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财政支农政策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18 15:00:02  阅读:

XX区财政局财政支农政策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业业务人员,对我区近年来的财政支农政策落实与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周密的调研。近年来,全区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精神,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它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紧紧围绕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扩大了政策受益范围,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涉及玉米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补助、农业抗灾救灾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补助、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补贴、现代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财政扶贫开发资金等。在我区,中央惠农政策执行良好,目前资金发放基本到位,农民持续得到实惠,群众反映普遍很好。中央惠农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主要做法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保证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在基层执行不走样、显实效,我区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领导,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宗旨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整合区、乡(镇)、村人、财、物资源,扎实开展工作。全区共成立多个涉农政策落实领导小组,设有专管办公室,配备专项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支农惠农政策的组织、引导和信息反馈等工作。建立了由区政府统筹协调,区扶贫、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牵头组织,乡(镇)、村(社区)具体抓落实的协作互动局面,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普及政策。  

在宣传工作中,坚持形式多样,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在宣传专栏张贴宣传资料,以及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宣传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各级工作人员还定期不定期地进村入户,向农民群众讲解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关知识,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规范制度,严格监管。  

为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具体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市局颁布的报帐提款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做到一切以制度为准绳。资金使用上做到专款专用,资金运用过程中的监督上,无论对上级财政支农资金、重大项目资金、牵扯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类补贴资金以及政策性强的各类资金还是本级财政支农资金都能自始至终跟踪监管,全方位的参与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确保了资金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此基础上,审计、监察部门也将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监察,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有效杜绝了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通过对中央惠农政策扎实有效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新农村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的增收。通过调研发现,党的惠农政策在我区执行情况良好,惠农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管理制度逐步健全、资金运行安全、符合中央政策要求。农民切实得到实惠,广大群众基本满意。  

 四、落实支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逐步解决和完善。  

(一)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调研发现,支农惠农政策宣传不够广泛深入,部分群众对支农惠农政策的作用、要求不明确,对支农惠农项目和补贴标准不够清楚,特别是在一些偏僻的山区村寨,由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部分群众对支农惠农政策知之甚少,更不用说主动创造条件去争取国家的政策扶持了  

(二)支农惠农投入资金总量不足。  

新农村建设涉及诸多方面,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要办的事很多,资金缺口大。尽管各级一直在不断加大支农惠农资金投入力度,但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且存在投入结构不合理,投资渠道过多,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三)财政补贴种类多,标准较低,激励效应不明显。  

如现在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就分为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四种,而且每项补贴又按不同的品种分别设有不同的补贴标准。由于补贴标准低,因此尽管补贴项目很多,但农民实际综合收益不多。再加上农资价格上涨,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降低了收益,部分惠农资金被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所抵消,使得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大打折扣,直接抵消了惠农补贴资金的激励效应。  

(四)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  

为保证每项政策的落实,各级政府需要层层部署,组织人员抓好落实。乡村都要召开会议、转发兑付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上门宣传、丈量土地、核实面积、张榜公布、协调纠纷等等,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相应增加了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由于区、乡(镇)行政经费偏紧,这部分经费完全由区、乡(镇)政府自行承担,普遍感到压力很大。  

(五)上级制订的支农政策中区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  

我区属经济欠发达区,经济总量偏小,财政十分困难,无法对各级支农政策的配套资金进行全面落实,影响了支农政策效益的发挥。  

五、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与执行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支农惠农的好政策,好比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有力武器,只有拿在广大农民的手上,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引导作用。不折不扣落实这些好政策,首先就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正确执行支农惠农政策,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事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心向背。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把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执行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在手上,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落空。要不断加大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和手段,提高支农惠农政策宣传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各涉农部门和乡镇村组也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惠农政策目的、意义、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农民创业积极性,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也应该自觉地迈开双腿,多到基层一线去,多到农民朋友中间去,做好政策的“宣传员”,真正使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二)建立健全支农惠农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  

要根据中央惠农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支农惠农项目资金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审批、拨付、使用以及核算、验收等程序,形成安全、规范、高效运转的惠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各项项目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要建立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制度,采取张榜公布、群众会议等多种有效形式,定期公布惠农项目资金兑现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直接监督。要建立专项检查、集中检查、跟踪检查等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促进惠农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建立惠农项目资金案件追究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在惠农项目和资金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对支农惠农项目的监管。  

要发挥审计、监察、财政等监管主体的监管作用和部门、乡镇、农民的监督主体作用,对惠农资金发放、使用和受益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要对惠农项目和资金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检查,杜绝拖欠、克扣、挪用、贪占、冒领、转移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四)给予适当配套的工作经费。  

实践证明,党的所有的惠农政策都是深得民心、得到拥护的好政策,为农民增产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配套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级要充分考虑各涉农部门和基层单位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时的行政支出成本,在编制部门预算或分配支农惠农资金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部门单位在落实政策时的必要成本支出,从源头减少部门单位向支农惠农资金“伸手”弄“经费”,确保支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  

(五)统筹兼顾,尽量减少地方财政的配套压力。  

鉴于我省地方各级财政比较困难,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压力较大的现实情况,建议市局向上反映,希望国家尽可能减少配套或适当降低地方配套比例。同时,国家要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要求市、区配套的政策。对属于省级事权的项目,应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对属于省与市、区共同事权的项目,应区别不同类别的市、区制定不同的配套政策;对属于市、区事权的项目,可采取按市、区实绩予以适当奖励或补助的办法,以减轻财政困难市、区安排配套资金的压力,进一步提高市、区的财政保障能力,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简化财政补贴种类,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标准。  

目前,国家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补贴等多项补贴,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但由于补贴种类繁多、补贴资金分散且补贴标准较低、补贴品种过细,不但增加了政策落实成本,而且补贴的激励效应不明显。建议国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并可考虑将上述补贴归并为粮食生产补贴一项,同时改变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将财政补贴资金与粮食产出和销售挂钩,多产粮多售粮多得,少产粮少售粮少得,不产粮不售粮不得。这样既保证了实际种粮农民获得收益,而且可以减少每年分季按品种申报、核查等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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