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行状况调查研究

时间:2022-07-13 09:20:02  阅读:

总结和推广,并指导我们的实践。基于此,我们组成了调研组,在义县开展专题调研,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农户和基层干部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

一、新农保调查的基本情况

调研组通过对辽宁省义县七里河镇、瓦子峪镇、城关乡等乡镇的实地调研,共计向农民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25份,有效回收率为83.33%。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接受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的参保意愿、基层干部对农村保险的一些看法和建议等24个问题。被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图1所示。

从农户性质上看,此次调查中农户性质主要包括被征地农民、村干部、一般农户、工商业者、计划生育户。其中被征地农民占1.47%,村干部占7.35%,一般农户占86.03%,工商业者占4.41%,计划生育户占0.74%。可见,被调查农户的性质大多数是一般农户。

从家庭收支情况上看,农户的经营收入来源主要渠道有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养殖业、外出打工和经商。调查还发现,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外出打工所获得的收入也日益上升,在一些地区外出打工已经成为主要收入来源;除此之外,整体上来看,农民的收入仍然还处于较低水平。2009年,农户家庭支出占收入的比例情况如图2所示。支出占收入比例小于50%的农户占14.81%,大于100%的占3.7%,在51%—80%和81%—100%的比例分别是37.78%和43.7%。

实际上,农户的收入情况对其参保的意愿有显著的影响,这也是新农保得以顺利推行的前提条件和能力保证。这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其他条件或者说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的人均收入和参保意愿是成正比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越高,参与新农保的能力也就越强,对新农保的参与意愿也会越高。

二、农民对新农保制度的认知和参保意愿分析

(一)参保意愿十分强烈

被调查的农户对“您是否愿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愿意参与”、“不愿意”、“看情况再定”和“无所谓”的农户各占79.41%、5.15%、12.5%和29.4%。由此可见,大多数农户对参加新农保的诉求表现较为强烈(见图3)。

(二)对政策了解不足

调查显示(见图4),有66.91%的农民表示,对新农保制度有所了解,但还停留在比较浅层次的认识上;14.71%的农户一点都不了解;而只有1.47%的农户表示非常了解。由此可见,政府有关部门对新农保制度的宣传工作仍然存在许多未到位的地方。

(三)个人缴费能力和预期缴费水平偏低

根据个人收入情况,愿意每月缴纳100元以下、200元、201—300元、301—400元、401—500元、501—600元、601—700元和700元以上用于自己养老保险的农户,分别占67.65%、17.65%、4.41%、5.88%、0.74%、0.74%和1.47%。由此可见,愿意每月缴纳保险费在100元以下的农户比例相对最高,接近90%的农户愿意每个月缴纳的保险费用在100元以下。在图5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农保缴费预期普遍比较低,愿意每月缴纳100元以下的农户接近70%,而每月愿意缴纳700元以上的农户仅有1.47%;同时也说明了农户的个人缴纳保险费的预期存在一定差异,但是总体上缴费能力和预期缴费水平还是非常低的。

(四)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费用预期差异较大

如图6所示,对“您认为目前农村老年人每月至少需要多少钱,才感到养老不困难”,认为需要100元以下,100—200元、201—300元、301—400元、401—500元、501—600元、601—700元、701—800元和800元以上的农户分别占3.17%、23.81%、11.11%、24.6%、7.94%、10.31%、1.59%、3.17%和14.29%,其中,选择比例最高的301—400元这一选项,有60%以上的农户预计目前老年人每月需要的基本生活费用在300元以上。而现行试点的100—500元的5个缴费档次下,到期每人每月可获得养老金金额粗略计算分别是69.03元、79.82元、90.61元、101.40元、112.19元,可见,即使是选择最高的缴费标准,也不一定能完全满足农民的基本养老需求。同时,也反映了农民在缴费意愿与其保费需求预期之间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

(五)养老方式倾向

在对“您倾向的养老方式”调查中发现,有53.17%的农户选择“子女赡养”的养老方式,该类思想还根深蒂固;选择自我储蓄养老的农户占11.11%;选择购买商业保险养老方式的农户占5.56%;选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占24.6%。另外还有4.76%的农户选择了一些其他的养老方式。可见,对于农户来说,选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来养老的意识还不够强(见图7)。

(六)对新农保制度的了解途径

在调查“您通过何种方式了解新农村政策的”选项时,有70.16%的农户获取渠道是当地村干部宣传,7.26%是通过媒体渠道,8.06%是通过邻居宣传,剩余的14.52%是其他方式。由此可见,政府宣传是农户了解新农保政策的最有效的途径(见图8)。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一部分农户不愿意参保,原因大致是(见图9):有14.4%的农户认为费用太高,有15.2%的认为有子女赡养作保证无须参保,有17.6%的认为保费太低起不到什么作用,有8.0%的是出于其他原因,但剩下的44.8%的农户则是因为对新农保政策不了解而不参保。可见,农户对新农保政策的了解程度对其是否参加新农保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七)农户对新农保政策的看法

被调查的农户对“政府推行新农保政策”的看法也各有不同,有50.41%的农户认为,新农保政策解决了农民的实际问题,为民谋利;有34.15%的农户认为,较好缓解了养老压力,但仍需改进;剩下的15.44%的农户表示,新农保政策没有实质性的效果(见图10)。可见,85%的被调查农民都对新农保政策持积极态度,认为新农保是一项惠农的好政策。此外,对新农保政策持支持态度的农户参与农保的原因也是不一样的。如图11所示,有68%的农户认为年老之后有保障;有11.2%的农户是在亲戚朋友的建议之下参保的;有7.2%的农户是奔着政府有财政补贴而参保的;有13.6%的农户是为了家中60岁以上老人能够不缴费就能领取养老金。

三、基层干部对新农保险制度的认知

本次调查也向基层干部发放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基层干部对推行新农保政策的看法和建议等7大问题。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一)赞同新农保制度的建立

新农保是一项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贴、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当地基层干部对新农保的筹资方式持有不同的态度:有接近70%的基层干部对此表示赞同,充分认识到这是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此外,持怀疑态度、反对态度、无法判断态度的分别有18.03%、7.38%和7.38%(见图12)。

(二)对建立和推行新农保制度主要困难和问题的意见

调查结果显示,50.41%的干部认为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农民的收入低,支付保费的能力弱”,15.7%的干部认为是“农民对有关政策了解不足”,14.88%的干部认为“农民的养老保险知识匮乏”,5.79%的干部认为是“农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剩余的8.26%的干部选择了“其他困难”(见图13)。

(三)对经办机构性质和人员配备的建议

调查显示,认为经办机构应该定为行政机关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基层干部分别为70.25%、16.53%、7.44%和5.79%。

聘用协管员意向十分明确。为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认为从村干部中聘用协管员协助经办机构工作的方式可行的基层干部占65.0%,不可行的占20.0%,无法判断的占14.17%。由此可以看出,基层干部对从村干部中聘用协管员的意向比较一致(见图15)。图16显示,对协管员的月工资报酬的建议,主要集中在100—200元、201—300元和800元以上这几个区间。

四、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验点标志着我国在农民养老问题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进一步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奠定了政策基础。近几年来,许多地区都积极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效,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而且,广大的基层干部群体已经认识到新农保政策是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差距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拥有较为坚实的群众基础。但在新农保的推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首先,经济方面因素导致一些农民因经济来源有限、大病致贫等原因无能力参保;养老金发放的标准较低,无法完全保障农民的正常生活开支,也影响了部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此外,有些农户对新农保政策,对政府的补贴力度、个人缴费的收益、参保的重要性等方面还不是很了解,或对新农保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疑问。

其次,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存在缺陷。新农保在推行过程中,必然会与老农保、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等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还要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这些是新农保推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有关新农保的缴费、补贴、基金管理、问题处理等方面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也存在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经办成本问题、基金管理主体的能力不足、代办行延压农保基金和个人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等一系列问题。

再次,缴费标准和补贴标准偏低,按照现行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标准,到期农民每月可以获得的养老金。经估算是69.03元、79.82元、90.61元、101.40元、112.19元五个档次,这和当地人均生活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绝大多数农民认为这个标准还是较低的。对于财政支付结构和支付能力问题,新农保财政补助是四级财政共同补贴的支付结构;在财政补贴支付方面,据初步测算,县级财政支付新农保资金约占财政预算收入比例是5.22%,县级财政是否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和补贴能力还有待检验。

(二)政策建议

要加强组织领导与组织机构建设。为了新农保制度能够长期稳定的建设和发展,应将加强组织领导和组织机构,使该项工作有专业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负责,建立县乡两级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在人员编制、办公设施、工作经费等方面为之提供良好的条件,尽快提高基层宣传和推广工作的有效性。首先是要建立相关的配套法制和法规,保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健康、有序、稳定地发展。应从法律上明确社会养老保险的性质、对象、制度模式、筹资模式和缴费标准等,规范参保者的权利、义务劳动管理者的职责。其次,要适度增加缴费标准和补贴标准。在条件成熟时,可以适度增加缴费标准和补贴标准,从而提高农民到期可得养老金的数量,使新农保真正对农民的养老起到更大的作用。第三,要加强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基金的效率。建立基金监管责任制,明确各级经办机构对基金的监管责任,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要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大力提高农民收入是各级政府最重要的工作;同时还应充分考虑不同农民群体之间的差异性。

参考文献:

[1]刘东燕.广西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调查报告[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12).

[2]郭景山,张庆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及对策探讨[J].辽宁经济统计,2010,(6).

[3]邓大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10,(1).

[4]薛惠元,张德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2).

[5]马轶群.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宏观机制分析[J].金融与经济,2010,(4).

(责任编辑 刘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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