运作

为保证苏州环卫市场的良性发展,相关部门应重视起来,逐步建立及完善苏州环卫市场化作业政策法规。一是以立法规定科学的价格机制,为环卫开放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二是加强服务法规的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促进环卫事业的发展;三是完善招标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交易公平,防止出现腐败问题;四是环卫市场化是一种制度创新,必然是边破边立,破中有立、立中有破的互动的过程。而正因为如此,苏州环卫市场化的每一步都要十分谨慎,要确保方向正确,着力点鲜明,措施得当,步骤稳妥,以免给未来留下太多的遗憾。

2.3建立完善监管体制,实现全方位监管

首先完善监管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强化政府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能。设立专职监管队伍,设置固定人员,加强监管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其次要在市环卫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和规范下,培育市场主体,打破行政区域分割,尽快形成全市统一开放的环卫作业市场和有序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与此同时,需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业绩考核排名制、经济奖惩制、末位淘汰制、警告问责制等措施。对多次查出又迟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涉及责任单位的扣拨环卫资金,涉及个人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加深监管的程度,刺激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再次,实行严格考评,加强环卫市场监管。苏州环卫作业市场化后,市场监管成为各级环卫部门的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作业质量标准、行业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环卫设施建设管理等标准体系,维护环卫市场秩序。政府监管部门最好出台《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文件,制定《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环卫作业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环卫作业服务预算定额》等,使环卫的市场培育、行业管理、价格收费、质量监督、产业发展等走上规范化轨道。二是强化环卫作业过程管理。对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统一标准、分类管理、按月考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考评结果实行按质付款。将媒体、公众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以及日常巡查、竞赛检查、数字化城管发现的问题纳入对清洁服务企业的考核体系。环卫系统正式职工从具体清扫作业中脱离出来,转为监管人员,对清洁服务企业的作业人员配置、作业时限、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落实奖惩。建立环卫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实行数字化监管,聘用信息采集员,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三是对清洁企业引入竞争淘汰机制。根据监管和考核情况,对环境卫生质量优良、遵守劳动用工和行业规范的企业加分;对环境卫生质量差、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扣分、扣款、诫勉谈话等。合同期内每年进行综合考核,排在末位的实行减量淘汰或末位淘汰。实行减量淘汰时,减量比例为中标单位标段的20%,减量的标段由综合考评第一名的服务企业承担。合同期5年内累计考评在最末位的进行整体淘汰,未被淘汰的可以再续签2年服务合同。通过上述具体措施可有效提高对环卫市场化的监管力度。

总之,随着苏州城市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苏州城市环卫市场化运作的步伐也将越来越快,有关市场化监管的制度措施也将越来越完善,苏州的环卫市场化事业也必将更快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殷洁.强化市场化监管,商场现代化,2011(1).

[2]杨永宁.环境卫生市场化监管研究,金融研究,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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