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绩效指标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17 09:05:02  阅读:

xx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绩效指标自查报告

 

xx市文明委:

xx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为抓手,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 药安全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文明窗口创建’等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预防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几年来,我局保持了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今年又先后获得了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省药监系统勤政廉政先进集体、全省药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全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13项荣誉称号。

  一、 高度重视,把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

  几年来,局党组将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我局去年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完善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还确定了我局城市文明创建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担负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把城市文明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的头上,形成各分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每年都要结合药品监管实际,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到年初的工作计划当中,并制定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方案,将全年的文明创建工作明确部署,使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三是规定了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基层各单位及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全面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

1、净化网络,加快信息化建设。

为提高监管效率,我局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基本药物监测,完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目前,我局已完成256家医疗机构、12家药品生产企业、110家药品经营单位、3家计生机构入网上报工作。建立1286种基本药物比照品规,加强对各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品种监测分析,累计监测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93例。确保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得到及时评价和分析,为药品安全监管和市民合理用药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建立“全市药品(医疗)企业生产经营不良行为”审核公示模块。根据《武汉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生产经营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全市药品(医疗)企业生产经营不良行为”审核公示模块,实现不良行为的网上上报审核和外网自动公示发布。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无线城市”查询系统。与中国移动“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移动“无线城市移动平台”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信息系统共建协议,市民可以很方便的通过手机上网查询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四是探索建立食品餐饮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涵盖食品餐饮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管理、监督抽检管理、行政许可管理、重大活动保障管理、突发事件管理、日常监管信息、数据查询统计、工作完成时效考核等功能。五是进一步推进网站信息公开。2011年局网站共发布信息771篇,建立“食品安全大讲堂”和“食品安全在您身边”专栏,发布视频讲座6期,发布公益广告5布。发布药品强制措施24篇,药械警戒及召回27篇。建立违法广告数据查询系统,发布数据3701条。公布3222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诚信等级。开辟GSP认证公示专栏,实现GSP认证办结后系统自动公示。建立网站投诉举报专栏,在线回复网络投诉举报299条。

2、加强保化品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对商场、超市、药店、美容院、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等开展监督检查2166户次,检查品种数420种,对存在问题较轻微的经营者限期整改。二是加大抽检力度。共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180批。其中,保健食品抽检83件(减肥类41件、抗疲劳类41件、降糖类1件),化妆品抽检97件(袪斑36件、袪痘25件、除螨、抗粉刺4件、染发32件)。三是开展了美容美发经营业专项整治。对美容院按照经营条件以及管理水平为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B级和C级经营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对A级单位进行表扬和扶持,做到打扶结合。四是开展了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立案14件,其中,还查处了一起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典型案件。

3、强化餐饮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一是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2011年,全市特大型、大型、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A、B级的比例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了30%。按照“监管、规范、引导”的原则,从“五公开两登记”入手,在2010年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二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在前期我市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级示范餐饮单位的标准,重点组织开展国家级示范餐饮单位的创建和申报工作,通过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三是大力推行餐饮企业“五常法”管理。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企业互动,指导并印发“五常法”管理手册等多种形式,向大中型餐馆逐步推进,按照“先试点、后推广、推广一家、巩固一家”的原则,有效提高大中型餐饮单位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和五病调离工作,加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管理。按照集中式消毒餐具管理职责的授权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抽样检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改变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的面貌。

4、强化综合协调,统筹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部分领域监管职责的意见》,对无证(照)作坊、餐厨垃圾、排档及饮食摊点、自产自销食品等食品安全薄弱环节指定管辖责任,填补了监管空白。二是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每年增加抽检经费和检测设备投入,保障各环节开展食品抽检。今年市食安办共对蔬菜、猪肉、水产品、豆制品、熟肉制品等13类食品开展飞行抽检1538批次,总合格率为79.84%;各区食安办开展评价性抽检6658批次,合格率为81.5%;完成省里安排的餐饮食品监督性抽检1350个批次,合格率为88.89%,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食品消费预警提示。三是为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全市组建起以毒理学、营养学、食品卫生学学者为主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完成《集体配餐企业食品安全规范》课题研究,并每年组织不同类型和程度的应急演练培训,不断提升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四是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的总体安全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双打”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案件140起,查获问题食品货值金额55.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件批捕6人,严厉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元旦、春节、端午、十一、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市场巡查,全力做好省市“两会”、辛亥百年、华创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一是严格市场准入,调研起草《武汉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完成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换证222家,GSP认证156家,退市6家,GSP跟踪检查1170家,办理全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新开办173家,变更233家,到期换证187家,注销27家。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现场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296家,综合监督覆盖率达154.59%。将144家失踪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98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上报省局注销,并同时函告市工商局。三是组织开展第二次省级“示范药店”评选工作,对18家申报企业经现场检查验收,有13家通过达标。四是积极推进医药企业诚信建设,组织全市4000多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签署《湖北省药品经营企业公开承诺书》;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武汉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完成全市4581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批发企业1346家,零售企业3235家) 信用等级初评工作,守信3114家、警示87家、失信34家。五是狠抓药械生产环节,确保上市质量安全。按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的要求,严格开展GMP跟踪检查,今年完成9个品种的药品研制、生产注册现场核查。完成市属26家医疗机构制剂文号再注册的全部上报工作,其中拟同意再注册品种359个、不予再注册品种15个,经省局审核共有358个制剂文号通过再注册。对涉及特药的药品生产企业、定点经营单位和22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监管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强化培训和现场指导,我市已有20家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企业换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全年共新注册和重新注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64个,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0个。修改完善我局ADR监测电子系统,会同武汉药学会合作对我市全年近5000例ADR电子监测报告数据开展分析利用,上报国家ADR中心2000余例不良反应报告。全年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941例,居全省第一位。对全市17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010年度信用等级进行了评定,对守信等级的152家,警示等级的11家,失信等级的7家企业。首次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对8家失信和警示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

四、保持高压势态,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开展流通领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企业经营国家公布的“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药品的监督管理的通知》,督促企业对现有经营品种认真开展清查,规范经营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了疫苗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夏季杜绝疫苗安全事件的发生。三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利凡诺”等中期引产类药物监管为重点,对全市93家药品生产企业、12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468家药品经营企业、179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共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100余份,整顿和规范了全市计生药械市场秩序。四是开展药品分类管理专项整治,认真整顿规范零售药店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驻店药师配备和在岗情况以及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审核等制度和违规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五是开展夏季高温季节专项整治,对全市43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以及部分药品批发企业的仓库、配送中心进行专项检查,监督企业加强药品仓库(配送中心)管理。六是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19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35家,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54个品种,责令整改22家,立案查处7起,处罚1.9万元,并对部分存在问题的非药品进行了全面清理、下柜,使我市零售药店“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七是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共抽检中药饮片(滋补类)559批次,98种,己出检验报告360份,合格165批,不合格195批,阳性率54%。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市中药饮片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八是开展了以影响民生、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打击重点行动。今年以来,全局共办结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22件(其中假劣药品、器械案292件),总涉案金额461.96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6.48%和45.41%;共查获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案19人,批捕14人。全局办理举报投诉件256件、协查函140件,举报投诉和协查函均查处、回告,查处率、回告率100%。

五、加强领导,把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

一是为认真贯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分局、直属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认真抓好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二是制定制度,完善机制,确保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09年局党组专门召开各分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求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结合处身的工作实际每年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中小学校和街道、社区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确保未成年人饮食用药安全。

三是扎实有效开展教育活动,确保未成年人饮食用药安全取得实效。据不完全统计,局系统仅去年以来,各单位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0次,培训未成年人9338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5100份,向同学们宣传饮食安全和介绍药品不良反应,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增强未成年人饮食及用药安全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形成合理用药的行为习惯。几年来我市未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饮食用药安全事故。

六、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切实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我局按照市文明委统一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着力从推动干部素质教育、努力改善餐饮服务业和药品企业发展软环境,积极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药监形象。

一是加强干部素质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活动。发放并组织学习、宣传《做文明有礼的武汉人》和《市民文明守则》读本,全面启动“文明礼仪”活动。以“4·23”世界阅读日为契机,向机关干部赠送书籍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推荐评选“最喜爱的书”活动。开展开展撰写调研文章、演讲、征文评选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加强干部的专业知识培训,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充分利用大专院校和境内境外学习形式分层分类组织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全局共组织各类培训26次,培训人数达15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的读书学习效果。在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中,我局组织机关和系统各分局开展了优秀论文评比表彰,积极营造了快乐和谐的药监亲气象。

二是突出先进典型带动作用。在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投票评选第三届全国和武汉市道德模范,使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广泛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时代先锋”、“身边好人”等先进事迹,通过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讨论等活动,引导大家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按照接对共建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周末在本单位或附近的公共场所(如车站、集贸市场等)开展清扫行动。带头维护本单位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遵守交通秩序。积极开展文明诚信示范岗和文明诚信窗口创建,加强对口联系社区和特困户联系,开展共建帮扶。按照“以诚信建设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重点创建活动”要求,局党组向社会作出了‘六项’公开承诺,要求各组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局机关党员也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作出了相应的承诺,按照党员述、支部讲、领导点、群众评的要求,通过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履职尽责的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三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文明单位良好形象。大力开展公益活动宣传,带头营造浓厚氛围。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带头围护本单位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加强交通管理,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教育机关干部,积极参与自愿服务,做到不违反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车辆、乱翻栏杆等交通违规行为,加强对机关车辆违法违章管理,并纳入年度绩效目标和个人考核管理。

 

                           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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