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房屋合同9篇(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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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房屋合同第1篇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售房协议:1、甲方将工商银行后地税局家属区经济住房4号楼一单元202室(含地下室、小房)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总售价为1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房屋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

销售房屋合同9篇

销售房屋合同 第1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售房协议:

1、甲方将工商银行后地税局家属区经济住房4号楼一单元202室(含地下室、小房)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总售价为11。5万元(壹拾壹万伍千元整),签定此合同时乙方必须预付房款2万元(贰万元整),甲方收到钱后出具收款收条。

2、自甲、乙双方签定此合同后,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过户手续相关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身份证明。乙方办理完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后,30日内乙方必须将余款9。5万元(玖万伍千元整)一次性付清。

3、甲、乙双方签定此合同后,在余款支付时,非乙方原因造成余款支付延迟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余款支付延迟的,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4、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经双方协议甲方将抽油烟机、过水热、数字电视、照明灯等设施已列入出售房屋的总房款内,甲方搬出时不得拆除。

6、乙方付清全款后,甲方必须保证其住房无任何贷款及电费、水费、取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电视费等费用。

7、甲方在收齐所有房款当日,必须将房屋、地下室、小房的所有钥匙交给乙方。(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销售房屋合同 第2篇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销售甲方名下房产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的房屋(以下称“该房屋”)委托乙方进行销售。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楼层为_____,总层数为______;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______,产权人:______,土地证编号为______;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房屋性质为______(以上均以产权证上登记为准)。该房屋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允许上市进行交易。甲方拥有对该房屋合法处分权,如甲方为代理人,应有该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授权。

第二条委托销售价格、委托方式及期限

2.1双方商定,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为人民币元。

2.2上述委托销售价格包含等税费;包含______等附属设施。

2.3乙方承诺在合同生效后天内促成客户以不低于上述委托价格与甲方达成交易,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乙方为此支付保证金______元,如果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则将该款项补偿给甲方;若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推荐的客户与甲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则甲方应于订立该合同当日向乙方返还已收取保证金。

2.4在上述期限内甲方不得自行销售上述房屋,亦不得委托第三人进行销售。在此期限内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本合同。

2.5如果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售出该房屋,自代理期满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未与乙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乙方亦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延迟办理解约的),代理期自期满之日起自动顺延2个月。本合同有效期相应顺延,且不作为乙方违约处理,该顺延期内乙方将房屋售出的,甲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返还保证金并支付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2.6若最终销售价格高出委托价格,双方商定如下:

第三条代理服务费

在委托销售期限内,乙方推荐的客户与甲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则甲方应于订立该合同当日,支付乙方中介代理费,数额为最终销售价格的1%。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享有在房屋售出时收取相应款项的权利。

4.1.2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未能提供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2.3条支付给甲方的保证金,甲方可不予返还。

4.1.3为担保本合同履行,甲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将如下证件及物品,暂时交由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保管:

4.1.4当乙方推荐的客户同意以不低于上述委托价格购买该房屋时,乙方有权代收客户购房保证金,在乙方收取保证金并通知甲方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乙方推荐的客户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等同客户意向金。

4.1.5经甲方同意,最终销售价格可以低于委托价格售出。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应履行甲方委托事宜,寻找意向客户,促成乙方推荐的客户与甲方最终达成交易。

4.2.2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双方约定保证金支付时间为______。

4.2.3乙方在该房屋委托期间,不得出租该房屋。

4.2.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相关证件及物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证件及物品丢失或损毁的,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5.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为保证顺利促成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客户房屋买卖交易,保护其合法利益,甲方保证对如下事项做真实陈述,未做任何隐瞒:

5.1.1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及欠缴税费情况。

5.1.2房屋不存在拆改现象,如做拆改,已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5.1.3房屋不存在被行政或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扣押之情形。

5.1.4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有权代表其他共有人签署本合同。

5.1.5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此房屋基本情况,不存在虚报房龄,隐瞒房屋质量问题及自杀、凶杀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5.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5.2.1乙方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设立。

5.2.2乙方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6.1.1由于甲方人为原因,乙方未能带领客户顺利看房。

6.1.2由于甲方人为原因,导致乙方推荐的客户不能顺利购买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第三方自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以赠与等方式转移该房屋所有权;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或通过其他中介成交;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与第三人成交;甲方擅自将该房屋出租,导致交易过户手续无法继续办理。

6.1.3甲方违背本合同第5.1条之陈述和保证,隐瞒足以影响乙方推荐的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因素。

6.2甲方违约责任

6.2.1如甲方有6.1.1的违约行为,甲方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如因该违约行为导致房屋无法销售的,甲方应返还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数额相当于保证金的违约金。

6.2.2如甲方有6.1.2和6.1.3的违约行为,甲方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如因该违约行为导致房屋无法销售的,甲方应返还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数额相当于该房屋委托价格的3%的违约金。

6.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6.3.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委托事宜的。

6.3.2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擅自将房屋出租的。

6.3.3乙方有违背本合同5.2约定之陈述与保证义务,做虚假陈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4乙方违约责任

6.4.1如乙方有6.3.1和6.3.2的违约行为,乙方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如因该违约行为导致房屋无法销售的,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

6.4.2如乙方有6.3.3的违约行为,乙方应立即纠正该违约行为,如因该违约行为导致房屋无法销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数额相当于该房屋委托价格的3%的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的结果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做出,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a)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b)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甲方为代理人,则本合同自该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委托书送至乙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合同 第3篇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丙方的中介促成下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
位于第_________层,共__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
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但未办理分户土地证。如该房屋确需办理土地转让使用手续,甲方需提供协助并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三条价格按__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五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时或不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于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处罚。

甲方未按时或不交付房屋及产权证书按上述条款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丙方应对甲、乙双方交易起配合和协助义务并督促双方履行合同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___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契税和房产证登记费由乙方向国家交纳;
房屋交易如有其它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补充本合同未尽事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合同 第4篇

售房人(下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购房人(下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宜昌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房屋(一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产权证号:,所在楼层/总楼层:/,结构:,面积:(此房屋面积为原房产证面积,新产权证面积以房管实际测量为准)。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元整(小写:,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过户费用按照相关部门核算为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过户当日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

2、按揭付款:乙方于签署按揭合同时支付首付房款人民币,贷款人民币

第五条甲方承诺于收齐全款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总房价款的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付房屋,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证明方可免除前款责任。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属纠纷或债务纠纷,有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第七条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成交总房价款的`10%。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余四份用作办理过户手续。各种手续办理完毕,本合同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销售房屋合同 第5篇

房地产销售合同有一手房的销售合同与二手房的销售合同。一手房的销售合同有认购书、买卖契约、预售登记、管理公约。二手房的销售合同有购房合同。

首先讲讲一手房的销售合同纠纷种类中关于认购书的,房屋认购书本是房产交易初期达成的一个购买意向,并不是购买房屋的交易手段。但是开发商为了留住客户选择了另外一条道,就是将认购书定金转到后期支付的房款中,这样纠纷就开始了,开发商经常将押金以支付房款为由拒退不愿继续交易的顾客。

其次是预售登记与买卖契约,两种合同加在一次才能构成买卖契约的法律效力,也就是房屋产权的临时代表合同。没有申请下来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是没有权利与购房者签订房屋的买卖契约的,但是开发商经常让顾客先签买卖契约后签预售登记。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之前签的合同就没有效力,但是购房者已经支付一部分房款或是定金了,这时退换这部分资金就出现了纠纷。

再有就是与物业签订的管理公约的时候缴纳一部分物业费以及配套费,这部分费用中配套费经常会被重复收取或是乱收费,不交费就不办理入住手续,就产生了纠纷。

二手房的房产交易中只有一份购房合同需要签订,签订的范本网上很多,但是真正能满足自己交易情况的,还要自在添加对应条款,这时合同内部的内容不完善或是有一方故意违约就产生了纠纷。

销售房屋合同 第6篇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
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销售房屋合同 第7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售房协议:

1、甲方将工商银行后地税局家属区经济住房4号楼一单元202室(含地下室、小房)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总售价为11.5万元(壹拾壹万伍千元整),签定此合同时乙方必须预付房款2万元(贰万元整),甲方收到钱后出具收款收条。

2、自甲、乙双方签定此合同后,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过户手续相关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身份证明。乙方办理完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后,30日内乙方必须将余款9.5万元(玖万伍千元整)一次性付清。

3、甲、乙双方签定此合同后,在余款支付时,非乙方原因造成余款支付延迟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余款支付延迟的",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4、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经双方协议甲方将抽油烟机、过水热、数字电视、照明灯等设施已列入出售房屋的总房款内,甲方搬出时不得拆除。

6、乙方付清全款后,甲方必须保证其住房无任何贷款及电费、水费、取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电视费等费用。

7、甲方在收齐所有房款当日,必须将房屋、地下室、小房的所有钥匙交给乙方。(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房屋合同 第8篇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重庆市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自愿将本协议第一项所列房屋独家委托给乙方销售,甲乙双方充分了解以下全部内容后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套房屋的委托价格(包括该房屋的装修及附属设施)为: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

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销售该房屋的溢价部分(超出委托价格的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 借款垫资费、广告费、通信及交通费用等。

三、委托期限为 年 月日起60工作日内,委托期限满前两日,若甲方未办理书面终止手续, 则视为甲方同意继续委托,本合同继续生效,直至甲方书面终止。

四、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关于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买方承担.

2、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有权在不改动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到期后乙方未能出售上述房屋则甲方不补装修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与第三人签订该房屋的转让、包销及买卖合同。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无纠纷,若遇权属纠纷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撤销本合同,不得将价格上调。

4、甲方保证所委托出售的房屋的权属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并且无法定限制交易的情况。

5、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共有人同意以此方式出售;

6、甲方有义务将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告知乙方;

7、甲方必须提供该房办理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交易的相关手续。若购房方需办理银行按揭支付房款的,甲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办理。

8、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将该房屋的相关权属证书、钥匙交给乙方;
以便乙方带客户看房。

9、不得拆除及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10、甲方应结清交房(指甲方与乙方所寻求的买方之间的交房)以前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闭路、电梯、大修基金等与该房相关的一切费用,并在成交房屋后三月内迁出户口。

11、在乙方确定了上述房屋的买方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资料配合办理买方的按揭贷款、公证、过户等手续,若甲方故意不前来办理则视为违约。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承担市场经营风险,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尽力为甲方做好宣传,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销本合同。

2、若在约定时间内,乙方将该房屋售出,乙方享受上述房屋溢价部份为其佣金。

3、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房屋的具体情况。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协议后违反以上条款,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出售价格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末将甲方房屋售出,乙方交给对上述房屋的装修费用即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的促销费用。

八、其它约定:

上述房屋已被银行作为产权人贷款抵押物,产权人的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按规定,买方购买房屋时,则甲方应还清贷款后才能解押成交,由于甲方资金欠缺,故其贷款伍拾万元由甲方向秦勇暂借用于银行还款解押。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发生纠纷后,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和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销售房屋合同 第9篇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即%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即%

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

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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