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22-05-10 13:30:03  阅读:

强化职能 优化服务  

以为民办实事为着力点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  

XX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地位日趋凸显,初步形成了有领导、有机制、有部署、有检查、有督办的工作格局。今年开始,县政府还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把这一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我县法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了这一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统计,2009年我县法援中心共承办法援案件272件,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以及各种经济损失692 余万元;今年6月截止,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5件,成功办理办理83 件,较上年同期递增21% ,超额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通过实施法律援助,保障了司法公正,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大局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被娄底市人民政府授予2006-2008年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2009 年获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着眼于提高保障水平,领导重视有实招  

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一项德政工程,是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光荣而重大的任务。因此,自3月25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第一时间召开了系列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制定了专门的书面汇报材料,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做了专题汇报,整个工作在全县引起了高度重视,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4月2日 ,我县在常委会议上,专门研究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  4月6日 ,两办下发了《关于成立XX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的通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律援助机构协调实施的工作格局; 5月15日 ,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为我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各项考核指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此外,还早在2002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就提升为县司法局副科级直属机构;今年,县政府又明确将法律援助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办案经费及时发放;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这些举措的出台,进一步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竖起了坚强的后盾。  

二、着眼于扩大社会影响,宣传发动见实效  

为了扩大“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社会影响,我们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阵势,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一是利用“两个集中宣传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今年4月,我们不仅专门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同时,还在“农村普法宣传月”活动中,积极组织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上街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出动两台宣传车在全县城乡巡回宣传,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各法援工作站在所处乡镇人口流动量较大的社区、集贸市场等地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进行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并利用各乡镇法制宣传栏制作《法律援助》专栏,介绍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形式和程序,公布了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联系方式,让农民朋友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目前截止,全县共开展咨询宣传46场次,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宣传标语25幅,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指南50000份,当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组织律师宣讲团送法下乡。为了使宣传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深入乡村,我们组织律师宣讲团深入村组和农户,讲解《婚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际意义,让这项工作家喻户晓,让社会弱势群体真正体会到政府的关怀。  

三是利用电视栏目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我们在县电视台开辟的《政法天地》栏目中,重点介绍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内容和一些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例,并公布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倡议广大困难群众在权益受到侵犯时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权,让法律援助“济难扶弱、援贫助困”的精神真正深入人心。  

四是制作了法律援助固定宣传标牌。为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度,我们组织制作了100块永久性法律援助广告牌,如“法律援助,扶弱帮困”、“法援困难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等,分别悬挂在各乡镇社区中心地段、娄衡公路、320国道、高速公路路口等主要交通要道两旁的电线杆上。锁石镇38个村的主要出入道口制作40多块墙体宣传广告牌。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话号码作为咨询热线在宣传牌中向社会公布,为有法律帮助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着眼于拓展覆盖范围,网络建设落实处  

为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我们在17个乡镇(经开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妇联、残联、团委、总工会、民政局、信访局等10多个单位及3个律师事务所、6个法律服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今年初,经局党组研究,专门投入资金2万元,统一制作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标牌”和“法律援助指南”, 发放至全县927个村、居委会,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都实现了100%。还建立了联络员花名册,做到“乡(镇)有站村有点”,将“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三级服务网络运作模式彻底落到了实处。最大程度地畅通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就近得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构建了完善的网络。  

四、着眼于强化工作效能,优化服务出新招  

为强化工作效能,我们坚持在优化服务上探索新方法,寻求实施法律援助的多种有效途径,力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社会效果最大化。  

一是优化服务途径,强化工作效果。为了更加便捷、有效地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我们坚持把农村和农民的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点,开通便民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审查条件,扩大农民工免经济状况审查范围,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除国务院规定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不审查经济状况外,对于农民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也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其次是以17个乡镇(经开区)为单位,对全县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外出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建立了弱势群体档案库,对其发放法律援助维权联系卡,对持卡人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其需求状况,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今年我们简化审批程序,给予特事特办,先后受理并妥善处理了89名民工维权、11起民工集体索要工资等诉讼案件,受理妇女儿童维权案26 起,残疾人维权案件14起。  

二是拓展服务领域,强化工作效果。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政府面向社会服务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窗口。为此,我们于2006年探索在县信访局建立信访接待点,现扩改为常年法律援助咨询室,抽调10多名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天轮流到信访局值班,为上访人员解答咨询,对他们的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对于轻微案件,通知辖区内司法所调处;对进入诉讼程序而又经济困难的,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对重大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及时向三办书面报告。同时还印发法制宣传资料,发放给上访群众,引导正确上访,正确维权。我们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凡法律服务范围内的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坚持解纷息诉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多做说服、教育、调解工作,力争使问题及时妥善地得到解决。今年,咨询点已接访 865人次,解答法律咨询632 起,找准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党委政府解难题相结合的切入点,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工作效果。办理援助案件,我们坚持质量是信誉、质量是保证、质量是生命的理念,不断提升办案的质量。首先,建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我们从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抽调了一批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的法律服务人员,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团队伍。这支队伍承办了全县70%的法律援助案件,案件质量得到了极大提升;其次,实施了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 。加强办案过程中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和有关人员沟通协调,使案件得以及时妥善地解决。另外,落实了案件旁听和办案机关信息反馈工作。对于较为疑难或分歧较大的案件,坚持旁听制度,我们主动与办案机关联系,掌握律师办案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和指导。第四,加强了办案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律师与援助对象沟通情况、律师调查取证、律师辩护意见质量等方面情况,并根据代理意见被法庭采纳情况、律师事务所自评意见、案件归档质量、当事人满意程度等情况做出综合评析,对优秀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在开展自查的同时,十分重视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意见。一方面,向援助对象提供案件质量反馈表,积极征求当事人意见。另一方面,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零距离服务、零收费服务、零投诉服务”,展示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 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着眼我县实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充分享受法律援助的关爱,让弱势群体同样沐浴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为构建和谐XX、法治XX、平安XX作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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