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8篇

时间:2023-08-16 16:20:05  阅读: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习题1、[案情介绍]李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因李某是昔日上海的大财主,时值文革期间,其妻张某为表明与丈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8篇,供大家参考。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8篇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篇1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习题

1、[案情介绍] 李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因李某是昔日上海的大财主,时值文革期间,其妻张某为表明与丈夫划清界线,便将李某留在家中的所有财物上交国家。12年后,李某从海外归来,要求撤销原死亡宣告并由政府归还已被妻子处分(上交)的财产。

[问题](1)人民法院在李某申请下是否会撤销原死亡宣告,为什么?(5分)

(2)人民法院是否会判决政府返还李某的财产,请阐述理由?(5分)

2、[案情介绍] 甲男居住在乙女的隔壁,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及其他娱乐,声音极大常至深夜2.3点。乙女休息不好工作业绩下滑问题被所在的外企辞退。辞退当日乙女登门请求甲以后夜里小声点,以免影响邻居休息。由于双方语气都欠佳发生争执,甲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在双方挣扯间乙衣服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

[问题]分析本案中有哪些民事关系,并分析其构成要素。(10分)

3、[案情介绍]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本题共10分)

[问题]

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分)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2分)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变更?为什么?(2分)

4、如果本案中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分)

4、[案情介绍]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5分)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5分)

分析:1.李某购买名贵药材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应属民事代理。《民法通则》

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5、案情介绍]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

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1990年8月,胡某回国。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问题]1.胡某对王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3分)

2.胡某在199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4分)

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胡某所欠的钱,为什么?(3分

分析:1.《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民事权利一般在两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本案中,胡某于1987年12月向张某借的钱,直到1990年10月张某才第一次向胡某要钱,其间已过了近三年,胡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早已届满。因此,当时胡某如果表示不愿偿还此款,张某将无法通过诉讼索回他的钱款。

2.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此处义务人履行义务不仅仅指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也包括义务人对履行义务重新作出承诺。本案中,胡某1990年10月在字据上的注明即是一种重新承诺,不得反悔。

3.张某要求法院判决胡某还款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是因为时效没有届满,而是因胡某已重新作出承诺。

6、[案情介绍] 年仅15岁的宋姣是某中学高一年级的发明兴趣小组的组长,他个人运用所学的物理知识搞成了一项发明,各种荣誉也接踵而至,其发明专利权和荣誉权的归属问题人们争执不休。

[问题] 这些发明专利权和荣誉权由谁享有,为什么?(10分)

7、[案情介绍] 2004年3月8日,原告杨某将一辆林肯牌小轿车停放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院内,持有停车证。3月17日在车身上发现有划痕,3月23日被告马某(10岁)在划车时被当场抓住,马某承认划车的事实,同时指出其他划痕是由其同学付某所为。由于马某和付某都是未成年人,原告杨某要求马某和付某的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本案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10分)

8、[案情]郑老汉在老伴亡故后与独生子共同相依为命,近日,因儿子感染疾病,急需治疗费用,苦于爷俩都下岗了,十分着急。邻居王某早就想购买郑老汉家祖传的一幅郑板桥字画,一直因郑老汉不想出卖而不得。这次,王某认为机会来了,遂找到郑老汉,提出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幅实际价值20万元的字画,郑老汉因仓促之间还无法找到买主,不得已答应了这桩买卖。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后郑老汉的儿子终因不治身亡,郑老汉十分痛心,心灰意冷,明确表示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逾半月,郑老汉终因过度思念儿子也亡故了。其弟郑老二继承了郑老汉的遗产,得知郑老汉与王某的买卖后,要求王某补足价款或者返还字画,王某不允,郑老二遂诉至法院。

[问题] 1.郑老汉与王某之间的字画买卖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5分)

2.郑老二是否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买卖行为?为什么?(5分)

【解析】本题涉及意思表示的瑕疵与合同效力问题。本案中,王某乘郑老汉处于急迫状态下,以1/4的价格购买字画,给郑老汉造成较大损失,构成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对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本案中,王某与郑老汉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问题,因存在乘人之危的情由,故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9、[案情]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5分)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5分)

分析:1.《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亲自代理”

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对联,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

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10、[案情]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颇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某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南某某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萧某则认为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

[问题] 1.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3分)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3

3.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2分)

4.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为什么?(2分)

分析:1.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南某某所有。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南某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下列两类民事行为有效:

一是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用的民事行为;二是接受奖励、赠与、获得报酬等

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萧某有权要求遇掉钻戒。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而该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父母拒绝追认,则合同归于无效。南某某用4800元购买钻戒,属于标的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既然其母亲萧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则合同归于无效。既然合同归于无效,则其母亲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

3.萧某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萧某购买股票井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其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

4.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本案例中,南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洗发水获得奖券中奖的行为,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不得主张无效。因此,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篇2

一、情景题(1-5题,每题8分,共40分)

1、某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投标,承接了玫瑰园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小区建设的早期介入。该住宅小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该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做好哪些早期介入的准备工作?

2、闻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某高档住宅小区需要增建一处露天的健身活动场所,业主委员会委托闻明物业管理公司帮助进行可行性研究。请你写出一份建设该健身活动场所的纲要性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只列出报告主要内容的纲目即可。

3、你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刚刚接管了某大型住宅,需要编写一份该小区的《住户手册》。请你写出该《住户手册》的内容大纲。

4、慧达大厦己使用多年,该大厦的业主决定对大厦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更新改造。请你设计一套编制该空调更新改造工程预算的程序。

5、闻心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某写字楼入住率己达到96%。客户反映目前已有的综合服务项目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闻心物业管理公司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认为情况属实,因此决定增加一些综合服务项目。那么,闻心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进行综合服务项目的选择?

二、案例分析题(6—7题,每题15分,共30分)

6、业主刘某一年前入住某高档公寓601单元,至今己连续3个季度没交物业服务费了。负责管理该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多次追缴其所欠物业服务费,但刘某坚决不交,其主要理由是:601单元窗户关闭不严、墙皮脱落、有的墙插没电,虽然多次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但是至今没有解决。物业管理公司的答复是:这些都是

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让业主刘某直接找开发商联系解决。请问:(1)物业管理公司这样回答对吗?如果不对,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处理开发商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2)针对业主刘某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么办?

7、文斯物业管理公司接到了中锋大厦的物业管理投标邀请函。中锋大厦是一座大型智能化综合写字楼,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设备完善。被邀请的几家物业管理企业实力都很强,竟争激烈。文斯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对这次投标工作非常重视,亲自动笔独立完成了物业管理投标书的编写工作,并带队参加了现场答辩。结果文斯物业管理公司并未中标,原因之一是评委们认为该公司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存在一些专业方面的缺陷。请分析后回答以下问题:(I)文斯物业管理公司在编写中锋大厦物业管理方案时,应怎样避免专业方面的缺陷?(2)如果你是文斯物业管理公司的总经理,你将怎样组织参加这次投标活动?

三、方案策划题(8-9题,请从中选作一题,满分30分。如果8、9两题均答,则只计算第8题的分值)

8、三年前投入使用的金奖大厦是产权多元化的纯写字楼,建筑面积为6万平方米。某物业管理公司为金奖大厦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客户服务、工程管理、保洁服务、安全管理等四方面的内容,经调查客户综合满意度为96%。金奖大厦今年获得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称号。在参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时,评委对金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评价是:物业管理专业性强,管理经验丰富,服务质量高,管理工作计划合理,管理服务效果显著。同时,评委们认为金奖大厦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其取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的基础。请你写出金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有内容的详细纲要。

9、达敏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某工业园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已经1年。该工业园区各项配套适施完善,客户入园率已达95%。由于服务质量较高,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达敏物业管理公司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继续聘请负责工业园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达敏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对工业园区的房屋及各种附属设施设备系统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要对工业园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维修养护管理,对工程部员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和考核等。假设你是达敏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的经理,请制定一套实施和控制上述工业园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的方案。

卷册二 操作技能

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情景题(1—5题,每题8分,共40分)

1、答案要点

⑴ 了解物业管理对物业的基本要求(0.5分)

① 物业的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适用美观,并要方便维修和养护。(0.5分)② 建筑施工质量和建筑材料质量要好,以减少使用成本。(0.5分)

③ 配套设施齐全,能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多种服务。(0.5分)

④ 环境安全、方便、优美、舒适。(0.5分)

⑤ 能为物业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0.5分)

⑵ 组织技术力量(0.5分)

物业管理企业应该选派经验丰富、知识全面的物业管理专家和技术全面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特别是需要配备结构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0.5分)

⑶ 收集相关资料(0.5分)

① 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背景材料。(0.5分)

② 介入项目的立项情况、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表、主要建筑材料清单等。(0.5分)

③ 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参考书等。(0.5分)

⑷ 确定工作方法(0.5分)

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工作方法有阅读文本和图纸、跟踪现场、沟通联系、提供咨询报告等。(0.5分)

⑸ 准备设备器材和资金(0.5分)

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准备一定的资金和计算机、电话、相关专业工具与设备等。(0.5分)

评分说明:每个答案要点答全得满分。

2、答案要点:

建设该高档住宅小区健身活动场所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纲要:

⑴ 小区现有活动场所分析(0.5分)

主要分析物业管理区域内现有健身活动的数量、功能、分布、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等。(0.5分)

⑵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原则与目标(0.5分)

包括开发健身活动场所的意义、目的、原则、依据、建设期限和预期目标等。(0.5分)

⑶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可行性分析(0.5分)

分析物业管理区域人口数量、消费水平和服务需求、周边地区同类服务供给情况的基础上,从经济上、技术上对健身活动场所开发进行可行性分析。(0.5分)⑷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具体方案的设计(0.5分)

主要包括健身活动场所的位置、规模、平面布局、建筑风格、健身器材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布置。(0.5分)

⑸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投资估算(0.5分)

根据建设规划,估算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投资规模,设计筹资途径。(0.5分)⑹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0.5分)

预测和评估健身活动场所开发可能给物业管理区域带来的正面和负面环境影响。(0.5分)

⑺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效益分析(1分)

① 在分析拟增加健身活动场所项目效益的基础上,分析和预测其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0.5分)

② 如利用产权归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进行健身活动场所开发,那么其收入中除应缴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费外,其余主要应归业主和投资者所有。(0.5分)

评分说明:每项答全得满分,答出一部分得一部分分。

案例分析例题

一、欣欣花园小区是一个全部一户90-11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中档楼盘,前期物业管理到期后,新成立的业主大会选聘了天祥物业公司接替原有发展商 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并与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共有业主850户,其中23户业主以未出席业主大会、未投票选择该公司、也未与新企业签订《物 业服务合同》以及新公司服务水平尚不及老公司为由,一直拒交物业服务费。试分析这些业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作出解释。

参考答案:

业主的理由不能成立。(2分)

因为:

(1)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一类事项业主大会的决定只要2/3以上投票权的 业主同意即可生效,毋需每一位业主都同意。(1分)

(2)少数业主不出席业主大会,不赞成业主大会的决定,并不影响业主大

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每一位业主都有义务遵守、执行。(1分)

(3)少数业主也不能以未签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1分)

因为,第一,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集体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代表业主的 业主委员会签订,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要与每一位业主签订。(2分)

第二,物业公司为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提供维修养护以及提供

安全、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已与欠费业主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欠 费业主理当履行交纳管理服务费的义务,并应承担欠费利息、滞纳金等费用。(1 分)

(4)少数业主也不能以新公司服务水平不及老公司为由拒绝交费。因为不

能以少数人的主观判断,作为否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依据。若物业公司的服 务确实有严重问题,这些业主应联合其他业主共同提议物业公司改进或提请业 主大会解聘不能提供合格服务的物业公司,但不交物业服务费的做法是错误的。(2

分)

二、业主王某在入住装修时,提出二次装修申请,物业公司经审查认为符

合安全等要求,予以批复。后王某在装修厕所时擅自改动供暖管道位置,被物 业公司检查时及时发现,责令王某停止施工、限期恢复。王某认为不影响物业 使用,迟迟不予理睬。于是物业公司向主管部门报告,但主管部门迟迟不予处 理。于是物业公司在要王某写出一份“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的保证书后,向王某收取2000元罚款,未作其他处置。试就以上描述的情况对本案做出评析。(10分)

参考答案:

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 企业应对业主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管理。本案业主王某应按法规、规章的规定进 行装修,物业公司王某装修时应将注意事项与禁止行为告诉他,王某应当遵守。(3分)

王某必须提交供暖管理单位的批准文件,方可改动供暖管道位置。(1分)

王某不能提交供暖管理单位的批准文件,物业公司应当制止装修继续进行,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装修管理协议追究王某违约责任。(2分)

物业公司向主管部门报告后,主管部门迟迟不做处理,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 可以催促或告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2分)

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不是行政管理,不能向业主收取罚款,本案物业公司的 做法是错误的。(2分)

三、王大妈周六上午去小区会所健身,在会所门口台阶上摔了一跤,腿部摔 伤。同伴扶其到医院检查医治共花去医药费1950元,并且有近一个月时间只能 在家小心行走。王大妈的儿子认为其母在会所门口台阶摔倒是因为台阶湿滑所 致,故与管理会所的物业公司交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试分析(1)物 业公司应不应该负担付这笔医药费?(2)物业公司如何才能防范此类风险?(10

分)

参考答案:

(1)物业公司该不该赔偿该笔医药费应视情况而定。(1分)

①如果王大妈摔倒是因为物业公司做保洁时造成台阶湿滑而致,物业公司 未给出明显的提示、警示,也无采取必要、适当的防范措施,就应该给王大妈 以赔偿。(2分)

②如果确有湿滑,物业公司给出提示、警示不清,防范措施不得力,应给 予王大妈部分赔偿。(1分)

③如果物业公司给出的提示、警示清晰,防范措施得力,王大妈是因为自 己不慎摔倒或其他人碰撞摔倒,物业公司则不用作出赔偿。(2分)

(2)物业公司要避免此类风险

①一要认真对照服务合同,严格依约服务,妥尽注意义务,及时提醒防范;(2分)

②二应投保公众责任险,将此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2分)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篇3

一、1、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有哪些?应该分别遵守哪些上位法?

答: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遵守的上位法有:宪法、法律以及行政法规

2、本案中,省地方性法规增加新的处罚种类的条款是否符合《处罚法》?为什么?

答:新增加的处罚种类符合《处罚法》规定。《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所以,该行政处罚新增处罚种类符合《处罚法》规定的范围。

二、1、李某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应当在60日内向A区人民政府或市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如果你是行政复议机关,将如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为什么?

3、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在多少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什么?

60日内

理由:《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复议机关是区政府或是区所属的市的文化局。

理由:《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区文化局

理由:《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赵某和康某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理由一:行政复议只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理由二:公务员受的行政处分属于内部人事处分,不由行政复议法调整,直接可以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还可以根据行政监察法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篇4

一、情景题(1-5题,每题8分,共40分)

1、某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投标,承接了玫瑰园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小区建设的早期介入。该住宅小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综合配套设施、设备齐全。该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做好哪些早期介入的准备工作?

2、闻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某高档住宅小区需要增建一处露天的健身活动场所,业主委员会委托闻明物业管理公司帮助进行可行性研究。请你写出一份建设该健身活动场所的纲要性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只列出报告主要内容的纲目即可。

3、你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刚刚接管了某大型住宅,需要编写一份该小区的《住户手册》。请你写出该《住户手册》的内容大纲。

4、慧达大厦己使用多年,该大厦的业主决定对大厦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更新改造。请你设计一套编制该空调更新改造工程预算的程序。

5、闻心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的某写字楼入住率己达到96%。客户反映目前已有的综合服务项目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闻心物业管理公司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认为情况属实,因此决定增加一些综合服务项目。那么,闻心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进行综合服务项目的选择?

二、案例分析题(6—7题,每题15分,共30分)

6、业主刘某一年前入住某高档公寓601单元,至今己连续3个季度没交物业服务费了。负责管理该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多次追缴其所欠物业服务费,但刘某坚决不交,其主要理由是:601单元窗户关闭不严、墙皮脱落、有的墙插没电,虽然多次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但是至今没有解决。物业管理公司的答复是:这些都是

开发商遗留下来的问题、让业主刘某直接找开发商联系解决。请问:(1)物业管理公司这样回答对吗?如果不对,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样处理开发商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2)针对业主刘某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怎么办?

7、文斯物业管理公司接到了中锋大厦的物业管理投标邀请函。中锋大厦是一座大型智能化综合写字楼,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配套设施设备完善。被邀请的几家物业管理企业实力都很强,竟争激烈。文斯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对这次投标工作非常重视,亲自动笔独立完成了物业管理投标书的编写工作,并带队参加了现场答辩。结果文斯物业管理公司并未中标,原因之一是评委们认为该公司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存在一些专业方面的缺陷。请分析后回答以下问题:(I)文斯物业管理公司在编写中锋大厦物业管理方案时,应怎样避免专业方面的缺陷?(2)如果你是文斯物业管理公司的总经理,你将怎样组织参加这次投标活动?

三、方案策划题(8-9题,请从中选作一题,满分30分。如果8、9两题均答,则只计算第8题的分值)

8、三年前投入使用的金奖大厦是产权多元化的纯写字楼,建筑面积为6万平方米。某物业管理公司为金奖大厦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客户服务、工程管理、保洁服务、安全管理等四方面的内容,经调查客户综合满意度为96%。金奖大厦今年获得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称号。在参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时,评委对金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评价是:物业管理专业性强,管理经验丰富,服务质量高,管理工作计划合理,管理服务效果显著。同时,评委们认为金奖大厦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是其取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的基础。请你写出金奖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应有内容的详细纲要。

9、达敏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某工业园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已经1年。该工业园区各项配套适施完善,客户入园率已达95%。由于服务质量较高,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达敏物业管理公司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继续聘请负责工业园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达敏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对工业园区的房屋及各种附属设施设备系统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下一步的工作主要是要对工业园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维修养护管理,对工程部员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和考核等。假设你是达敏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的经理,请制定一套实施和控制上述工业园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的方案。

卷册二 操作技能

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情景题(1—5题,每题8分,共40分)

1、答案要点

⑴ 了解物业管理对物业的基本要求(0.5分)

① 物业的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适用美观,并要方便维修和养护。(0.5分)② 建筑施工质量和建筑材料质量要好,以减少使用成本。(0.5分)

③ 配套设施齐全,能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多种服务。(0.5分)

④ 环境安全、方便、优美、舒适。(0.5分)

⑤ 能为物业管理提供必要的设施。(0.5分)

⑵ 组织技术力量(0.5分)

物业管理企业应该选派经验丰富、知识全面的物业管理专家和技术全面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特别是需要配备结构工程师和设备工程师。(0.5分)

⑶ 收集相关资料(0.5分)

① 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背景材料。(0.5分)

② 介入项目的立项情况、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表、主要建筑材料清单等。(0.5分)

③ 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参考书等。(0.5分)

⑷ 确定工作方法(0.5分)

物业管理早期介入的工作方法有阅读文本和图纸、跟踪现场、沟通联系、提供咨询报告等。(0.5分)

⑸ 准备设备器材和资金(0.5分)

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准备一定的资金和计算机、电话、相关专业工具与设备等。(0.5分)

评分说明:每个答案要点答全得满分。

2、答案要点:

建设该高档住宅小区健身活动场所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纲要:

⑴ 小区现有活动场所分析(0.5分)

主要分析物业管理区域内现有健身活动的数量、功能、分布、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等。(0.5分)

⑵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原则与目标(0.5分)

包括开发健身活动场所的意义、目的、原则、依据、建设期限和预期目标等。(0.5分)

⑶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可行性分析(0.5分)

分析物业管理区域人口数量、消费水平和服务需求、周边地区同类服务供给情况的基础上,从经济上、技术上对健身活动场所开发进行可行性分析。(0.5分)⑷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具体方案的设计(0.5分)

主要包括健身活动场所的位置、规模、平面布局、建筑风格、健身器材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布置。(0.5分)

⑸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投资估算(0.5分)

根据建设规划,估算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投资规模,设计筹资途径。(0.5分)⑹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0.5分)

预测和评估健身活动场所开发可能给物业管理区域带来的正面和负面环境影响。(0.5分)

⑺ 健身活动场所开发效益分析(1分)

① 在分析拟增加健身活动场所项目效益的基础上,分析和预测其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0.5分)

② 如利用产权归业主所有的公共区域进行健身活动场所开发,那么其收入中除应缴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费外,其余主要应归业主和投资者所有。(0.5分)

评分说明:每项答全得满分,答出一部分得一部分分。

案例分析例题

一、欣欣花园小区是一个全部一户90-11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中档楼盘,前期物业管理到期后,新成立的业主大会选聘了天祥物业公司接替原有发展商 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并与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小区共有业主850户,其中23户业主以未出席业主大会、未投票选择该公司、也未与新企业签订《物 业服务合同》以及新公司服务水平尚不及老公司为由,一直拒交物业服务费。试分析这些业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作出解释。

参考答案:

业主的理由不能成立。(2分)

因为:

(1)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一类事项业主大会的决定只要2/3以上投票权的 业主同意即可生效,毋需每一位业主都同意。(1分)

(2)少数业主不出席业主大会,不赞成业主大会的决定,并不影响业主大

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每一位业主都有义务遵守、执行。(1分)

(3)少数业主也不能以未签物业服务合同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1分)

因为,第一,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集体合同,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代表业主的 业主委员会签订,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要与每一位业主签订。(2分)

第二,物业公司为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提供维修养护以及提供

安全、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已与欠费业主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欠 费业主理当履行交纳管理服务费的义务,并应承担欠费利息、滞纳金等费用。(1 分)

(4)少数业主也不能以新公司服务水平不及老公司为由拒绝交费。因为不

能以少数人的主观判断,作为否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依据。若物业公司的服 务确实有严重问题,这些业主应联合其他业主共同提议物业公司改进或提请业 主大会解聘不能提供合格服务的物业公司,但不交物业服务费的做法是错误的。(2

分)

二、业主王某在入住装修时,提出二次装修申请,物业公司经审查认为符

合安全等要求,予以批复。后王某在装修厕所时擅自改动供暖管道位置,被物 业公司检查时及时发现,责令王某停止施工、限期恢复。王某认为不影响物业 使用,迟迟不予理睬。于是物业公司向主管部门报告,但主管部门迟迟不予处 理。于是物业公司在要王某写出一份“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的保证书后,向王某收取2000元罚款,未作其他处置。试就以上描述的情况对本案做出评析。(10分)

参考答案:

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 企业应对业主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管理。本案业主王某应按法规、规章的规定进 行装修,物业公司王某装修时应将注意事项与禁止行为告诉他,王某应当遵守。(3分)

王某必须提交供暖管理单位的批准文件,方可改动供暖管道位置。(1分)

王某不能提交供暖管理单位的批准文件,物业公司应当制止装修继续进行,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装修管理协议追究王某违约责任。(2分)

物业公司向主管部门报告后,主管部门迟迟不做处理,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 可以催促或告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2分)

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不是行政管理,不能向业主收取罚款,本案物业公司的 做法是错误的。(2分)

三、王大妈周六上午去小区会所健身,在会所门口台阶上摔了一跤,腿部摔 伤。同伴扶其到医院检查医治共花去医药费1950元,并且有近一个月时间只能 在家小心行走。王大妈的儿子认为其母在会所门口台阶摔倒是因为台阶湿滑所 致,故与管理会所的物业公司交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试分析(1)物 业公司应不应该负担付这笔医药费?(2)物业公司如何才能防范此类风险?(10

分)

参考答案:

(1)物业公司该不该赔偿该笔医药费应视情况而定。(1分)

①如果王大妈摔倒是因为物业公司做保洁时造成台阶湿滑而致,物业公司 未给出明显的提示、警示,也无采取必要、适当的防范措施,就应该给王大妈 以赔偿。(2分)

②如果确有湿滑,物业公司给出提示、警示不清,防范措施不得力,应给 予王大妈部分赔偿。(1分)

③如果物业公司给出的提示、警示清晰,防范措施得力,王大妈是因为自 己不慎摔倒或其他人碰撞摔倒,物业公司则不用作出赔偿。(2分)

(2)物业公司要避免此类风险

①一要认真对照服务合同,严格依约服务,妥尽注意义务,及时提醒防范;(2分)

②二应投保公众责任险,将此类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2分)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篇5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

试析: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答: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2、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问: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答: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丙与甲的儿子间的收养关系有效。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3、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了一买卖合同,约定由乙企业向甲企业提供一设备,甲应于收货后付款20万元。后甲企业因原厂长经营不善被撤换。新厂长上任后改变了企业的生产计划,原订的设备不再需要。因此,在乙企业按合同交货时,甲企业的新任厂长指令拒收,并提出这是原厂长订的合同,现要对以前的合同进行清理,原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试分析甲企业拒收乙企业提供的设备是否合法?

答:甲企业拒收不合法,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因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是同一人格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的更换虽属于法人的变更,但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未变,法人的主体资格未变。因此,甲企业厂长的更换不能改变其法人的主体资格,原订立的合同仍然有效。

4、某甲从商场购得一台原装进口电视机,甲并未拆开包装。1999年10月30日甲又将该电视机转卖给乙。乙买回后发现该电视机并非原装进口的,而是由国内组装。乙使用后发现该电视机视听效果太差。2001年5月乙以受欺骗为由向甲提出退货,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该案中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因为甲并未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也未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该行为应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为乙是在对标的物电视机有重大误解的情形下实施买卖行为的。乙可撤销与甲间的买卖行为。但因自乙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已经超过1年,且其已经使用电视机,乙的撤销权消灭,不得再撤销。因此,该案应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5、某乙经常到外地出差,甲委托乙外出到某地时代卖一台录像机。乙到某地后发现当地所卖的录像机并不便宜,而电视机较便宜。乙知道甲还未电视机,于是就为甲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乙回来后向甲作了说明,甲未表示反对,将电视机收下,并与乙结算了货款。第二天,甲发现该电视机质量不太好,就找到乙要求乙自己处理电视机,而乙不同意。

试分析:该电视机是否由乙留下自己处理?

答:乙可不收下电视机,而由甲处置。因为乙为甲代买电视机的行为虽为无权代理,但甲收下电视机而未表示反对,表明甲对乙的行为予以追认,乙购买电视机的行为对甲发生效力,该电视机已为甲所有。

6、1997年9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1998年9月5日因甲急需用钱,就要求乙于1个月内还款。但乙一直也未还款,因甲从别人处借款解决了急需,也未再向乙催要。2001年11月1日甲重新向乙索要借款,乙提出暂时还款困难,于是双方达成一还款协议,其中约定乙于1个月内还款 10000元,甲放弃对利息的请求。1个月后,乙仍未还款,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而乙在答辩中称,甲要求还款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其权利不应受法律保护。

分析:本案中的诉讼时效,法院应否满足甲的请求?

答:该案中,甲在1998年9月5日要求乙还款,并给予了一个月的宽限期,因此,在宽限期届满后乙未还款时,甲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应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期间为2年。至2001年11月1日甲再向乙要款时,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但超过诉讼时效的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甲乙之间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依法予以保护。因此,乙应履行其与甲达成的还款协议,甲依还款协议要求乙履行的请求权并未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应满足甲的请求。

7、1999年12月30日,甲、乙发生纠纷,争执中甲将乙打伤。乙向其好朋友丙表示要让甲赔偿。丙向乙表示,甲乙原来关系不错,为不伤和气,可由他调解让甲赔偿,乙未表示反对。其后,丙因其他事情将该事忘记。2000年5月6日,乙向丙询问调解的情况,丙向乙表示歉意,并说自己还未与甲商谈,将尽快找甲商谈。2000年10月6日,乙再次丙询问情况,丙表示此事难办。乙见丙调解始终没有结果,就于2001年3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其损失1000元,甲答辩称,诉讼时效已过。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答:本案中乙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乙在受伤后,虽向丙表示要求甲赔偿,丙也表示愿意对双方进行调解。但乙并未向甲主张权利,也未向法院或其它有关部门要求保护其权利,丙也不是甲的代理人。因此,乙向丙表示要让甲赔偿并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乙向法院起诉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所以法院应驳回乙的请求。

8、1995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孔建国带自己6岁女儿孔佳到艺海摄影社为其拍摄节目纪念照片,摄影师为孔佳连拍了两张照片。但在孔建国于三天后来取照片时,发现只有一张底片,便向摄影师索要另一张底片。摄影社的工作人员回答:“那张认底片不好,就给你洗了一张。况且,你交的也只是一份的钱。”孔建国再也没有说什么取上照片就走了。过了两个月,孔建国路过艺海摄影社时,发现其橱窗里挂着其女儿孔佳的照片。孔建国立即找到摄影社经理进行交涉,质问为什么将其女儿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经理说,照片是我们拍摄的,是我们的摄影作品,当然有权予以展示。孔建国认为,摄影社未经同意就用其女儿的照片作展示,是对女儿权利的侵犯,要示摄影社取下该照片,并将底片返还。但摄影社坚持自己的理由,拒不返还照片,孔建国无奈之下,以孔佳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在本案中艺海摄影社侵犯了孔佳的肖像权,法院应依法保护孔佳的肖像权,判决摄影社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摄影社在没有征得孔佳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孔佳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违反了使用公民肖像应当经公民本人同意的法律规定。同时,摄影社将原告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目的是为了宣传本社的摄影技术,以此来招揽顾客,这是具有营利目的的。因此,摄影社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篇6

一、1、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有哪些?应该分别遵守哪些上位法?

答:地方性法规制定主体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遵守的上位法有:宪法、法律以及行政法规

2、本案中,省地方性法规增加新的处罚种类的条款是否符合《处罚法》?为什么?

答:新增加的处罚种类符合《处罚法》规定。《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所以,该行政处罚新增处罚种类符合《处罚法》规定的范围。

二、1、李某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应当在60日内向A区人民政府或市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如果你是行政复议机关,将如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为什么?

3、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在多少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什么?

60日内

理由:《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复议机关是区政府或是区所属的市的文化局。

理由:《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区文化局

理由:《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赵某和康某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理由一:行政复议只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理由二:公务员受的行政处分属于内部人事处分,不由行政复议法调整,直接可以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还可以根据行政监察法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篇7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1、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

试析: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答: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2、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问: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答: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丙与甲的儿子间的收养关系有效。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3、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了一买卖合同,约定由乙企业向甲企业提供一设备,甲应于收货后付款20万元。后甲企业因原厂长经营不善被撤换。新厂长上任后改变了企业的生产计划,原订的设备不再需要。因此,在乙企业按合同交货时,甲企业的新任厂长指令拒收,并提出这是原厂长订的合同,现要对以前的合同进行清理,原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试分析甲企业拒收乙企业提供的设备是否合法?

答:甲企业拒收不合法,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因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是同一人格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的更换虽属于法人的变更,但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未变,法人的主体资格未变。因此,甲企业厂长的更换不能改变其法人的主体资格,原订立的合同仍然有效。

4、某甲从商场购得一台原装进口电视机,甲并未拆开包装。1999年10月30日甲又将该电视机转卖给乙。乙买回后发现该电视机并非原装进口的,而是由国内组装。乙使用后发现该电视机视听效果太差。2001年5月乙以受欺骗为由向甲提出退货,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该案中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因为甲并未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也未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该行为应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为乙是在对标的物电视机有重大误解的情形下实施买卖行为的。乙可撤销与甲间的买卖行为。但因自乙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已经超过1年,且其已经使用电视机,乙的撤销权消灭,不得再撤销。因此,该案应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5、某乙经常到外地出差,甲委托乙外出到某地时代卖一台录像机。乙到某地后发现当地所卖的录像机并不便宜,而电视机较便宜。乙知道甲还未电视机,于是就为甲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乙回来后向甲作了说明,甲未表示反对,将电视机收下,并与乙结算了货款。第二天,甲发现该电视机质量不太好,就找到乙要求乙自己处理电视机,而乙不同意。

试分析:该电视机是否由乙留下自己处理?

答:乙可不收下电视机,而由甲处置。因为乙为甲代买电视机的行为虽为无权代理,但甲收下电视机而未表示反对,表明甲对乙的行为予以追认,乙购买电视机的行为对甲发生效力,该电视机已为甲所有。

6、1997年9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1998年9月5日因甲急需用钱,就要求乙于1个月内还款。但乙一直也未还款,因甲从别人处借款解决了急需,也未再向乙催要。2001年11月1日甲重新向乙索要借款,乙提出暂时还款困难,于是双方达成一还款协议,其中约定乙于1个月内还款 10000元,甲放弃对利息的请求。1个月后,乙仍未还款,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而乙在答辩中称,甲要求还款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其权利不应受法律保护。

分析:本案中的诉讼时效,法院应否满足甲的请求?

答:该案中,甲在1998年9月5日要求乙还款,并给予了一个月的宽限期,因此,在宽限期届满后乙未还款时,甲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应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期间为2年。至2001年11月1日甲再向乙要款时,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但超过诉讼时效的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甲乙之间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依法予以保护。因此,乙应履行其与甲达成的还款协议,甲依还款协议要求乙履行的请求权并未过诉讼时效期间,法院应满足甲的请求。

7、1999年12月30日,甲、乙发生纠纷,争执中甲将乙打伤。乙向其好朋友丙表示要让甲赔偿。丙向乙表示,甲乙原来关系不错,为不伤和气,可由他调解让甲赔偿,乙未表示反对。其后,丙因其他事情将该事忘记。2000年5月6日,乙向丙询问调解的情况,丙向乙表示歉意,并说自己还未与甲商谈,将尽快找甲商谈。2000年10月6日,乙再次丙询问情况,丙表示此事难办。乙见丙调解始终没有结果,就于2001年3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赔偿其损失1000元,甲答辩称,诉讼时效已过。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答:本案中乙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乙在受伤后,虽向丙表示要求甲赔偿,丙也表示愿意对双方进行调解。但乙并未向甲主张权利,也未向法院或其它有关部门要求保护其权利,丙也不是甲的代理人。因此,乙向丙表示要让甲赔偿并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乙向法院起诉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所以法院应驳回乙的请求。

8、1995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孔建国带自己6岁女儿孔佳到艺海摄影社为其拍摄节目纪念照片,摄影师为孔佳连拍了两张照片。但在孔建国于三天后来取照片时,发现只有一张底片,便向摄影师索要另一张底片。摄影社的工作人员回答:“那张认底片不好,就给你洗了一张。况且,你交的也只是一份的钱。”孔建国再也没有说什么取上照片就走了。过了两个月,孔建国路过艺海摄影社时,发现其橱窗里挂着其女儿孔佳的照片。孔建国立即找到摄影社经理进行交涉,质问为什么将其女儿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经理说,照片是我们拍摄的,是我们的摄影作品,当然有权予以展示。孔建国认为,摄影社未经同意就用其女儿的照片作展示,是对女儿权利的侵犯,要示摄影社取下该照片,并将底片返还。但摄影社坚持自己的理由,拒不返还照片,孔建国无奈之下,以孔佳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至法院。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在本案中艺海摄影社侵犯了孔佳的肖像权,法院应依法保护孔佳的肖像权,判决摄影社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摄影社在没有征得孔佳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孔佳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违反了使用公民肖像应当经公民本人同意的法律规定。同时,摄影社将原告的照片在橱窗里展示,目的是为了宣传本社的摄影技术,以此来招揽顾客,这是具有营利目的的。因此,摄影社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大全篇8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习题

1、[案情介绍] 李某因意外事故失踪后被法院宣告死亡。因李某是昔日上海的大财主,时值文革期间,其妻张某为表明与丈夫划清界线,便将李某留在家中的所有财物上交国家。12年后,李某从海外归来,要求撤销原死亡宣告并由政府归还已被妻子处分(上交)的财产。

[问题](1)人民法院在李某申请下是否会撤销原死亡宣告,为什么?(5分)

(2)人民法院是否会判决政府返还李某的财产,请阐述理由?(5分)

2、[案情介绍] 甲男居住在乙女的隔壁,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及其他娱乐,声音极大常至深夜2.3点。乙女休息不好工作业绩下滑问题被所在的外企辞退。辞退当日乙女登门请求甲以后夜里小声点,以免影响邻居休息。由于双方语气都欠佳发生争执,甲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在双方挣扯间乙衣服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

[问题]分析本案中有哪些民事关系,并分析其构成要素。(10分)

3、[案情介绍]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本题共10分)

[问题]

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分)

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2分)

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变更?为什么?(2分)

4、如果本案中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分)

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分)

4、[案情介绍]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就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去世,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

[问题]1.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到底应由谁来承担?(5分)

2.药是否应由王家出钱买下?为什么?(5分)

分析:1.李某购买名贵药材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应属民事代理。《民法通则》

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后果应由王某承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2条的规定,当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由于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代理人因实施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受领,由此所产生的债务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以被代理人的遗产或者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来承担。本案中,王家理当出钱买下此药。

5、案情介绍]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理出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前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

1988年7月27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1990年8月,胡某回国。1990年10月张某因买房急需用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至极,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问题]1.胡某对王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否已经届满?(3分)

2.胡某在199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4分)

3.张某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胡某所欠的钱,为什么?(3分

分析:1.《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规定,民事权利一般在两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本案中,胡某于1987年12月向张某借的钱,直到1990年10月张某才第一次向胡某要钱,其间已过了近三年,胡某债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早已届满。因此,当时胡某如果表示不愿偿还此款,张某将无法通过诉讼索回他的钱款。

2.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此处义务人履行义务不仅仅指义务人实际履行义务,也包括义务人对履行义务重新作出承诺。本案中,胡某1990年10月在字据上的注明即是一种重新承诺,不得反悔。

3.张某要求法院判决胡某还款的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不是因为时效没有届满,而是因胡某已重新作出承诺。

6、[案情介绍] 年仅15岁的宋姣是某中学高一年级的发明兴趣小组的组长,他个人运用所学的物理知识搞成了一项发明,各种荣誉也接踵而至,其发明专利权和荣誉权的归属问题人们争执不休。

[问题] 这些发明专利权和荣誉权由谁享有,为什么?(10分)

7、[案情介绍] 2004年3月8日,原告杨某将一辆林肯牌小轿车停放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院内,持有停车证。3月17日在车身上发现有划痕,3月23日被告马某(10岁)在划车时被当场抓住,马某承认划车的事实,同时指出其他划痕是由其同学付某所为。由于马某和付某都是未成年人,原告杨某要求马某和付某的父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本案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10分)

8、[案情]郑老汉在老伴亡故后与独生子共同相依为命,近日,因儿子感染疾病,急需治疗费用,苦于爷俩都下岗了,十分着急。邻居王某早就想购买郑老汉家祖传的一幅郑板桥字画,一直因郑老汉不想出卖而不得。这次,王某认为机会来了,遂找到郑老汉,提出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幅实际价值20万元的字画,郑老汉因仓促之间还无法找到买主,不得已答应了这桩买卖。双方交货付款完毕。后郑老汉的儿子终因不治身亡,郑老汉十分痛心,心灰意冷,明确表示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逾半月,郑老汉终因过度思念儿子也亡故了。其弟郑老二继承了郑老汉的遗产,得知郑老汉与王某的买卖后,要求王某补足价款或者返还字画,王某不允,郑老二遂诉至法院。

[问题] 1.郑老汉与王某之间的字画买卖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5分)

2.郑老二是否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买卖行为?为什么?(5分)

【解析】本题涉及意思表示的瑕疵与合同效力问题。本案中,王某乘郑老汉处于急迫状态下,以1/4的价格购买字画,给郑老汉造成较大损失,构成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对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依合同法第54条规定,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本案中,王某与郑老汉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问题,因存在乘人之危的情由,故该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

9、[案情]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旅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5分)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5分)

分析:1.《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亲自代理”

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对联,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

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10、[案情]南某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某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颇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某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某,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某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第二天,南某某与萧某发生争执,南某某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某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某某,南某某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但南某某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萧某则认为南某某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某某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某某到商场,说南某某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

[问题] 1.南莱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3分)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萧某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3

3.萧某是否有权持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2分)

4.假设南某某没有告诉萧某,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某某是未成年拒绝兑奖?为什么?(2分)

分析:1.南某某购买洗发水的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单独获得奖励,因此奖金应归南某某所有。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故南某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下列两类民事行为有效:

一是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用的民事行为;二是接受奖励、赠与、获得报酬等

纯获益的民事行为

2.南某某购买钻戒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萧某有权要求遇掉钻戒。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而该合同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父母拒绝追认,则合同归于无效。南某某用4800元购买钻戒,属于标的数额较大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既然其母亲萧某拒绝追认该合同,则合同归于无效。既然合同归于无效,则其母亲萧某有权要求退掉钻戒。

3.萧某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萧某购买股票井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故其无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

4.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本案例中,南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洗发水获得奖券中奖的行为,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不得主张无效。因此,商场不能以南某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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