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视角下的德育的主体研究

时间:2022-07-23 15:10:02  阅读:

摘 要:现代教育是与现代社会相对应的。现代社会发展要求教育必须把培养人的主体性作为根本目标。德育教育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应该让学生成为德育主体。

关键词:德育;主体;以人为本

道德教化以人为目的,在于尊重人作为实践理性的自主和自律,尊重人的运用理性的自由,即思想的自由。能够自由地运用自己的理性,把一切准则放置于理性的考察之中,这样才能按照普遍的道德律令而行动。①运用自己的实践理性,意味着一个人能够并必须在生活的具体的处境中判断坚持自己的目的,判断生活中的各种价值,能够意识实践理性的的意志力量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因素,从而勇敢地担负起道德的责任,并在这一过程中,创造着自己的道德人格。这就要求个人在道德教育中得到真正的尊重,个人才能作出源于实践理性的生活决定,才能自由地实现价值判断和以行动来履行和承担道德责任。因此德育教育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教育。

在马克思人学思想指导下的现代德育人本论至少要有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德育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第二,德育的过程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第三,德育目的是人的发展。②德育人本论认为,学生不是被动的德育对象,教育的任何作用必须通过学生的理性选择才能实现,教师是学生灵魂的塑造者,学生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许多道德知识学生虽能理解,但并未真正进行内化,得到认同,不能成为学生在生活中真正奉行的行为准则,更不能体会到一种精神的愉悦。有鉴于此,必须让学生成为德育的主体。

一、“以人为本”视角下学生成为德育主体原因

(一)人类教育从“神化”、“物化”、向“人化”转化的必然

人类教育活动经历了从“神化”教育、“物化”教育、向“人化”教育转变的历史进程。人类古代及中世纪以前,神性统治一切,教育内部的主客体关系也是“主权在神”,作为教育价值外显的教育理念,也表现为“崇拜的教育”。文艺复兴与法国大革命思想启蒙运动以来,人性得以全面的复兴。但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人的独立性实现仍然建立在对物的严重依赖基础之上,由此,尽管破除了神性对人性的压抑,人类又自觉不自觉地把自身“外化”为了物,这种教育集中表现为一种“物化”。

(二)时代呼唤之回应

人的发展也为当今时代的主题,我国当前正在发展和完善的市场经济,对人的独立性和人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要求,此外,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也需要人的发展。在此背景下,人的价值,自由和人存在的意义等观念又再次成为人们关心的主题。承继了传统德育的现行德育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片面强调社会发展而忽视人的发展的现象,使得德育实效低下,结果只能培养出依附型、权威性格的畸形发展的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我们需要不但能自尊而且能自律,不但能自强而且能自立的独立自由的个人;我们需要培养出既能伸张自己的权利,又能担当自己责任的独立自由的个人。因此,德育教育应充分尊重“人”,尊重学生的德育主体地位,才能培养出符合时代发展的人。

(三)对“人学空场”论的应对

当前德育理论和实践存在“人学空场”:德育“既不是以人特别是受教育者为主体的,它所传授的又是剥离了人性内涵的空洞的道德规范,在实施中又背离了把握人性所特有的过程和规律。正因为如此,本来应当是充满人性魅力的德育,变成毫无主体能动,没有道德意义、枯燥无味、令人厌烦的灌输和说教”。 ③现代的教育强烈呼吁必须从这种传统模式中走出来,让学生成为德育教育的主体。

(四)是德育价值和目的的重新定位之要求

传统的社会本位德育观念由于片面强调社会发展要求而与个体发展相脱离,使其不仅实效低下,而且与现代社会强调“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相悖,也背离了当前时代精神的精华和先声---人学的主旨,因而迫切需要改革。

二、如何实现“以人为本”视角下学生的德育主体地位

(一)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尊重学生的选择和价值判断

人生活在社会中,每天都要对各种各样的的事物、现象和周围的人。学校的教育不可能完全控制学生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道德判断的发展必须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发展为必要前提和基础。因此,德育要把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尊重学生的选择和价值判断作为首要任务。

尊重学生的选择和价值判断,教育者的首要任务是是应当鼓励学生自己对事物作出选择和判断、并把自己的判断和社会期望的判断作比较。如:我们可以把那些特别“听话”的和不太“听话”的学生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听话”的学生不善于作出个人选择和判断,他们还像小孩子那样,把大人的的判断作为自己的判断,当面临着必须作出独立判断的情境时,他们常常会陷于两难、迷惘、优柔寡断的境地。再者,教师应该允许并鼓励意见的多样性,可以鼓励学生说:“老师的话不是真理,老师也有欠缺周全,甚至说错话的时候。你们对任何问题都应当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这样有助于学生转变思维,自已做出恰当的价值选择,这样也更能体现有老师的真正价值所在。第三,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出于个人内在兴趣和偏好而作出的一些价值选择,尽管其中的某些选择与教师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

(二)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力求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

德育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参与的教育活动,是教育者的活动和受教育者的自我活动相统一的过程,任何外在的教育都必须经过受教育者的内化才能发生作用。瑞士儿童心理学家让?皮亚杰和美国道德心理学家劳伦斯?柯尔伯格也都从道德认知心理学角度,强调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从他律走向自律,自律是道德的根本,人作为道德行为者的自由恰恰在于他的道德行为源于他内心的道德法则,他是德育的主体,具有自决能力。因此,作为教育者应该摒弃以往的以教育者为主,学生被动接受教育观,形成教育者和学生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

(三)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动性

教师在教育学生时应该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引导学生穷理致知,躬行实践。因此我觉得要培养学生道德教育的自我享用功能,即让道德教育成为一种人们乐于接受的教育。这就要求学生能从道德理想、道德信念在现实实践中获得一种崇高感,体验到一种幸福,感受到一种享受,这样才能使学生对各种道德规范的遵从逐渐从他律变成自律,使他们不是把各种道德规范视为约束与限制,而是作为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成为自身的主动要求。只有这样,道德教育就会成为是一种快乐的教育,学生乐于接受与实践,因此在接受教育时就会更具学习的能动性。

(四)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在我们传统的德育教育中,过分强调了课本的重要性、老师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其实坚持个性是主体与客体相互转化的正确关系的体现。坚持德育工作的个性又是培养创造性人才的逻辑起点与内在要求。

丹尼斯认为,人有“将内在知识情欲的精神潜质现实化的真诚冲动,并且由于人的这种精神潜质和自我、时空、环境发生各种关联,或得以彰显,或受到压抑和挫伤导致功能失调。也就是说,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动机存在精神上的根基。”因此,要更加注重学生的主体作用,创造条件让学生更广泛地参与教学、参与学校管理和参与社会生活,并在参与中认识自己,包括长处和不足、社会价值、社会责任,由此激发学生完善自我、服务人民的主动性,创造性。只有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教育才能在学生的成长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一言以蔽之,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德育工作者要教给学生的不是一套规章制度和抽象的政治说教,而是教给学生自我教育的方法。这样才能让学生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能自我认识、自我激励、自我控制,有了缺点能自尊、自重,遇到困难要自信、自强,犯了错能自律。 这样的教育才是“以人为本的”教育,才能让学生为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行而向自己提出要求和任务,进行自觉的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的方法。■

参考文献

①康德:《康德论教育》,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第15页。

②杨超:《现代德育人本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5页。

③鲁洁:《人对人的理解:道德教育的基础---道德教育当代转型的思考》,《教育研究》2000年第7期,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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