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产业开发带动小流域治理的成效与做法(何明全)

时间:2022-05-04 17:36:26  阅读:

 

摘要: 璧山县是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县之一,自1989年以来先后实施了长治一、二、三、五期工程,先后治理了10多条小流域,取得了显著成效:提高了土地生产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极大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此,2000年被列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2001年被确定为全国生态修复试点县。重点介绍了以产业开发带动小流域治理的成效与做法。

 

关 键 词: 水土保持;治理;成效与做法;重庆璧山

 

中图分类号: S157.1 文献标识码: A

 

璧山县地处重庆市西侧,地形如柳叶,南北长约66km,东西宽约15km,幅员面积914km2 ,辖10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现有总人口60.9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49万人。据2004年《重庆水土流失公告》,璧山县水土流失面积404.55km2 ,占土地总面积的44.34%。近年来该县以实施“长治”、中央国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修复等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防治,在政策、机制、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提高了植被覆盖率和土地生产能力,促进了璧山县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村经济发展。

 

1 小流域治理成效

 

1989~2005年底,全县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8.61km2 ,森林覆盖率提高了5.75%,土壤年平均侵蚀模数已由1989年的3835t/(km2 ?a),降为2005年的2055.03t/(km2 ?a),年均泥沙侵蚀总量由1988年的152万t降为2005年的82万t,有效地降低了泥沙对塘、库、河的淤积,增强了蓄水抗洪能力;在抗击2006年重庆市遭遇的百年大旱中发挥了明显作用;通过开发式治理,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治理区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通过水土流失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促进了治理效益发挥,形成了全县4大农业主导产业中的伏淡季水果和花卉苗木产业。截至2006年底,全县共有果林1万hm2 ,其中柑桔林0.2万hm2 ,梨子林0.8万hm2 。年产水果8万多吨,产值9000多万元,成为全县4大农业主导产业之一。从1998年起大力发展早熟优质梨,经过几年的实施,也初现端倪,形成了一些示范基地,如丁家禾润农庄、保家保乡二社、河边龙江三社、隆兴果场、群合精品园、狮子泰山五社等,特别是从丁家至保家公路沿线,正兴至福禄、河边沿线已基本成片,再过几年必将形成一条早熟梨走廊。

 

“三万亩”花卉苗木基地2006年已初见成效,成为全县农业4大主导产业之一。目前有多家花卉苗木企业(其中二级园林企业2家,县外投资企业近10家),专业大户200余户,从业人员1万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培育品种900多个,年产花卉苗木770万株、观叶植物5万盆,基本实现了花卉苗木产、供、销一体化,花卉苗木除在本市销售外,还远销到四川、河北、湖北、湖南、新疆、贵州等20多个省市,年销售总额达2.37亿元。2002年9月26日至10月6日成功地承办了重庆市首届花卉博览艺术节。

 

2 小流域治理的做法

 

2.1 基本原则

 

(1)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上。

 

(2)提高土地生产力,以较少的土地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在综合治理中建设高标准农田,配套相应的水利设施。

 

(3)尊重群众的意愿,因地制宜,因水制宜,采取适当的水土保持开发治理措施。

 

(4)严格实行“六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制、承诺制和公示制。

 

2.2 指导思想

 

在小流域治理与开发中,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结合自身条件,开发有竞争力的商品,用农民的话来说,就是大力发展能卖得出去、卖得好价钱的农副产品,转变过去小流域治理只以“土不下山,水不出沟”为目标,对于治理后栽什么树、种什么样庄稼,能取得多大经济效益缺乏考虑。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经济效益促进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不仅要使土不下山,水不出沟,而且要努力提高治理的3大效益。通过产业开发带动小流域治理。因此,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民自愿着眼于市场,大力发展伏淡季水果和花卉苗木种植,并形成产业。

 

2.3 产业开发方面的具体做法

 

2.3.1 狠抓品种优势,明确发展方向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璧山县主栽树种是柑桔,尽管由于多种原因,柑桔市场相对较弱,但在80年代以前为农民脱贫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仍年产3.5万t左右。80年代中期后,璧山县大力发展梨、桃、葡萄等伏淡季水果,并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发展以梨为主的水果生产。2002年,在总结前20a水果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查分析,经市级论证,立项实施了“以早熟优质梨为主的0.67万hm2 (10万亩)伏淡季水果产业化建设”项目,重点发展了在全国早熟梨0评比活动中连续3届获“全国优质早熟梨称号”的“璧玉梨”系列品种,目前市场表现较好,潜力巨大。同时,还发展形成了部分较有特色的水果业,主要有大路的枇杷、云坪的脐橙。璧山县优质梨品种资源十分丰富,经过近20a的引种选育,已筛选出10多个适合于本地生产环境的良种,特别是璧山县主栽的璧玉12、15、16号等连续3届在全国南方早熟梨评优中获得优质水果称号,品种优势十分突出。在品牌建设上,璧山以电视专题节目、杂志广告、订制包装箱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璧山县优质梨在市内外都有一定知名度,品牌建设成效显著。

 

2.3.2 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果树的生产发展一向得到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从引种、试验、品牌宣传(评优、新闻发布会、品尝活动)、技术培训、销售、整地规划、项目争取以及发展考察等都在资金上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在投资花卉苗木方面,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土地政策、投入政策、财税政策、减免政策、奖励政策。

 

(1)土地政策。花卉苗木产业可通过征用、转让、租赁(承包)及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使用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协商办理;使用集体土地发展花卉苗木和优质梨生产、加工及其相关产业,修建临时生产、管理用户及其相关服务设施,视同农业结构调整用地对待,免收一切费用。

 

(2)投入政策。从2002年起5a内,县政府每年拿出500多万元,用于发展花卉苗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花卉苗木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下,县金融部门优先给予贷款支持;业主承包(租用)土地按规划发展花卉苗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建设,经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里按下列标准一次性补贴业主:承包土地面积在3.3~6.7hm2 (含6.7hm2 )的,每公顷补贴2250元;6.7~10hm2 (含10hm2 )的,每公顷补贴3000元;10~13.3hm2 (含13.3hm2 )的,每公顷补贴3750元;13.3hm2 以上的,每公顷补贴4500元。

 

(3)财税政策。在基地投资花卉苗木项目,免征农业特产税;为花卉苗木生产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对业主在花卉苗木市场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所产生的税金,3a内全额奖励给业主,用于扩大再生产。

 

(4)减免政策。在花卉苗木基地,市场涉及的公路开口,除高速公路外,其他的公路开口在县交通部门办理手续,免交开口接道费;在公路控制红线内修建生产和管理用房,经县交通部门批准并办理完善手续后可免交一切费用;花卉苗木项目涉及的县内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免收。

 

(5)奖励政策。凡为“十万亩伏淡季水果产业化建设”和“三万亩花卉苗木”发展生产、加工及相关项目的有功人员或单位,按《重庆市璧山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璧委发[2000]40号文件)给予奖励。

 

2.3.3 推行参与制

 

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通过在工程实施各个环节引导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调动群众开发治理的积极性。

 

(1)选择项目地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水务局递交实施小流域治理申请,由县政府、水务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讨论初定项目乡(镇),县水务局根据初定的项目乡(镇)结合实际初定项目村。

 

(2)调查基层组织和农户意愿。水土保持设计人员分赴治理乡(镇)与村社干部座谈,听取他们关于规划的意愿并达成共识;收集当地社区的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进行农户访谈,广泛征求农户意见;向乡(镇)政府反馈收集到的农户信息,由乡(镇)政府形成正式的规划意见报县水务局审定。

 

(3)项目区农户参与实地规划。设计人员到项目村社召开社区大会,与农户或农户代表一起进行实地规划,征求农户对树种的选择,沟、涵、池、路地点的搭配等,最后对规划情况进行公示。

 

(4)工程实施。项目乡(镇)成立“水土保持工程领导小组”,并且配备4~5名群众代表。乡(镇)在实施水保工程时,采取“定任务、定质量、定补助、定奖惩、定时间”的“五定”责任制,将各项治理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实行施工技术人员、相关领导、群众代表分片包干、现场指导、检查督促。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严把“五关”:①规划设计关,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②监理关,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③施工材料、苗木购进关,所需材料、苗木采购必须经监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主管领导共同签字认可;④标准关,验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SD239-87)执行;⑤群众关,工程验收同时要由4~6名群众代表签字方为有效,最后张榜公示验收结果。

 

(6)水土保持设施管护。验收合格后的水土保持设施,明确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设立标志;明晰产权,同时与管护人签定责任书,每年对管护情况进行公示,保证水保工程长期效益的发挥。

 

作者简介: 何明全,男,重庆市璧山县水务局,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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