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26 09:40:02  阅读:

按照《xx省人民政府转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情况督导检查工作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退伍士兵的安置和权益保障,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确保每年安置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我县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县民政局等部门负责,认真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自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和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退役士兵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历年来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把迎接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庚即安排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此次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安排部署了各项迎检准备工作。会后,全县自上而下地开展了拉网式自查工作。
二、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情况
我县从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抓落实求提高、解难题谋发展、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狠抓政策落实,以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下大力气解决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确保按时完成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一是我县1999年至今的所有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已100%完成安置,无遗留人员。
二是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第四条规定。我县自1999年至2011年期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累计108人(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3人、服役年满12年的三期士官3人)。
三是1999年至2005年期间安置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满12年的士官、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退役人员共计30人;我县2011年6月出台了《xx县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自谋职业实施办法》,采取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以此解决安置工作问题,但由于待安置人员不接受货币安置,要求进行工作安置。2012年3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06年至2011年期间未安置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服役满12年的士官、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退役人员(共计55人)进行工作安置,安置岗位为编内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工勤岗位;另有23人通过参加2011年xx县招考驾驶员等方式安置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所有已安置人员享受财政全额拨款,所有安置人员的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均已全额发放到位,社会保险等政策都已落实到位。
    四是按照国家最新安置政策,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由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因此,2011年11月1日至今我县还没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三、安置后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权益保障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1978年-1999年期间安置的转业志愿兵,还未有安置后下岗、失业的情况发生。
四、近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预防和化解退役士兵群体集访工作部署、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              
在退役士兵信访工作方面,坚持标本兼治,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处置机制,从源头上化解了退役士兵突出矛盾,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设队伍、强化保障。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做好在重大活动场所接、劝访驻守工作;“盯死看牢”重点信访对象。二是主动防控、妥善处理。退役士兵维稳工作任务繁重,为搞好退役士兵信访维稳工作,始终坚持政策和原则,积极主动预防,同时,也注意处理方法的灵活性,认真妥善处置;三是创新思路、构建机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做好新时期退役士兵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着力构建退役士兵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有效解决退役士兵的合理利益诉求。
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的就业观念比较陈旧,个别家庭采取参军的方式来实现“曲线就业”,把当兵作为就业的一种渠道。随着我国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日趋困难。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空间逐年减小;对分配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的退役士兵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及各种优惠政策规定还不够具体。二是现行安置政策下的自谋职业对城镇退役士兵的吸引力不够。在城镇退役士兵的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方面尚未得到较好保障的前提下,通过领取一次性补助金将退役士兵推向社会,必然让退役士兵对自己的未来存在后顾之忧。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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