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长在2017年全国“村干部大讲堂”上的动员讲话

时间:2022-06-02 13:40:02  阅读:

同志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们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2017年全国“村干部大讲堂”,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扶贫开发新部署,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和服务本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典型示范引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这次“村干部大讲堂”在广东举办,有其特殊意义。广东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领风气之先。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在完善基层民主、创新乡村治理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走出了新路子、取得了新突破。在这里举办大讲堂,我们可以实地感受广东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切身体会广东广大村干部的责任与使命,从而更好领悟党中央对深化农村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思路和实践路径的创新。民政部对村干部大讲堂历来高度重视,顾朝曦副部长亲自审定本次培训工作方案。在此,我代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对参会参训的各位领导和学员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关心、支持、参与村民自治的各位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中之重,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三农”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协商民主全面展开;农村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措施落地实施,农民获得感显著增强;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得到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这些成就的取得有全国200多万村干部的智慧和汗水。正是在座的各位为代表的广大村干部,常年奋战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最基层,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带领村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民生、发扬民主、维护稳定所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就。在这里,我对辛勤工作战斗在农村一线的广大村干部表示最诚挚的敬意!

本次大讲堂,采取专家主题讲座、十九大代表谈体会、村干部脱贫攻坚和治村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为大家搭建一个交流分享的平台,既是十九大精神的“宣讲班”、又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动员班”、还是创新乡村治理的“研修班”。下面,围绕贯彻十九大精神,发挥好村干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基础工作,创新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谈点个人意见与大家交流。

一、深刻领会乡村发展战略对村干部的新要求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三农”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其带来的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对广大村干部做好农村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对村干部引领发展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当前,农村改革各项措施有序出台,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何进一步拓展农村参与治理的渠道,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这是村民自治面临的新课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需要进一步扩大村民参与范围,改进村民参与的方式,推动村民自治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过程中,需要提升农民在发展生产方面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二)统筹城乡发展,对村干部服务管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业和农村的扶持力度,各项强农惠农和精准扶贫政策相继出台,各类资金投入逐年增长,如何组织农民群众围绕经济权益行使民主权利,推动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是村民自治面临的重大课题。随着政府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许多工作需要村民自治组织协助完成,在这一过程中如何避免村民自治组织行政化,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迫切需要研究。与此同时,农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不断增加与村级组织工作力量、服务水平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如何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体系,需要认真研究。随着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城乡之间人口流动加速,大量村民转变为城市居民,许多城市居民到城郊村定居,需要进一步探索实现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之间有效衔接的途径和方法。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发展,一些地方原有的村庄居住格局被打破,人口分布发生了改变,村庄规模也有增大的趋势,在城乡结合部和超大规模的人口聚集区如何实现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遇到的新课题。

(三)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村干部协同多方参与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动。“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现象十分普遍,单靠村干部难以提供对“三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和权益保障。由于财产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出现农业工人、个体工商户、技能服务者、私营业主、企业管理者等不同阶层,如何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功能,建立健全农村不同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使农村基层组织更好地代表各方面的利益,已成为一个新的课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已经大量涌现,如何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的状况、适应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正确处理村民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关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是村民自治应当着力探索的重要课题。

(四)农村社会矛盾日趋复杂,对村干部处理复杂问题和担当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格局调整,新旧体制转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人民内部矛盾日益错综复杂,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呈持续多发态势。较传统农村纠纷相比,涉及面更广,涉及利益更加多元,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更大。同时,村民自治实践中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增多,一些村因村委会选举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等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发挥村民自治的功能,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重大课题。

(五)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日益增长,对村干部依法办事和运用民主机制能力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基层事务参与热情日益高涨,他们不仅关注自己的、身边的、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且关注群体利益、长远利益;不仅关注经济利益,而且关注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等。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扩大农民群众对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有序参与,引导农民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当家作主的素质,这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争做一个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急先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我们国家发展进入了新时代,破解前进道路上的难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任务,要靠我们农村200多万村干部在党组织领导下,想干愿干积极干,推动党的富民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广大村干部特别是党员村干部要自觉对标看齐“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时刻对照检查自己是否做到了对党忠诚,不忘初心,忠诚于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从科学理论中获取理想信念的真理支撑、精神动力、精神支柱;时刻对照检查自己是否做到了个人干净,敬畏法纪,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坚持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做到谨遵法纪不出轨、严守法纪不越界;时刻对照检查自己是否做到了敢于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尽责守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对照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希望在座的同志们成为奋发图强,再接再厉的领头羊,在讲政治、能带富、善治理、有担当、倡文明、自律严上多着力,按照增强“八个本领”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六个提高六个提升,团结带领群众建设好新时代的新农村。

一是提高政治引领本领,提升自治组织组织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政治组织,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很强的政治属性,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常言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作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的村“两委”干部要提升政治领导力,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团结带领群众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跟党走,自觉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落地生根。坚持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在解决好“富口袋”的同时,解决好“富脑袋”的问题,让群众既物质富裕又精神充实,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村民的自觉行动。当前要把学习宣传好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会精神实质,把宣讲与推进本村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与解决村民生产生活中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最关注的问题密切结合起来,带领村民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民主决策、脱贫致富、加快发展的实际本领。

二是提高致富带富本领,提升自治组织带动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当前脱贫攻坚的任务仍然很艰巨。这次培训我们也着重要求集中连片贫困区所在省(区、市)名额主要用于贫困县的村干部。后面几天大家会看佛山顺德地区的做法,学员间也会交流各自带领本村脱贫工作的经验。现在到2020年只剩下2年多一点时间,说一千,道一万,脱贫攻坚要靠干部带着群众干。“选好一个人带富一个村”。一个村面貌的改变,很多时候就是村干部“吃螃蟹吃出来的”。在脱贫攻坚战中,村干部既是领导者、决策者,又是组织者、示范者、引领者。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讲给群众听,不如做给群众看”“做给群众看,不如领着群众干”,在脱贫攻坚中村干部要勇于担当,敢作敢为。看准了的事情,村干部就要带头干,带头就要冒一定风险,党员干部就要冲在前面。只有这样才能把群众带动起来,切实转变“等靠要”的思想,进一步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要因地制宜选好模式。脱贫致富没有一定之规,要探索最切实际和最符合本村特点的发展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游则游。要树立现代发展理念。村干部接触面广,掌握信息多,要善于用新思路、新办法,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技术示范等手段,加强对农村和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三是提高民主治理本领,提升自治组织动员力。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村干部要利用好民主机制,落实好自治制度,协调好农村各类群体利益,建立健全农村不同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利益调节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等,建立村“两委”团结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理顺村级各类组织关系,实现坚持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与保证村民自治权利的有机统一。特别要搞好村级协商。党的十九大提出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民主协商摆在了与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并列的重要位置,也就是从常说的“四个民主”扩展到了“五个民主”。这充分说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主协商的重视。要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形成完整的村级协商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这次培训我们安排在广州,很重要一个考虑就是让大家实地看看增城的协商经验。下午你们要去现场教学的下围村,就是通过协商为手段发扬民主、凝聚人心,将一个远近闻名的“矛盾多发村”“维稳重点村”“环境恶劣村”短短几年变得风气正了、发展快了、村容美了,下围村“突围”!这就是村级协商的“下围村模式”、“增城经验”。民政部向中央推荐了增城的做法,中央电视台《将改革进行到底》电视政论片也做了专门介绍。大家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观摩体验一下,借鉴参考,回去后能否移植复制,甚至做得更好形成自己的模式。还要坚持依法办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民政部已经在北京颁发了全国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不久在座的很多同志作为法定代表人也会拿到这个证书。村委会要把握法人地位是用来从事公益事业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定位,注意依法依规办事,避免法律和诉讼风险。

四是提高化解矛盾本领,提升自治组织担当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村干部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不能有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不能在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要认真研究新时期农村基层矛盾的新特点、新变化,与群众多交流、多沟通,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维护安定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牢牢把握解决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及时疏导和化解基层矛盾,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提高敦风化俗本领,提升自治组织感召力。

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遵纪守法。要特别注重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教育引导农民知敬畏、懂廉耻,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制订村规民约,必须坚持村党组织的领导,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规范制订程序,广泛开展议事协商,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民的合法利益和意愿,求得最大公约数,防止出现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的情况;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在村务管理中的参政水平,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正当合法权益;必须充分考虑本村的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民族特色、文化传承等情况,做到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必须坚持合法合规,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妨碍和侵犯个人、集体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要注重发挥新乡贤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机制。

六是提高拒腐防变本领,提升自治组织公信力。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打虎拍蝇”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人民群众拍手称快的事。作为村干部,在发达地区,集体经济搞得好,很多村干部是董事长、总经理,掌握大量资金;在贫困地区,各种扶贫惠农资金、救灾救助资金、捐赠款物等也逐渐多了起来,这对大家都是一种考验。作为村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要增强党性观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党性原则。要按照党性要求约束自己,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常用那些违纪栽跟头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处处用一名共产党员的严格标准衡量自己。要严格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上级有制度的要严格执行。没有的要制订完善,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围绕资金分配等敏感领域健全制度并抓好落实。制度越细越好操作,自由裁量权越小工作越好开展。照章办事,时间久了,亲人就会理解你,群众就会信服你。要做好村务公开,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将惠民资金使用、土地确权分配、征地拆迁补偿等纳入村务公开目录,实行定点晒、定时晒、定项晒,坚决杜绝“不变栏”和“空白栏”,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主动公开接受村民监督,这样群众非议就少了,工作就好做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抓实、再抓实,不抓实,再好的蓝图只能是一纸空文,再近的目标只能是镜花水月。”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已经来临!脱贫攻坚、振兴乡村的号角已经吹响!新时代的村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思想不放松、力度不减弱、改革不停顿,统一思想、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切实担负起振兴乡村的历史重任,力争在治理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生机勃勃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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