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时间:2022-03-28 09:40:41  阅读:

摘要:公共场所是人群相对集中的活动区域,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卫生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是预防疾病,保障健康的重要环节。虽然我国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对策解决,为此笔者从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 监管 预防疾病 分组管理

中图分类号:R 126.4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公共场所是公众群聚并为普通大众提供服务的场所,对公众来说是人为的生活环境,而对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来说又是劳动环境,它是一个国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的反映,具有人群集中、流动性大、设备和物品易污染、涉及面广、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易传播传染性疾病、患者和健康人员混杂等特征,因此,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显的极其重要。适宜的场所可使人心旷神怡,反之,恶劣的卫生状况会对人及社会带来不良影响,还会造成疾病的传播。虽然近年公共场所卫生有很大改善,但目前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对策解决。

2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立法层面

目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它们分别于1987年和2011年修订再颁布,新的公共场所已大量出现,存在法规不合适宜问题。新兴行业如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社区活动中心、健身房、高尔夫球场、保龄球室、减肥中心、足浴店、按摩院、婚纱出租店、棋牌室、证券交易厅、网吧等场所,其性质理应归属于公共场所之列而未列入《条例》规定的7类28种公共场所范围中。因此原《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时效性已过,导致卫生监督执法时无所适从的状况。这些公共场所同样存在着很大的卫生安全隐患,易造成传染病传播,如果不加强监管将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由于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成立,《条例》规定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机构的“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已被“各級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机构”取代,机构名称已改变,但现行的法规仍然未更正该规定条款。

2016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已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四类公共场所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监督部门不再监管,即不再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即“两证合一”。这一改革举措,既解决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两个环节界限划分不清的问题,也解决了同一食品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地址需要办理多张许可证等问题,将涉及全国243万家餐饮企业和1445万从业人员,给企业松绑减负,这些《条例》亦未做及时修订。

2.2执法层面

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诊疗卫生、医疗机构卫生监管等工作,监督执法人员数量缺乏,与日俱增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卫生监督资源缺乏,不能与繁重的卫生监督工作量相适应,无法保障公共场所卫生的正常监管;监督人员教育水平和法律素质普遍偏低,学历层次低,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监督人员严重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很多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不对口,监督人员缺乏业务能力,素质偏低严重影响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繁重的实际工作量造成了监督人员没有精力和机会接受专业技术培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与水平,明显不能适应卫生执法工作的需要保证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薄弱,未引起足够重视,存在有法不依情况。预防性卫生监督原本是对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工程竣工前进行的事前卫生监督,它是卫生监督最积极、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它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即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全程控制,现大多变为事后卫生监督,甚至根本无预防性卫生监督,正因为没有把有害健康的因素消除在建成投入之前,所以竣工后再介入进行改造难度势必增大甚至无法改造,例如由于建设工程布局的问题造成有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无法顺利安装使用,游泳场馆未设计消毒池,为以后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

近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美发业近年发展迅猛,美容化妆品消费激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并未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卫生监督作明确规定,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的规定太笼统,可操作性差,由于管理制度缺失导致卫生监督部门无法对直接向顾客提供化妆品的美容美发院及小型化妆品的销售点进行正常监管和对其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全面正常监测,导致来历不明及对消费者身体有害的不良化妆品流入市场,有些不具有医疗资质的单位却开展医疗美容,致使顾客美容医疗事故频发,美容变成了毁容,甚至造成重度残疾,给消费者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这方面的教训深刻。

目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行量化分级动态管理模式,根据卫生信誉度高低依次划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信誉度高的单位可减少卫生监督频率,信誉度差的单位需增加卫生监督频率,它对建立卫生监管长效机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消费者、经营单位、监管部门之间没有形成互动机制,量化分级的监管模式仅局限于管理层面,大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不重视信誉度评级,成了满足消费者心理的形象工程,由于卫生监督部门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低,很多消费者对量化分级管理模式一无所知,量化分级管理影响力和作用明显降低。

2.3守法层面

1.3.1卫生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公共场所涉及行业广,从业人员较多,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集中培训不能全覆盖,培训时间短,培训不到位,培训流于形式,部分个体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卫生知识缺乏,无证上岗现象突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严重影响,是卫生监督重点薄弱环节。

1.3.2公共场所小商家问题比较突出

一般大、中型公共场所因其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卫生组织,配套卫生设施齐全,卫生监督便于管理,而小规模旅馆、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等小商家,因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人员流动性大,严重缺乏对卫生管理的认识度,“两证”持有率低。场地小制约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健全,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和设备,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闲置,形同虚设导致消毒工作缺失,造成卫生监管漏洞。有些洗浴中心、足浴按摩店违法犯罪,败坏了社会风气,与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同样应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3 对策与建议

3.1加强立法,健全完善条例,做到有法可依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我国现在的公共场所需求,促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建议立法部门尽快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配套的法律法规,将新涌现的公共场所囊括进新条例中,擴大监督范围覆盖面,划归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四类公共场所删除,做到立、改、废,增减适宜,细化条款内容,增加可操作性,真正做到条例与时俱进,利于卫生监督人员执法,为有效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质量、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供可靠依据,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使各项条例达到标准化及法律化,使条例更加科学规范,卫生监督部门能热情服务,严肃执法,提高违法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成本,对严重危害公共场所卫生要求情节严重者进行严惩,对违法行为增强威慑力和震摄力。

3.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素质

加大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投入,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可通过在职培训及网络培训(如近几年国家卫计委网站提供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提高业务能力,加大继续教育,培养出更多更好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公共场所监督人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增加录音笔和现场执法仪等执法工具及必要的检验室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卫生监测的准确性,配备足够的交通执法工具,缩短执法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上下级和同级卫生监督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增强执法程序、法律文书书写的规范化等,掌握了解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新动向,杜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漏洞,确保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3.3强化量化分级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卫生监管部门要完善目前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监管的评定工作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复核同步进行,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使用统一标识。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对卫生信誉度高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树立榜样,对卫生信誉度低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起到鞭策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作出消费选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便于社会监督又利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改善卫生管理水平。

3.4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提高卫生水平

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公共场所法律知识和卫生知识宣传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监督。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定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杜绝无健康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从业,一切以人为本,减免健康体检和卫生监测费用,使岗前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监测成为从业人员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自觉行为。以前从业人员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逃避健康体检办证费用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费用使卫生监督执法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办证费用的减免真正使卫生监督由被动执法转化为主动执法,既有利于卫生监管部门文明执法,又有利于从业人员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配合执法,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公共场所卫生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息息相关,它既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又是疾病预防控制的重要课题,其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随着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健全,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素质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的提高,我们一定能改善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的现状,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能充分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发展方面所带来的成果,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公共场所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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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强克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今日健康,2014,13(11):234.

[3] 蒋海辉,张建华,李亚,等.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社区医学杂志,2010,24(17):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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