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22-06-03 18:25:02  阅读:

摘要:为全面掌握全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情况,福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草原畜牧业生产呈现出数量稳定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生产方式正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变,提质增效能力明显增强。

关键词: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

我县结合福海实际情况,按照“牧业增效、农牧民快速持续增收”这个中心,坚持“立草为业”的畜牧业科学发展观,大力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提高畜牧产业水平和科技水平,牢固树立“以农促牧、农牧结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新型草业发展模式,按照福海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系列文件规定(简称“六个意见、四个办法”),积极向现代畜牧业转型发展。继续推广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努力构建现代畜牧业转型发展体系,为推动我县畜牧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基础。各乡(镇)牧业工作发展较好,牧民持续增收,牧业发展步入了较快发展时期。畜牧业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在农牧民增收中的作用日趋凸显,畜牧业已经成为振兴我县农牧业领域发展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通过对阔克阿尕什乡、解特阿热勒镇和喀拉玛盖镇等乡镇的养殖和饲草料基地及合作社的实地调研。现就我县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提出思考和建议。

一、福海县草原畜牧业的现状

(一)天然草原利用和平衡保护情况。2018年落实草原禁牧面积46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706万亩,同时返青、国家固定点、各季节草场、河谷灌溉草场等各项草地监测任务已基本完成,草原确权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我县6个乡(镇)均成立了草原监理所,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2-3名,重点做好本辖区内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严格履行草原执法监督职责。通过县、乡、村三级草原监理队伍的建立,为县草原管理和生态机制的有效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人工饲草料地经营现状。加快饲草料基地建设,在完善草料交易市场功能的同时,探索出台了饲草料奖补政策,逐步将草料交易市场发展成为应急饲草料储备点,以更好地平抑饲草料交易价格,提高饲草料交易配送能力。在牧区坚持“以草定畜”,在农区坚持“以畜定草”,并依托退牧还草、扶贫开发、农业开发、牧区水利建设等项目,高标准饲草料地建设项目完成人工饲草料种植面积达28.46万亩。加大推广草田混播模式、发展一批草业合作组织、引进一批草业经营企业、支持一批草畜联营示范村,全力引进颗粒饲料加工企业,真正为恢复草原生态、农区畜牧业发展和舍饲圈养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在“十三五”末实现天然草原草畜基本平衡目标。

(三)农副产品在家畜饲养中的利用情况。由于认识不到位、养殖规模小等因素,我县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在5.29万亩,主要以制作黄贮为主;秸杆目前全部采用打捆回收,粉碎后饲喂牲畜,残留在田间的秸杆在冬季通过茬地放牧利用,因此秸杆利用率可达到70%以上。

(四)草原执法与监理工作情况。查处违法征占用、开垦草原、破坏草原等违法案件明显减低,根据《草原法》《自治区实施<草原法>办法》及《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58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始终把严厉打击非法开垦,改善荒漠草原生态环境方面作为工作重点,通过组建专项清山、巡逻执法、群众举报、教育引导、蹲点排查等方式有效开展查处非法开垦,破坏草原生态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

(五)政策扶持现状。目前,国家在草原畜牧业方面政策和措施主要有退牧还草、游牧民定居、草原生态奖励补助机制、高标准饲草料基地建设等,这些政策措施的相继实施,为草原畜牧业转型和牧民生产方式转变奠定了良好基础,牧民利用补助资金购买饲草料或建设暖棚圈,为加快实现牲畜冷季舍饲圈养生产方式创造了条件,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正在加快推进和转变当中。禁牧区、草畜平衡区、退牧还草工程等草原保护项目后期管理主要依靠政府引导,坚持“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充分调动牧民自我保护草原的意识,通过培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法律手册、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保护法律法规。

二、在贯彻执行《草原法》和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打击力度减弱。草原监理部门打击草原违法案件的力度不够,草原家庭承包制落实不完善,草原监理机构力量薄弱、手段落后以及一些地方草原权属不明确,非法征用、使用草原案件查处困难,导致非法开垦草原、草原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案件等问题仍然存在,草原保护和执法监督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

(二)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然不足。近年来,我县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提高,但总体来看,制约经济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仍比较突出,各类资源难以得到有效整合,牧民定居点配套高标准饲草料基地建设进展缓慢,开发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牧民定居土地的需求,且现有开发土地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作物产量。

(三)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换速度较慢。传统游牧观念根深蒂固,一些牧民群众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游牧观念的束缚,在生产方式上还没有彻底摆脱靠天养畜的被动局面。另外,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畜牧业生产中传统的生产方式仍占相当大的比重,畜牧业结构单一,良种化和规模化程度不高,经济效益不明显,部分牧民“等靠要”等懒惰思想依然存在,在牧区很难看到功能齐全、作用发挥正常的各类畜牧业养殖小区,先进适用的现代畜牧业新技术在牧区推广范围不大。

(四)饲草料种植能力相对滞后,种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不足。由于牧区饲草料地土地贫瘠、水利设施配套不完善,牧民草料地长期对外承包,大部份牧民种植水平、管理水平较农区还有一定的差距。牧区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畜牧业产业化程度低,加工增值能力较低。牧区缺乏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畜禽的肉食加工也只是家庭作坊式,进行初级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不足,不仅产品档次低,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竞争力弱,而且产品外销量极少,只能当地及时销售,严重阻碍了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和形成加工销售相结合的产业链。

(五)畜牧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较薄弱。由于投人不足,高效、生态、集约型生产等关键技术的集成和普及能力受到比较大的制约,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缓慢。

四、几点建议

(一)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

加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提高法律的严肃性,严肃查处非法开垦破坏草原植被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论牵涉到任何人,都要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严格处理,取信于民,依法保护好我县的草原资源。

(二)改变对畜牧业的传统认识,确立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基本点。

在畜牧产业的转型升级中,必须牢固树立用工业化的思维来谋划畜牧产业发展观点,要立足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加快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建设进程,形成从饲料供应、畜禽生产、畜产品加工、产品营销的产业体系,实施订单畜牧业,规避因市场价格高一哄而上,市场价格低迷一哄而散的恶性循环局面。既注重畜产品基地建设,更要突出畜禽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带动当地农民增收,也拉动二、三产业的同步发展。

(三)狠抓畜牧产业化建设和发展,构建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点。

一要做大做强畜牧产业龙头。把现有的润丰、九州农业、沙漠之神等龙头企业做强,让其承担起畜牧业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职能。

二要培育支持有发展潜力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如旺源驼奶集团、大尾羊公司等龙头企业,重点推动,大力支持,促其尽快成为竞争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三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已落地企业招商,引进一批发展一批,培育一批带头引领龙头企业。

四要做响畜产品品牌。要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安全生产,提高畜产品品质、开拓疆内外市场,大力推进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树立一批在疆内外叫得响,有影响的畜产品品牌。

五要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发展畜牧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全县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服务体系+农户+基地”等服务新模式,将合作经济组织、优势产业、品牌产品“三位一体”共同发展,形成饲养、加工、流通、服务的产业新模式。

(四)我县引进企业在解决地方就业问题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一方面,要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实现大规模、集约化生产;另一方面,要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地方农牧民就业难问题。

(五)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畜牧业基础设施。

各级财政应逐年增加畜牧业发展的财政预算,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要保证畜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倾斜于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体系建设,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代畜牧业。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坚定不移把发展现代畜牧业作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切实加强领导和支持力度,形成合力。把依法打击开垦草原的违法行为作为今后草原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草原家庭承包制,调动发挥草原家庭承包人自己保护草原的作用。加快草原监理体系建设,规范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草原法配套法规、规章,积极开展草原普法宣传等。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的职责,严格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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