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6-26 15:45:02  阅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落地落实,近日,区食安办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教科局等单位成立4个食品安全半年工作督查组,对全区31个乡(镇)、街道办2020年食品安全半年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达川食安办〔2020〕19号)文件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办2020年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日常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宣传和群众满意度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督查。总体来看,大部分乡(镇)、街道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规定,加强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了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没有发生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事故。一是大部分乡(镇)、街道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规定,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调整食安委成员单位,将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二是大部分乡(镇)、街道办对“三小”经营户开展了摸底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农村集体聚餐和流动摊贩进行了备案登记和管理,同时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开展了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总结。三是大部分乡(镇)、街道办对辖区食品药品经营户、食品监管员、协管员及信息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其中:赵家镇、堡子镇、米城乡、石桥镇、罐子镇,有效地开展了宣传培训、集体聚餐食品管理、专项整治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且资料收集齐全,归档完善;赵家镇、双庙镇、景市镇、翠屏街道办有效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监管和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及无害化处理工作,资料整理规范、齐全;麻柳镇重视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平滩镇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辖区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告知书,告知其经营相关注意事项。安仁乡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赶集日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车巡回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乡镇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乡镇食安办建设滞后、牵头抓总的作用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对弱化,没有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部份乡镇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及“三小”食品经营单位登记管理流于形式,申报资料不齐全;大部分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配备不齐且没通过专业监管知识培训,监管知识缺乏,不利于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个别乡镇未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其中:龙会乡、万家镇对“三小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对食品“三小”经营户未开展登记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福善镇未传达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会议精神,未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虎让乡、南岳镇、渡市镇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及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存在不落实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全面整改。各乡(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积极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及“三小”经营户的备案登记管理和隐患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真正把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督查通报中排名靠后的5个乡镇,要对照达川食安办〔2020〕19号文件细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区食安办。

(二)夯实力量、加强监管。各乡(镇)、街道办要尽最大努力充实食安办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落实相关工作,加大对监管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及农村厨师的培训力度,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及“三小”经营等食品安全风险高发环节,要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管理和流动摊贩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办要创新宣传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移动媒体、led屏、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农村赶集日等时间段,开展食品科普知识宣传,进一步完善食品科普宣传阵地建设,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凝聚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共同筑起食品安全“防火墙”。

附件: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半年督查情况排位表

达州市达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半年督查情况排位表

单位名称

排名位次

单位名称

排名位次

堡子镇

1

金垭镇

17

米城乡

2

平滩镇

18

石桥镇

3

大堰镇

19

罐子镇

4

管村镇

20

赵家镇

5

双庙镇

21

翠屏街道办

6

河市镇

22

明月江街道办

7

百节镇

23

石板街道办

8

亭子镇

24

景市镇

9

大树镇

25

杨柳街道办

10

渡市镇

26

三里坪街道办

11

南岳镇

27

麻柳镇

12

万家镇

28

安仁乡

13

福善镇

29

赵固镇

14

虎让乡

30

石梯镇

15

龙会乡

31

桥湾镇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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