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2-04-30 16:25:07  阅读:

  **位于陇中黄土高原和秦岭山地的交接处,属黄土高原沟壑区,海拔在1100— 3120米 之间。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 510.1毫米 ,蒸发量为 1294毫米 ,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多集中在7—9月份。全市多年平均自产水资源总量为15.4647亿立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 444.7立方米 ,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5,加上入境水,多年平均自产入境水量24.8918亿立米,人均仅有 715立方米 ,属严重缺水地区,干旱缺水一直是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大力支持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不断探索,寻求解决饮水问题的途径和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5--2000年,以“121雨水利用工程”、人饮水窖为主,通过国家投资、民间自建,全市共建成水窖73262眼、小提引工程315处,解决了42.075万人,5.39万头畜的饮水困难问题。  

第二阶段:2000年至2004年,国家加大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入,共建成人饮工程115663处,其中水窖工程115370眼,集中供水工程293处,解决了7县区、190565户、97.78万人的饮水困难,重点解决了特别缺水地区的群众饮水问题,改善了部分氟病区群众卫生饮水条件。  

第三阶段:2005年开始,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启动。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非常关心,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决定在人饮解困项目完成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就是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确保群众能够吃上干净卫生的自来水。  

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情况  

1、规划目标  

2004年12月,***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进行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工作的要求,制定调查方案,最终省级复核评估认定全市饮水不安全人数为163.3万人,其中氟病区52.74万人,苦咸水区47.89万人,饮用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的地表水人数4.47万人,饮用污染严重,未经处理地下水人数6.60万人,饮水水量不达标的有20.98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的有21.32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有9.3万人。  

2006年9月,编制上报了***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规划解决66.5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04年的16.4%提高到45.1%。规划到2013年,彻底解决全市163.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项目进展情况  

2005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启动实施。截止2008年底,共实施了八批项目,完成总投资17236万元,建成56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五县两区320个村、78762户、39.03万人喝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按照规划,全市还有124.27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计划在2009年—2013年全面解决。  

3、主要做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确保工作责任落实。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启动以来,市县区都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立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处理日常事务。2008年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列入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并列入了目标管理考核。  

二是前期工作到位,确保规模和效益。近年来,市、县区依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十一五”规划,切实转变过去农村饮水工程小型、分散、低标准的建设思路,因地制宜地建设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尽可能建设规模较大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全市已建成的56处集中供水工程中,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就有20处,规模化的发展实现了较好的工程效益。  

三是制度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规范实施。在制度建设上,制定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达标创优标准》等办法,从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建后管理、水源保护与水质检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指标和要求。在工程建设上,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坚持规划建卡、社会公示、资金报账、集中采购、巡回监理、落实管护责任的“六制”工作机制,严把施工队伍关、材料设备关、资金使用关、质量监督关。  

四是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市县区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地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市项目办、质监站抽调专人,经常深入工地巡回检查工程质量,尤其对隐蔽工程,不仅要有施工记录和施工照片,而且要通过县区项目负责和质检员同时验收才能掩埋,确保单项及整个工程质量都能达标。所建较大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实现了微机监控和上水自动化控制,自来水入户率都达到了95%以上。  

五是管理措施到位,确保工程长效运行。县区水利局普遍成立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总站”,负责本县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模较大的跨村集中供水工程,都成立了供水站,县区政府核批了管理人员编制,确定了经营管理人员。大部分供水工程都成立了用水户协会,对跨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实行管理站和用水户协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单村供水工程,由用水户协会自主管理。针对农村用水偷、滴、漏问题,积极推行保底用量,总表控制水损分摊和IC卡预交水费供水的管理办法,每户月保底水量2-3吨,低于保底水量按保底水量收费,高于保底水量按实际用量收费。  

4、存在问题  

(1)原规划未能及时调整,还有一部分饮水不安全的问题。规划之外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原因:一是由于地震震损水窖产生的人口;二是2006年国家执行新修订的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标提高且不再分城市和农村,按新标准,增加的饮水不达标人口;三是水窖容积小或降水量少导致的水量不保证人口等,初步调查全市约有67万人。加上规划内尚未解决的124.3万人,全市还有191.3万人饮水不安全,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任务十分艰巨。  

(2)已建成的集中供水工程实际供水量远小于设计供水量,经调查目前运行的清水远门、张川渠子梁、秦安叶堡、礁州关子四处供水工程,实际供水量为设计供水量的35%~50%,造成部分设施闲置和运行成本高。主要原因一是设计时对农民需水量估计过高,特别是因农民外出打工、农村常住人口比设计人口少;二是农民对水价很敏感,不愿多花钱,想办法节约用水,部分农户还用其它小水源;三是农村入户率未达到100%,验收标准是入户95%以上。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电价普遍偏高,且不统一,一市多价。大多数县区电力部门没有执行省物价局甘价商〔2006〕276号文“关于农村人畜饮水用电,按地表水、地下水扬程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农村排灌电价标准”的规定,而将农村供水工程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或非普工业电价,即0.389元/kwh——0.595元/kwh不等,加大了供水成本,增加了农民负担,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  

(4)部分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滞后。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机构、运行体制、人员编制未经政府批复,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加之部分群众市场意识、水商品意识不强,爱护供水工程、交水费的自觉性不高,物价部门批复的水价偏抵,造成运行管理经费无法保证,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近几年全市已建成的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大部分运行十分困难,管理人员月工资仅400-800元,部分县区不得不将全额财政人员派供水站,以减少供水站经费支出。  

(5)水质检测体系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保证饮用水水质,应对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并建立水化验室和水质检测机构,落实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及经费。但由于水样自检和送卫生部门不但麻烦,费用还很高,国家监测经费不落实,卫生部门没有能力下乡进行质量检测,对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的监测工作开展的不够。  

(6)市级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没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由中央、省、市配套和群众自筹共同负担,其中中央占80%,剩余部分由省、市配套和群众自筹,由于市级财政困难,群众配套负担过重,工程资金有一定缺口。同时,在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勘测、实施方案技术审查、人员培训、施工管理、检查评估等方面的资金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有效监督和顺利实施。  

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措施和建议  

1、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饮水安全知识,宣传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坚持对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在受益村内设“明白墙”,公示工程技术负责人姓名、施工企业、群众入户投资等内容,建议各县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任务的艰巨性和长期性,项目区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组织群众和征地等协调工作,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吸收用水户代表参与,对工程建设方案、管理体制和水价机制充分征求用水户意见,充分调动项目区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建好工程,用好工程,管理好工程。  

2、完善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一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饮用水卫生新标准,认真调查掌握农村人口的饮水现状,争取将我市饮水不安全的人口全部列入国家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二要严格按《甘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实已批准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问题。在工程规划上,要开阔思路,切实向抓大促小、规模推进转变,在解决已批规划人口的同时,兼顾工程控制范围内达不到饮水不安全新标准的人口,尊重已批复规划外群众意见,一次规划,一次解决。三要继续坚持规划建卡,按卡实施,精心搞好工程设计,在选择技术方案时,要多跑路、祥计算、多比较、优中选优,确保投资少,运行成本低,管理方便。设计单位要不断吸取近几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的经验和教训,提高饮水安全工程勘测设计水平。四要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同时,建议市、县级政府要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前期工作经费,对供水工程给予必要的运行管理补贴,并积极鼓励受益群众筹资投劳,通过推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和引导广大群众主动筹资或以劳折资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稳定的资金投入。  

3、切实加强运行管理;第一,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思想,把工程建后管理作为一项大事来抓。第二,要在总结过去工程建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指导和规范管理行为。第三,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建议省、市政府能够协调解决运行电价偏高的问题。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电价实行优惠电价或执行农业排灌电价0.187元/kwh,进一步降低供水成本,以让利于民,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工程有人管、长受益。  

4、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和做好水质检测工作。要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划定供水水源地的保护范围,配置防护设施,设立防护标志。禁止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发展高污染工业,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要增加对水质监测的投入,多方争取水质检测费用,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设立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监测点,对各供水站的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按期进行检验和监测,确保让农民群众吃上干净水、放心水。  

5、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严格实行工程建设“四制”,加强内部控制,明确项目法人,严格招标投标程序,规范建设市场,严把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资质关和材料设备质量关,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确保质量。大宗材料和设备要通过招标采购。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督施工单位规范施工,施工员认真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切实落实巡回监理和农民跟班监督,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建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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