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16 16:30:03  阅读: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市、区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移交,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武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诸东海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党委办、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管科、科教科、开发办、农机科、畜牧渔业科、土地承包管理科、农村财务辅导站、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园艺站、林业站、植保站等科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陆炳云主任科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波为联络员。

三、工作任务

农业、渔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重点排查侵吞农村集体资产、涉农项目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举报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加强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的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科站、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利用科技下乡、教育培训等活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宣传氛围。把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贯穿于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部署,保证宣传效果。突出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地区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行业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上报涉黑涉恶线索。

2、深化排查,突出工作重点。各科站、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基层单位,重点对侵吞农村集体资产,以及农业、渔业领域等重点项目、重点场所,再次全面开展排查,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发现的涉黑涉恶苗头倾向作为开展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线索基础,收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3、规范监管,确保工作实效。各科站、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一线,压实农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优势,完善落实行业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工作机制,促进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赢全区农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科站、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斗争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落实、抓推进。我局将定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查活动。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农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2、严格落实责任。各科站、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制订本地区工作推进方案,加强对涉及到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管控,及时发现,及时移送,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业农村行业涉黑涉恶大排查,确保涉农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3、完善工作台账。各科站、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台帐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问题线索。请各地于3月25日前上报《镇(街道)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负责人信息表》(表1);每月3日前上报《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线索统计表》(表2);6月25日、12月25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并按照《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帐重点内容》(表3)要求及时做好台账整理。

联系人:**,电话:***,邮箱***@qq.com。

表1

镇(街道)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负责人信息表

单位(盖章):日期: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单位分管负责人






联 络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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