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22 16:50:02  阅读:

××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紧紧围绕“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着力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区委“十二五”工作部署及2012年提出的“加快发展、民生为本、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要求,研究出台服务区委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真正做到履行职能为大局,执法办案促发展。健全完善经济社会风险研判机制,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排查可能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风险研判报告5份。建立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帮助有关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对文化公园、老年公寓等项目开展全程跟踪专项预防,保障重点工程项目依法、有序建设。   

2、更加积极主动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坚持快捕快诉,重点办理。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制售发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2件25人。从快批捕了涉案300余万元的张远征制售“病死鸡”案,程二军、陈雪松假冒“洋河蓝色经典”注册商标案,涉案800余万元、受害人达46人的张彩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服务企业发展,检察长到重点企业现场调研4次。驻开发区检察工作室深入企业开展预防建议、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6次,依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3、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保障民生。领导班子带队先后到曹集、蔡集、关庙等乡镇开展“三解三促”活动12次,协调资金50余万元帮助关庙镇卓庄村建成党群服务中心。立案查办涉农惠农职务犯罪7件8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15件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万余元。组织干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走百村、访万户”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收集意见、建议8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3件,实现了村村都有检民联系卡,挂有检察公告牌。   

二、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的要求,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执法办案,全面促进平安××、法治××建设。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321件484人,依法批准逮捕284件44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0件930人,依法提起公诉568件778人。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8件。从严办理了涉案10省13人的徐智高等人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罗道林等12人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王豹、张祥祥等6人贩卖毒品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   

2、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3件18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在高效农业、土地征用补偿、农机购置补贴等领域查办了一批窝串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700余万元。先后到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地税局、市中医院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23次。成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受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42次。   

3、依法强化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8人,监督撤案5件7人,建议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追诉4人。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向市检察院提请刑事抗诉1件。纠正侦查、审判机关违法18次。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督促收监执行2人。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5件,经审查,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6件,已改判1件;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监督虚假民事诉讼案件3件,参与区法院现场执行监督3次。   

三、紧紧围绕社会发展需求,着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格局,促进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   

1、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排查评估可能引发矛盾的风险源点,全年开展风险评估预警746件,全部防范、化解。深入开展“检调对接”,依托大调解平台,在检察环节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40件,民事申诉和解25件,涉检信访化解8件。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7件次,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方式,化解重信重访和涉检信访积案7件。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驻来龙镇检察工作室、驻开发区检察工作室、驻侍岭镇检察工作站化解矛盾纠纷9件。在十八大期间对涉检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化解,实现了全年无赴省进京涉检信访。   

2、积极参与重点人群的管理。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科,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出台《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暂行办法》,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成功办理了新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对全区中小学校完成全覆盖走访,送法进校开展法制讲座 21 次。建成苏北唯一一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已迎接各级领导观摩80余次,组织开展法制警示教育3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3万余人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清风苑》、《江苏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并得到了省、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化农村留守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农村留守人员的各类犯罪6件9人,女检察官协会、巾帼志愿者小组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7次,为3名留守儿童解决了实际困难。   

3、积极参与校园环境综合治理。依据执法办案情况撰写的调研报告《市湖滨新城学生犯罪应引起重视》被市委缪书记批示。联合市教育局、湖滨新城公安分局出台《关于对湖滨新城开发区大学城开展社会治安暨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先后向市广播电视大学、城市职业学院、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并通过“公诉案件进高校”、“开设法制讲堂”等形式送法进校7次。联合区公安、工商、城管、药监等部门召开全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整治活动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实施方案,着力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费环境治理,为中小学提供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四、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办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1、完善执法监督管理。认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时转变执法理念,提前试点,确保顺利对接。全面落实办案工作区看审分离、审录分离等制度,对讯问过程实行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全年开展同步录音录像13件20人96次。建成全市首家开放式案件监督管理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步入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的发展轨道。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对案件的实体、程序进行重点监管,实行案件评查制度。全年对涉案款物管理等情况开展内部检查4次,评查案件377件,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促进了执法规范。   

2、加强检风检纪监督。全面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要岗位、环节的监督。健全执法档案制度,将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岗位调整、晋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全年对办案、接访等工作环节和警车管理、禁酒令等纪律规定开展检务督查48次,通报12次。强化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的廉政氛围。   

3、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监督事项,积极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观摩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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