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4 11:40:02  阅读:

为推进组织部门党务公开,增强组织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要求,根据《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州、县党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暂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团结、民主、求实、稳定、鼓劲的方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组织舆论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为出发点,以保障干部群众知情权为目的,以宣传组织工作重大政策、文件、重大会议、阶段性成果和工作经验以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为发布的主要内容,逐步建立职责分明、滤布运转高效的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组织工作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切实增强组织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为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新闻发言人及其职责。明确新闻发言人担任条件及其工作职责,设立新闻发言人1名,新闻发言人及其联系方式在电视台、福泉党建网站和《今日福泉》等媒体公布。在对专项工作进行新闻发布时,经部主要领导指定,相关部领导可作为临时新闻发言人。

(二)规范新闻发布内容。主要内容为中央、省委、州委制定的需要广泛宣传的组织工作重大政策;组织部门制定的重要文件、安排的重要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政策解读;组织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和工作经验;涉及组织工作全局、广大群众普遍关心需要公开报道的热点问题;组织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其它需要新闻发布的事项等。

(三)明确新闻发布的主体。新闻发布工作由新闻发言人以市委组织部的名义进行;内容特别重要、影响特别广泛的事项,由部长发布新闻。

(四)确定新闻发布形式和时间。确定与新闻发布内容相匹配的新闻发布形式,主要以新闻通报会、媒体通气会、提供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新闻发布时间,新闻通报会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2次。媒体通气会、提供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等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如有特殊工作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召开。

(五)严格新闻发布审批程序。拟定新闻发布计划和要点,提请部务会审议。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口径由部务会或部主要领导审核。对涉及全局性工作和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由部务会进行审议;对例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与内容,相关科(室)采集信息后,报分管部领导审核后报部主要领导批准;对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需由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的,按照部务会提出的意见或部主要领导的批示进行。举办新闻发布会时,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新闻宣传工作若干事宜的意见》(省办发〔1997〕11号)规定的程序报批。

(六)建立新闻发布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与新闻单位经常性沟通制度、重要新闻线索和稿件报送制度以及统筹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等,使新闻发布工作有章可循、运转高效,切实发挥新闻发布工作的正面舆论效果。

(七)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根据新闻发布工作计划,测算所需工作经费,将所需新闻发布工作经费列入年初经费预算,为新闻发布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提供经费保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新闻发布联络员。办公室负责人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负责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制定、新闻稿草拟、舆情掌握等工作,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的有关联络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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