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市城区噪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童小佳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施玉川任副组长,王勇中、王红梅任领导小组成员,执法大队、市场股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万源市文体旅游局城区噪音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召开全市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大会,与业主签订《限时“禁噪”单》。要求各娱乐场所承担社会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场所音量,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严格执行娱乐场所营业时间要求,按规定不得在凌晨2时至上午8时营业。
(二)加强日常管理。在日常检查中,将噪音污染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噪声排放超标、群众反映强烈的娱乐场所,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按照职责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三)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公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能和整体联动效应,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增强整治成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万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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