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体制改革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6-04 12:20:02  阅读:

按照县政协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部署要求,县政协渔农业渔农村和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相关委员对我县渔农村社区体制改革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通过深入渔农村实地走访,与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座谈,收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社区村基本情况

经过2016年全市渔农村社区村体制调整后,我县除**社区因故暂时维持现状外,已完成其余所有社区村一体化组织格局构建。调整后,全县不再保留“渔农村社区管委会”,设立社区村一体化的社区村委会29个,暂保留联村建社区1个,股份经济合作社39个,设置便民服务站26个。

我县社区村一体化组织格局的构建,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1.“一社区一村”更名:**等6个村民委员会通过“翻牌”完成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工作;

2.“一社区多村”分拆:**等6个“一社区多村”的下辖13个行政村完成社区村民委员会分设工作;

3.“一社区多村”撤并整合:**等7个“一社区多村”完成社区撤并整合;

4.“一社区多村”维持现状:**“一社区多村”维持现状。

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社区村改革四种模式中直接更名和分拆的社区村运行比较稳定,撤并整合和维持现状的社区村在运行中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并村不并社导致权责不清晰。本轮社区村体制调整后,股份经济合作社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因此一些合并村内同时存在多个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财务独立收支,合并后的社区村“两委”难以调用或提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事实上取代了体制调整前原行政村的作用,造成了“村内有村”各自为政的现象。由于合并后的融合度差,在社区村规划建设、项目资金分配、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村民宅基地审批、老年渔民生活补助等方面矛盾较大。

(二)对差异性大的村合并不妥当。由于体制调整过程中限制了社区村设置总量,所以部分经济、地理位置差异性大以及思想未统一的村也硬性合并在一起,融合问题就自然变得难上加难。比如**镇**社区村由原来的四个行政村合并而来,存在经济不平衡、岙口分散、资源共享性差、难以融合管理的问题;再如**乡将原来的**村和**村合并为现在的**社区村,**村部分移民自温州,**村部分移民自**,生活习惯的差异与在合并问题上思想的不统一都不利于两村的融合和统筹管理,导致各种矛盾不断。其他合并的社区村,同样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

(三)部分社区村便民服务点虚设。本轮社区村体制调整,明确了“原则上不增加便民服务站数量”的规定。乡镇在设立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后,对再设便民服务点在人员保障上力不从心;社区村为便于服务站工作人员两头兼顾,在考虑设立服务点的时候,往往无法满足非社区村所在地村民的要求。如**乡奇观社区村,设立便民服务点后无法运行,反而造成村民办事“两次跑”的现象。而**镇**社区村,其所辖四个岙口合并后因社区工作人员不足,未在四个岙口设立便民服务点,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研情况以及相关反馈,总体而言,调研组认为“一社区村一经济合作社”、“一社区村一便民服务站点”的模式最符合我县海岛实际,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矛盾。对于合并后矛盾较突出的社区村,如****社区村、****社区村等,应拆分回原模式。考虑目前社区村合并和村级换届刚刚结束,短期内不宜全面推进“一村一社区”改革,建议在下一轮换届时进行。同时,在当前社区村体制调整的框架下,应加强社区村内部融合,强化统筹能力,维持稳定运行。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村社的运行机制。在渔农村股权改革基本完成的背景下,“一社区村一经济合作社”是最理想的模式。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对于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用于社区村公共设施建设或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项目进行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和奖励。二是要鼓励有条件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之间进行兼并、重组,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探索股份经济合作社“强强联合”以及“强社带弱社”资源互补模式,提升村级经济实力。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加快贯彻落实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股权流转相关政策。

(二)落实经济合作社章程。根据《关于完善渔农村社区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舟委办发〔2015〕55号)的精神,村级集体组织要切实承担起渔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保障责任,集体经济收益要优先保障渔农村组织履职、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等公共开支。因此,村经济合作社应当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贯彻落实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确定合理的计提标准,从制度上解决社区村组织工作经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资金问题。

(三)优化便民服务站设置。一是以村民办事便捷为目标,适当增加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编制,解决边缘村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二是探索引进专业社工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在便民服务站开展便民项目服务。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利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接收乡镇行政性服务管理事项委托,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我服务。四是根据实际需求,大胆创新,在现有基础上依托单位和家庭等设施设立便民服务点、便民服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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