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实施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的意见

时间:2022-05-25 18:55:02  阅读: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健全“书记抓、抓书记”的基层党建责任体系,促进基层党建目标任务的落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地委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建立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强化乡(镇)党(工)委的管党意识,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组织实施。   

“联述”,指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围绕年初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进行专项述职。   

“联评”,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议。   

“联考”,指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考核结果作为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明确奖惩措施。  

 三、方法步骤  

“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分为述前准备、组织述职、综合评议、述后整改、专项考核5个步骤  

专项述职、评议和考核每年组织一次,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  

1、专项述职  

方式: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会议每季度分级召开一次,由党组织书记进行口头或书面述职。  

内容:专项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开展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和党建工作创新等方面。  

要求:述职人要在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突出自身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以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主线,围绕自身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想了什么、做了什么、起到了什么作用”,重点报告谋划和指导党建工作的思路、抓落实的措施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工作打算,防止和避免将述职变成一般工作汇报。专项述职会议,由上级党组织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参加人员包括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党代表等,可邀请基层党员代表参加。上级领导进行点评,肯定成绩、分析问题、提出要求。会后述职人根据点评意见进行整改。  

2、专项评议  

方法:专项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在专项述职会议上进行;也可以采取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在会前或会后进行。  

内容:主要针对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在年度工作中是否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并抓好落实;是否坚持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大局中去谋划,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是否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是否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要求:党组织可根据关联性等因素确定参加评议人员。参加评议的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参评总人数的20%。组织现场评议,可现场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无记名测评,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专项考核  

方式:专项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在专项述职、评议的基础上,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采取查阅台账、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情况,特别要注重考核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  

内容:上级党组织对照管党责任制要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量化分值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并排出名次。党组织书记专项考核要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专项考核意见由县委组织部通过书面形式向被考核党组织书记反馈,也可以通过座谈会和谈心谈话等形式进行反馈。被考核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整改提高措施。  

要求:专项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评先评优及党组织书记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党组织专项考核排名不过半数、党组织书记专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得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对党组织专项考核排名末二位、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党组织书记专项评议“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经专项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情况分别作出调整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党组织书记专项评议“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四、工作要求  

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各单位要高度管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结合实际细化方法步骤,抓好组织实施。要坚持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将专项述职、评议和考核有机结合,防止形式主义,提高工作实效。要强化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拨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大总结宣传和推广力度。要结合实施“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积极探索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职责的方法和途径,形成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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