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对规范农民建房的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5-22 12:40:03  阅读:

关于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00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国土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规划,强化监管,规范农村建房》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党的惠民政策不断落实,农民生活条件逐渐改善,农民逐渐过上了较为宽裕的日子,农民对居住条件不断要求改进。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村乱占、乱建现象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了人们居住生活环境质量。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相对滞后;二是乡镇政府责任主体不明,乡镇重收费、轻监管。三是建立村级网络土地监管经费不到位,2010年聘请村级信息员列入财政预算,但一直未到位,不能发挥监管作用。四是执法体制操作性不强,维稳压力大,执法力度落实还不到位;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正积极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用地秩序:  

一是严格农户自建住房的审核管理。农户自建住房必须经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审核同意,符合相关规划和用地的要求,同时必需按批准的占地面积、层次、高度进行建设,实行放样、砌基和竣工验收“三到场”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与完善基层执法监察网络建设。强化执法监察大队、乡镇国土所、聘请的乡村执法监察信息员等形成的县、乡、村三级 “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执法监察网络,对农村违法违规建房基本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三是探索建立农民建房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一、建立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协调配合,为农民建房提供便捷服务。二、建立用地公示机制。要求各地将农民建房、批准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监督“一户多宅”现象。三、建立违法举报机制。全面开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举报信箱,聘请监督信息员,发动基层群众等方式,广泛接受对违法违规建房的举报。四、建立督查处理机制。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将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效地扼杀在萌芽状态。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与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有效增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六、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强化乡村两级在农民建房中的监管职责,形成与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监管,共同负责,切实有效地杜绝乡、村重收费、轻监管现象的发生。  

四是部署开展了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11〕20号)的要求,我县已部署开展了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正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结束后,将全面摸清我县农村宅基地家底,明确产权,同时,依据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查询,为规范农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 “一户一宅”政策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建房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万载县国土局 电话:8810118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00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3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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