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能源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19 18:55:02  阅读:


为全面掌握我县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摸清存在的问题,确定发展的思路,根据通知要求,我委及时组成调研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能源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我县能源资源极为丰富,且全部为可再生的新能源,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主要有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其中:水能利用较充分,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属于起步阶段,我县将大力发展水能,重点开发利用风能和生物质能,使其成为我县未来新的支柱产业。
        1、 水能资源利用情况   
我县境内水系发达,其中赣江一级支流两条,分别为遂川江和蜀水,集雨面积20平方公里或长度10公里以上的河流43条,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65条。水利资源极为丰富,年水能资源理论蕴藏总量29.71万千瓦,可开发利用23.5万千瓦。截止2011年底,全县已建成水电站136座,装机容量近15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突破4亿千瓦时。
        2、风能资源利用情况   
遂川县地处江西省西南部的罗霄山脉,境内山川交错,县内地貌有丘陵和平原,外围有高山,形成风场的环境较好。据统计,我县常年平均风力为1.4米/秒,多数山区的风速都在3米/秒以上,历年平均最大风速12.587米/秒,高山地区最大风力可达12级。据测,戴家埔、营盘圩、巾石、左安镇等乡镇都有很好的风能资源,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达到50万千瓦以上。目前大唐汉业集团已在我县进行初步测风,并完成戴家埔清秀风电场的各项前期工作,预计今年10月可进场施工。
        3、生物质能资源利用情况
       根据2009年我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县林地面积371.23万亩,其中商品林274.37万亩,储存生物质能源541.4万吨(不含等内材可加工利用部分);生态公益林96.86万亩,储备生物质能源193.72万吨。全县实际可利用的采伐剩余物18万吨(含绿洲等公司的需求),农业丢弃物xx万吨,生物质能源储备广泛。目前我县与凯迪公司签订了生物质发电项目意向协议。
        4、地热能资源利用现状
       我县汤湖和大汾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目前主要用于发展休闲度假、温泉疗养等方面,中远期随着勘查程度的提高,可适当增加农副业特色养殖、地源热泵和医疗保健、娱乐和旅游等。我县现已探明并开发利用的地热能资源有两处,即汤湖和热水洲温泉。两地区地热资源储量丰富,可开发建设温泉洗浴、疗养和休闲度假区。目前我县汤湖已开发温泉度假村,热水洲温泉也落实了开发商,下一步将加大热水洲温泉旅游建设,力争投入5亿元人民币,利用5年时间建成5A级旅游景区。
       二、十二五期间我县新能源发展思路
      “十二五”时期,力争全县总装机容量实现五年翻一番,到2015年达到31.3万千瓦,其中,水电21.4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电网供电能力和运行可靠性得到较大提升,建成高效稳定的供电网络体系,电力负荷约137.56兆瓦,电力消费总量约4.62 亿千瓦时,年发电量约5亿度,年税收达到1亿元,与2010年相比净增8500万元。、
1.水能发展思路
重点建设遂川江北支水利枢纽水电梯级开发,充分挖掘江北支流域水力资源潜力。到2015年,全县新增水电装机容量8.22万千瓦 ,全县水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1.4万千瓦。
       2.风能发展思路
完成清秀村风电场的开发。同时加快推进巾石、左安等风电场建设,进一步做好风电资源调查、评估和风电场选址建设工作,力争发现并开发利用更多的风能资源;全面做好与风电场建设相关的并网和市场消纳等工作,加快风电配套电网建设步伐。
3.生物质能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继续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利用秸秆和木材废弃物等原料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重点建设农村户用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为农村提供清洁的生产生活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试点县城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将发展畜禽养殖场等大中型沼气工程以畜禽养殖场和农村建设沼气池为重点,实现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争取将我县几家大型畜禽养殖场列入全省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发电示范工程。
  4.地热能发展思路
  推进汤湖温泉山庄和热水洲景区建设。
  5.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绿色能源建设
  积极申报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争取国家、省市更大程度的支持。在经济发达的农村,结合生态农业工程、小城镇建设,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等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推进户用沼气,省柴灶等,解决农村生活用能问题,保护生态环境。
  三、我县能源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政府扶持机制,激励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政策环境条件下,除了水电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外,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高,再加上资源分散、规模小、生产不连续等特点,在现行市场规则下缺乏竞争力,需要政策扶持和激励。目前,国家支持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完整,经济激励力度弱,相关政策之间缺乏协调,政策的稳定性差,没有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近几年来,国家、省市也陆续出台了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而我县具体的政策扶植措施还在研究中,相关资金扶持政策力度还不够系统。在政府的管理服务体制上,随着全国各地相关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优惠措施不断出台,我县原有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吸引程度将被弱化。
2、产业人才较为缺乏,体制机制创新有待加强。近年来,新能源产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各层次的专业人才需求旺盛,企业在快速发展中普遍遭遇人才瓶颈,缺乏高层次人才的问题。虽然近几年我县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做了大量工作,但现有新能源人才队伍无论是专业技术人员还是管理人才,尚不能完全适应产业发展,高素质技术和高层次研发管理人才的缺乏情况较为严重。且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没有形成支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
  3、部分能源项目受国家、省相关政策影响较大
一是北支江开发项目。北支江流域面积为1138平方公里,全长126.8公里,总落差1383米,理论蕴藏量为14万KW,北支江梯级电站总投资近10亿元,总装机6.866万KW,建成后多年平均发电量可达1.96亿KW.h,将大大缓解用电紧张局面,目前因淹没耕地占用土地需大量用地指标,而用地指标受国家、省里土地政策控制。二是风电项目。我县境内多高山,风电资源相对富裕,但由于我县森林资源丰富,这使得风电项目建设中涉及到公益林指标审批问题;三是电网建设方面。我县城乡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电网设施不够完善,配电容量低,运行可靠性低,用电质量差,同时我县用电调峰能力低,主网架负荷任务重,常常出现在高峰时用电不足、断电现象,而低峰时又出现低水平的、暂时的发电相对富余,为了解决我县电力输送瓶颈制约,迫切需要建立22万KV的变电站。电网建设投资必须获得国家、省市立项支持。
4、我县能源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县新能源产业仍以水电、风电等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缺少制造和技术创新产业。主要原因在于新能源制造业和技术创新产业前期,存在投入大、风险大,回收成本难等问题。
  四、促进我县能源产业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一)科学规划,精心打造产业链条。
组织编制我市新能源产业专项发展规划,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相衔接,明确优先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规划产业园区,以绿色能源县建设为依托,引入龙头企业,围绕龙头企业或主导产品确定发展项目,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精心打造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创新力强的产业链条。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切实发挥规划引导发展的作用。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开拓新能源产业市场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已有的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一是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新能源产业项目,加快新能源产业项目核准、备案,为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开避快速通道。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产业及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相关减免税政策。三是在符合国家和省新能源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出台地方性扶植政策,推进我县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2.搭建新能源产业创新平台。一是大力引进和培养新能源领军人才,加大新能源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快本土新能源技术创新带头的培养。二是重点围绕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加强与国内外新能源高技术企业及研发机构的融合互动。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1. 建立可再生能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
  理顺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的行业标准、治理监管、金融服务、技术平台、补贴扶持、市场培育、消费转型等各种关系,最大限度地支持其发展和规避商业机构的经营风险。设立发展新能源专项资金,根据发展需要和省财力状况确定资金规模。同时,运用税收政策对水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予以支持,对新能源技术研发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对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借鉴兄弟县市经验,探索建立强制性的市场保障政策,实行新能源强制性市场配额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实行投资补贴和税收优惠、采取产品补贴和用户补助结合的扶持政策等,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市场拉动。县财政也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新能源发展。
  2、拓展产业融资渠道。以政府投资为引导,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支持新能源产业多渠道融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本市场,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建议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产业融资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集中评审、打包授信,给予企业在用款额度、期限、用途方面的灵活融资支持。鼓励各类风险投资、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给予新能源产业资金支持。加大对技术研发环节的资金投入,对产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四)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支持。
  1.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扶持
  一是江北支梯级开发,要争取上级支持,在项目立项、用地指标及移民安置等政策上获得支持。二是针对我县风能资源丰富的条件,在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关于能源基础项目适度超前的建设原则,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继续加快推进风电等清洁能源建设。三是我县新能源资源极为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支持,将我县列入国家新能源示范县。
  2.大力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
  认真梳理我县能源发展现状,对国家大力支持的风能、生物质能发电、农村新能源等新能源产业,积极包装项目,加强同省有关部门沟通力度,争取这方面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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