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2-07-01 19:35:03  阅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王苏杰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及要求,始终围绕扫黑除恶目标任务,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在河道管理治理领域,扎实开展落实县水利局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有力地推动了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进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他按照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具体要求,及时成立站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组装宣传车辆,结合日常巡查,不定期在沿河村组进行宣传,并在重点河段、醒目位置、工程范围内悬挂横幅,同时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营造河道治理中扫黑除恶、乱象治理浓厚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治理涉河乱象问题。2018年7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环保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他积极担负起河流环境治理工作组的重要任务,开展“三河”环境治理工作,利用三天时间,对渭河、石头河、麦李河按照部门职能对河流范围内存在的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全面排查,三河共排查问题92个,在排查过程中逐一对接有关村组、企业和个人,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立即行动,并根据河长制各级部门相关职责,县河长制办公室对问题逐一分解交办,下发文件,限定时间,督促落实整改。经过近一月的整治,河道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尤其是麦李河脏、乱、差现象得到抑制。

结合“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秦岭“五乱问题”方案和秦岭问题整改“回头看”再排查要求,2019年3月中旬对石头河、麦李河、峒峪河四乱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就排查出的峒峪河鱼笼段垃圾、麦李河曹家村、郑西村、陕汽、陕开段桥下垃圾问题和石头河左岸东星段房屋、落星堡村段堤防外两家石粉厂(万园、启超)及铁桥下垃圾问题,在县河长办的统一安排下,从4月初开始督促沿河村组、企业先进自行清理,截止4月中旬,石头河、麦李河垃圾部分清理到位,峒峪河垃圾问题没有清理到位。为了将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到位,结合新发现问题,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石头河拆房、垃圾清理、峒峪河垃圾清理、麦李河陕汽温星桥下垃圾清理、曹家村塬星桥下垃圾清理、陕开桥下垃圾问题清理整治方案,由河道管理站实施,进行集中清理。从4月26日开始,6月底结束,对涉及秦岭问题的石头河落星堡段两户石粉厂(万园、启超)进行了突击联合整治,万园石粉厂已经全部拆除,启超石粉厂已全部退出河道管理范围,全部就行了覆土植绿;对涉及到峒峪河垃圾问题、麦李河陕汽温星桥、郑西村村桥、塬星桥、陕开段桥下垃圾问题进行组织机械、车辆、人员集中整治,共清理垃圾15000立方米,拆除房屋7间,疏通河道300米,建设拦水坝一座,为预防继续倾倒垃圾,对麦李河陕汽温星桥、郑西村村桥、塬星桥两侧加装了防护栏,并在陕开段桥处设置了警示牌;对涉及石头河左岸东星段2间砖混房进行了拆除,堤防内外坡垃圾180立方米进行了清理。三河治理成效显著,极大地改善河流生态和人居环境。12月下旬,在华明村的配合下,单位组织机械、人员对石头河华明桥下猕猴桃桃树和猕猴桃杆、1间简易砖房全部予以清理,确保了河道安全。

对排查出的三国小镇、关中天下、宏鑫汽配、武侯中军帐占压护堤地问题,按照行业违建整治要求,逐级研判确定违建后,我按照分工,及时带领干部职工宣讲政策,按照程序开展执法和范围划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各个部门大力配合下,组织机械于2020年4月中旬对三国小镇、关中天下占压护堤地范围内建筑彻底就行了拆除,并覆土绿化。4月底以前宏鑫汽配、武侯中军帐占压护堤地内的建筑物也已经自行拆除到位。

三是规范河道执法,严查违法水事案件。结合依法治国的思路,努力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督促麦李河入渭口武侯中军帐及时拆除了麦李河边的采砂设备;石头河外14处采砂点涉及河道的挖断了过河道路。全年共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4起,共罚款9万6千元。2019年全年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1起,罚款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2020年5月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一起,罚款5000元。河道采砂秩序明显好转。

总之,在专项斗争中,王苏杰同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求真务实的举措开展了河流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踏踏实实的做人处事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践行了初心和使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他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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