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3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时间:2022-05-21 10:35:02  阅读: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事业各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党政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巩固深化“固本强基、提升本级、四位一体、实现多赢”工作思路,努力出精品、推经验,着力在准确及时报送信息、真实反映基层情况、展示xx发展亮点、服务党政科学决策、推进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新成绩,特制定xx镇2013年度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信息报送基本原则
信息工作要围绕“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从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反映本镇各村、各部门的大事、要事,及时交流和通报工作和上级政策在农村、基层落实情况等。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采编和报送工作,从而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信息报送基本范围
(一)各村、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中的创新、特色和亮点做法。
(二)带有探讨、探索性的工作专题汇报。
(三)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来村、部门、企事业单位检查、指导、调研等深层次信息。
(四)镇党委、政府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情况。
(五)反映基层的问题建议类、社情民意类、调查研究类信息。
(六)其它可在全市及以上范围内可作交流、推广的有关工作总结信息。
(七)紧急突发事件信息。各类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在半小时内先以电话形式告知党政办,并在报送的信息标题上注明“紧急信息”字样,切实防止紧急信息遗漏、延误。
三、信息的报送、录用及统计
(一)实行报送录用制。信息撰写后应及时向党政办报送(可通过镇政务网公文便函或其他途径报送党政办),再由党政办根据信息的质量、时效等情况,决定是否录用或转报。录用分镇内部录用和上级录用两种情况,上级录用包括由市委、市府办公室录用或采编后上报嘉兴、省、中央的信息。
(二)凡同一事件的信息,有2人或2人以上报送的,将根据信息内容与撰写人的关联度、信息的质量及报送时间的先后等因素择优录用或合并录用。
(三)撰写信息一律以标题性信息报送,并注重质量和时效。
(四)信息报送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涉密信息必须认真做好定密工作,并由专人按机要规定书面送达。
四、信息考核及奖励
(一)信息考核
1.将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归纳为若干个考核单位,分类确定年度信息基本分,明确信息领导负责人。
2.分值确定:
(1)本级录用计分:镇政务网采用的信息每篇记2分、照片录用一次记2分,《今日xx》采用的信息(照片)每篇记3分。
(2)海宁市级录用计分:被市委办、市府办(以下简称“两办”)有关信息刊物录用的每篇记10分,工作交流每篇记30分,被市领导批示再加20分。
(3)嘉兴市级录用计分:被嘉兴“两办”有关信息刊物录用的每篇记20分,工作交流每篇记50分,被嘉兴市领导批示再加30分。
(4)省级录用计分:被省“两办” 有关信息刊物录用的每篇记50分,工作交流每篇记80分,被省领导批示再加50分。
(5)国家级录用计分: 被中办有关信息刊物录用的每篇记80分,工作交流每篇记100分,被中央领导批示再加100分。
(6)被《海宁日报》(xx专版除外)、《嘉兴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录用的信息参照给分,并实行每季申报制度,每季度由各村(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向党政办申报,不申报不予给分。
(7)同一信息被多级多刊物录用的,仅记一次最高分。
3.信息加分、扣分制度
(1)条数完成加分:根据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性质、职能设置等实际,分类确定每月信息报送基本任务条数(见附件),完成规定任务的加2分/月,每月有信息被党政办转报市“两办”的再加4分/月。
(2)顶岗培训加分: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到镇党政办信息岗位顶岗培训,每人次加记2分/天;到市委办信息科、市府办信息调研科顶岗培训,每人次加记4分/天。
(3)优质信息加分:在镇信息交流会议上,所交流的信息被评选为优质信息的每篇加2分。
(4)信息约稿扣分:约稿时有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间,逾期5天内完成,每篇扣5分,逾期超过5天的视作不完成,每篇扣20分。
(5)例会缺席扣分:信息工作例会应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参加和准备,到会不带交流稿每次扣5分,事前请假缺席每次扣10分,事前不请假缺席每次扣30分。
(6)紧急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30分。
4.信息工作列入各村,镇机关各办、事业各中心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分为基本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信息部分的95%)和附加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信息部分的5%)。
基本分:按照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年终信息分数完成比例相应给分。
附加分: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被市“两办”及以上录用的给予加分。
(二)奖励办法
信息工作实行稿酬制,按信息得分情况给予一定稿酬(每分5元),每季度由党政办专人统计后下发。
本考核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xx镇各部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信息考核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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