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创新与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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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这一理论,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实践的丰富经验,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路径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民主政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政治发展道路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1-0006-06

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这一理论,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实践的丰富经验,深刻回答了在当代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理论创新的基本脉络

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制度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历史新时期。改革开放以来丰富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催生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并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乎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思想:其一,把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区分为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突破了将二者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必须继续坚持。而一些具体制度尚存在不少弊端,可以改革而且必须改革。其二,论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意义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山发展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发展民主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搞多党竞选、三权分立和两院制。其三,阐明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目的、途径和方法。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是为了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其四,发展了毛泽东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思想,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这些思想为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设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完善指明了方向。

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积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创新:其一,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现了党在执政理念上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的重大转变,找到了把人民当家作主与党的领导有机结合起来的根本形式,指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方向。其二,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战略任务。把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三大基本目标。其三,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五个有利于”标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其四,第一次提出了“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概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这些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重要认识成果,丰富和发展了邓小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

十六大以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创造性的政治建设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思想、新观点:其一,提出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一重大命题,把人民当家作主界定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确立了以民主推进政治发展,在政治发展中扩大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主线。其二,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更高要求之一,丰富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第一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人中国基本政治制度范畴,并强调要将之“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赋予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以新的特点和优势。其三,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理论。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其四,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这些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二、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主要内容

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路径等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

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属性。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发展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离开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区别。资本主义民主是资产阶级借以统治和压迫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工具。而社会主义民主则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民主,是最先进、最广泛的民主。是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最根本的区别。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选择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唯一正确道路。

1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就会四分五裂、就会乱,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就会落空,法治和各项制度也就无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基础和目标。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民治国、民主治国。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的过程,就是表达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失去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规定,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失去了坚实根基和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党的领导并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离开了法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顺利实施,人民的权利就失去了制度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内在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性质和方向,决定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决定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形式。

2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人民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最符合中国实际”,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好形式,“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选择和重要举措。

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完善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真诚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鼓励党外人士做我党的挚友和诤友,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和机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现实要求和必由之路。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既有利于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又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在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等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论述,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

(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路径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路径。

1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理顺和规范各级党委与人大、政府、政

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各种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2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对发展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形成并发展了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人手,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

3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是基本政治制度的外在表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正确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并使之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相适应;必须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必须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为目标,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规范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统筹各类机构的设置,增强党和国家活力。

4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为此,必须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5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尊重和保障人权、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等一系列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思想和具体要求,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6 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奋斗目标,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创造性实践。因此,在党的领导下,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的基本要求,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致力于包括民主政治在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重大意义

(一)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自《共产党宣言》发表160多年来,这一探索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规律的理论伴随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

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无产阶级解放道路的过程中,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思想。他们认为,无产阶级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必须把自己“组织成为阶级,从而组织成为政党。”“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之后,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以作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政治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经验时,进一步发展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他们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凹这种政治形式的无产阶级性质在于:一切权力机构和人民代表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以防止自己的政府和公职人员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公社不是议会式的,而是无产阶级国家的崭新的民主组织形式,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思想,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改革党和国家体制、建设新型民主的重要思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和巩固工农联盟,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实行党政分开,明确划分党和苏维埃政权的职权范围;积极促进民主,加强监督机制,强化人民的监督权;改善国家机关,实行科学管理;加强法制建设,反对“纯行政手段”;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为政治民主化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开创性的思想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与此同时,他却忽视了民主法制建设,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了以高度集中为基本特征的政治体制,窒息了社会主义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并以此为指导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毛泽东又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各种政治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形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扩大民主,反对官僚主义;制定比较完善的法律,健全中国法制;加强执政党建设;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要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些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但这些思想并未在实践中得到始终如一的贯彻,特别是极“左”思潮的泛滥和“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遭受了极大的破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创造性地解决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而又缺乏民主法制传统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重大问题,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基本原则,又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顺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赋予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以更加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内容,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二)新时期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理论是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的指南和行动纲领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上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就十分注重根据地的政权建设,通过民主选举建立了乡(市)、区、县、省和全国的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机构。抗日战争时期,在党的领导下经过民主选举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了“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根据地革命政权。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在解放区建立了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制度改变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对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式民主道路的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成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和新中国面临的历史任务,逐步建立起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由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新中国民主制度的法律地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过程中,其成功的实践推动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其重大的失误也使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遭受严重挫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领导人民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中,推进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南和行动纲领。这主要体现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的理论,为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提供了理论支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工作从根本上都要致力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根本价值追求,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根本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理论,指引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日益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充分显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路径的理论,为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推动机制创新和法治建设,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指明了基本路径。

责任编辑:思 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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