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制度6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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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工作制度第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的作部署,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作。2、建和完善“四表”调查登记管理制度。即残疾状况调查登记表、贫困残疾调查登记表、就业调查登记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残疾人工作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残疾人工作制度6篇

残疾人工作制度 第1篇

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的作部署,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作。

2、建和完善“四表”调查登记管理制度。即残疾状况调查登记表、贫困残疾调查登记表、就业调查登记表、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扎扎实实地开展作。

3、把残疾扶贫解困摆在作位,及时给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残疾办理最低活保障待遇,发放“帮困卡”,坚持定期登门专访制度,开展党员部与特困残疾结对包帮活动和社区助残志愿者,为残疾排忧解难献爱活动,对残疾的基本活状况进动态信息管理。

4、密切配合社区卫服务中,开展和以家庭为重点的残疾康复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平等参与社会活创造条件。

5、对有求职要求的残疾要及时登记上报有关部门给与安排,本社区内有就业岗位的应优先安排残疾。

6、认真贯彻执市、区、街道制定的有关扶助残疾的法规、政策和各项优抚措施,努为残疾排忧解难办实事。

7、以各种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保障法》,宣传连市残疾保障若规定和“连市扶助残疾暂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扶残助残、强不息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扶残助残社会良好风尚,弘扬社会主义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事业。

8、根据上级年度作计划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及时做出作安排,做到年初作有计划,年终作有总结,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9、按时参加上级残联召开的各种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10、抓好民情民意的反馈,向上级残联及时反映残疾及其家属的思想动态、活等各种需求。及时上报有推价值的残疾作的成功经验和重要举措,加强社区残协作的相互交流,不断推动社区残疾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工作制度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将残疾人工作融入城乡社区建设整体发展规划,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为残疾人做好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和《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是在乡镇(街道)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由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的最基层组织,简称村(社区)残协。

第三条村(社区)残协协助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残联做好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团结、动员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是联系残疾人与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残联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村(社区)残协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主动接受党委、政府的领导以及社会和残疾人的监督。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密切联系本村(社区)残疾人,代表残疾人利益,积极向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协助村(社区)“两委"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建立和完善辖区残疾人档案。

第七条协助村(社区)“两委"和乡镇(街道)残联制定、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扶持措施,做好民生和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符合条件的村(社区)残协可承接政府购买的助残服务项目。

第八条完善志愿助残服务机制,办好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开展助残活动。协调推动辖区内各类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第九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和残疾人事业的宣传,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各类残疾人节日等活动。

第十条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参与基层治理。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和参与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

第十一条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自身素质,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第十二条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章组织

第十三条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设立残协组织。残协要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

第十四条残协设主席、副主席、委员,经民主选举产生。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
副主席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
委员3至5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村(社区)残协要按照残疾类别或区域分布设立残疾人小组,将辖区内残疾人全部纳入。

第十五条残协每届任期5年,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即进行换届。在与乡镇(街道)残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村(社区)“两委"主持召开残疾人群众会议,协商推举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以及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代表应包括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残疾人及亲友、村(居)民小组组长、网格员、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亲友应占65%以上。

在村(社区)“两委”主持下,召开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村(社区)残协完成换届后,要及时向乡镇(街道)残联报送选举结果,并由乡镇(街道)残联上报县级残联备案。

第十六条设立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每个村(社区)残协至少配备1名专职委员负责日常工作,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

第十七条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上从本村(社区)残协委员中选聘。

第十八条残协专职委员工资、补贴等待遇要按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村(社区)残协要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入户访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各项工作档案、记录要完整、齐全、规范,为残疾人服务的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残疾人服务的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残协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措施、村(社区)残疾人基础数据等要公示。

第二十一条村(社区)残协要根据乡镇(街道)残疾人事业年度工作安排,结合辖区残疾人实际需求,制定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实施措施。要定期公布工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二十二条乡镇(街道)残联会同村(社区)“两委”每年对村(社区)残协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以平时工作实绩为基础,与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办公活动场所

第二十三条村(社区)残协应具备必须的办公场所(房间)和满足工作需要的基本工作条件,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确保残疾人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

第二十四条残协办公场所、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要悬挂标牌。

第二十五条残协办公场所、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要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六条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的财政经费预算。

第二十七条经费使用范围:

(一)残协办公经费。

(二)残协活动经费。

(三)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XX年6月25日中国残联印发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试行)》同是废止。

残疾人工作制度 第3篇

第一条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是在乡(镇)残联指导下,在村委会领导下的村内各类残疾人的自治组织,简称村残协。

第二条村残协协助村委会和乡(镇)残联做好村残疾人工作。团结、教育残疾人参与村级建设和活动,是联系村残疾人与村委会和乡(镇)残联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协助村委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村所有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建档立卡。

第四条密切联系残疾人,积极向村委会和乡(镇)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

第五条协助村委和乡(镇)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无障碍、志愿者助残、文化生活等工作。

第六条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参与村级建设。

第七条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第八条向有关单位推荐残疾人代表。

残疾人工作制度 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区残疾人协会是在街道残联指导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社区内各类残疾人的自治组织,简称社区残协。

第二条社区残协协助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残联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团结、教育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是联系社区残疾人与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残联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社区内所有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建档立卡。

第四条密切联系残疾人,积极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

第五条协助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障碍、志愿者助残、文化生活等工作。

第六条组织残疾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参与社区建设。

第七条开展残疾人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第八条向社区议事协调机构推荐残疾人代表。

第三章组织

第九条社区残协设主席、副主席、委员。主席一般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担任,副主席、委员原则上由各类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担任。

第十条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有条件的社区可以直接选举。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社区残协要配备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社区残协要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

第四章办公活动场所

第十三条社区残协使用社区残协办公场所和残疾人活动室。

第十四条社区残协办公场所应悬挂按统一标准制作的标牌(见附件1)。

第十五条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应悬挂按统一标准制作的标牌(见附件2)。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六条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残联支持;

三、社区居委会投入;

四、社会募集;

五、其他。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工作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残联。

残疾人工作制度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社区残疾人协会,简称:社区残协。

第二条本会性质:本会是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街道残联的指导下,社区内各类残疾人自发组织起来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代表社区残疾人利益,向社区居委会反映残疾人呼声;
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成为联系社区残疾人与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残联的纽带与桥梁;
团结残疾人,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自我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活跃文化生活;
组织残疾人主动奉献社会,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将社区内所有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了解清楚,建立档案。

第五条密切联系残疾人,积极向社区居委会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
协助社区居委会和街道残联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无障碍、志愿者助残、文化生活等服务性工作。

第六条利用社区残疾人活动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将社区残协建成残疾人的温馨家园。

第七条积极开展残疾人素质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调动残疾人的积极性,组织有能力的残疾人主动奉献社会。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活动。

第八条积极向社区协调议事机构推荐残疾人代表。

第三章组织。

第九条15名以上残疾人的社区要建立社区残协,不足15人的并入相邻社区。

第十条社区残协设有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委员3~5人,主席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担任,委员尽量由各类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担任,但社区残协中残疾人的比例必须超过60%。

第十一条社区残协建立和换届采取直选的方式,本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由社区内全体残疾人选举产生,超过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当选,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社区内残疾人超过50人的,社区居委会或街道残联应聘请一名残疾人担任专职联络员;
不足50人的,应指定一名残疾人担任联络工作。

第十三条社区残疾人协会标牌应按统一标准制作,挂在醒目位置。

第四章经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如下:

(1)街道残联下拨。

(2)社区居委会支持。

(3)本会筹措的资金。

(4)其他。

第五章办公活动场地

第十五条应在社区基础设施,特别是“星光计划”项目中设立社区残协办公和残疾人活动场地。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立专门的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室和残疾人活动室;
条件不具备的社区,应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提供社区残协办公和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十六条社区残疾人活动室标牌应按统一标准制作,挂在醒目位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工作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残联。

残疾人工作制度 第6篇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把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提高到社区和村建设的高度来认识,不断开创残疾人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会人员分工合理,密切配合。

三、积极争取村和广大村民的支持,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非正规就业,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志愿者队伍,根据残疾类别和不同的特殊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将康复、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扶贫解困、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维护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无障碍建设与改造以及残疾人素质工程教育落到实处进入家庭。

五、要本着资源共享,一处多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村辖区单位设施的效能,为残疾人提供切实的服务。

六、积极争取村和广大村民的支持,努力为残疾人办实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非正规就业,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七、帮助落实对残疾人的各类优扶政策,经常检查和倾听残疾人对各类优扶政策的落实情况,逐级向上反映。

村残疾人协会职责

1、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代表残疾人利益,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做好本村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培训、无障碍建设、文化生活、志愿者联系包户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3、建立健全村残疾人基础档案、服务网络体系、提供残疾人需求信息。

4、协调、联络各相关社会团体及组织,组建好助残志愿者队伍,帮助解决残疾人的具体困难。

5、定期分析总结残疾人工作,年底有总结,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研讨会,有重大事情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促进各项残疾人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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