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

时间:2022-03-26 10:09:45  阅读:

〔摘要〕伴随中国城市化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生的问题日益突出,其中尤以人口众多的北京为典型。文章基于对走在垃圾无害化处理前列的城市——台北的深层调研,总结出台北市在垃圾处理政策设计、执行落实、专业流程、宣传教育等方面形成的一套完善的“台北模式”,进而结合北京垃圾分类处理的现状提出相关建议,希冀为北京市早日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实现“垃圾零掩埋,资源全回收”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城市。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回收;台北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7)03-0039-12

伴随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人们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城市垃圾量也与日俱增,舒缓资源损耗并减轻环境污染已成为全球性议题。2015年发布的《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显示,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大且增长快,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到2012年17081万吨,30年增加近6倍。由此带来的垃圾处理负担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制约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分三大类:有机物质、不可回收利用垃圾和可循环再利用材料。目前中国城市垃圾除极少量可回收再利用,由居民从源头实行分类,自行送至回收点出售外,其它绝大部分采取定点投放、混合收集方式,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居民将圾垃置于废物袋内,丢到指定大垃圾桶,然后由卡车运到中转站。这种垃圾混合收集的方法虽简单易行,但导致了可回收垃圾被污染,降低了再利用的价值,不利于垃圾后续处理,且产生诸多污染。垃圾粗放式填埋不但侵占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对环境造成了潜在的危害。

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已走在前沿,垃圾管理模式成熟且完善,城市卫生和生活环境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同时还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垃圾负担”已经转变成了“朝阳行业”。比如,德国早在1996年,就颁布《循环经济和垃圾管理法》,确立污染者付费、垃圾无法再次循环利用才可以废弃等原则,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系统;日本严格管理垃圾分类,目前人年均垃圾产量只有410kg,为世界最低。在美国,2011年废料回收再生原料超过1.35亿吨,相关产业提供了46万个工作岗位,产生综合经济效益870亿美元。

北京作为2000年全国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经历十多年实践,目前效果并不理想,垃圾源头分类执行效果不佳,基本仍采取混合装运,大部分可回收资源被直接填埋、焚烧,垃圾围城问题凸显,环境压力增大。如何妥善处理大量城市生活垃圾,成为城市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2016年北京城市发展委员会解

读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提出将研究适时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现有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改进和创新。

台北市是台湾地区实施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最成功的城市,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采取“垃圾费随袋征收”“强制垃圾分类”等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推动市民进行垃圾减量与资源分类回收,取得显著成效。台北家户垃圾量从1999年2970吨每日,降至2015年1008吨每日,减量66%,垃圾费随袋征收前资源回收率仅为2.4%,随袋征收后2015年资源回收率平均为56.56%。①最新数据显示,台北市2016年1月至9月底日平均一般垃圾量 1,020吨,较随袋征收前减量 65.7%, 1月至8月底资源回收量30万8,453吨,资源回收率达58.19%②。鉴于两岸居民在文化观念、饮食结构、生活习惯等方面较为相似,生活垃圾特性也相近,相比于国外城市的做法,台北市处理生活垃圾的“台北模式”对大陆城市具有更直接的借鉴意义与现实意义。

一、 台北市生活垃圾分类状况的调研分析

台北的问卷调查时间为2016年9月。问卷调研采取纸质版问卷与网络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490份,有效问卷487份,回收率98%,有效率97.4%。调查对象男女比例47∶53,基本符合台北市居民性别结构,问卷中各年龄层、各个时期定居台北的居民均有分布。

访谈对象有台北环保局工作人员(垃圾清运科、废弃物管理科、资源循环管理科)、民间环保组织(台湾环保联盟、主妇联盟环保基金会、台湾绿盟)、一线清运人员,以及部分民众。实地观察台北市北投垃圾焚化厂与周边有关垃圾处理设施。

1. 相关法律政策较为完善

关于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相关法令和政策均由台湾环保署出台,由台北环保局负责执行和实施。台湾在1974年就出台了《废弃物清理法》,到2006年经过9次修订,形成了一个较完善的版本,对废弃物的回收、清运、处理作了详细规定。此外,还出台了《废容器回收贮存清除处理方法及设施标准》、《回收废弃物变卖所得款项提拨比例及运用办法》、《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按日连续处罚执行准则》、《民众检举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案件奖励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有赏有罚,具有严格的惩罚措施和执行方案。以保证《废弃物清理法》的有效实施。具体内容见下表:

首先针对社区居民的政策手段主要有:

(1) 强制垃圾源头分类。在把垃圾丢进垃圾车前,市民必须自觉按要求进行分类,否则清运人员拒收垃圾。同时依据《废弃物清理法》第50条罚款1200~6000元新台币(1人民币约4.6新台币)。

(2) 定时定点定线“垃圾不落地”清运。市民直接将分类垃圾定点定时放到垃圾清运车上,取消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生活垃圾暂存和中转设施。如果居民错过了垃圾车经过的时间,只能到另一处投放或等待下一次的清运。

(3) 垃圾费随袋征收。市民需要使用内含垃圾费之专用垃圾袋盛装一般垃圾方可交清运队清理,不可用其他垃圾袋代替,若违反将被拒收。但资源回收物可以免费交给清洁队回收。丢多少垃圾付多少钱,垃圾愈少,缴费愈少,从而促使市民对垃圾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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