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2013年节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05-20 17:35:03  阅读:

一、坚守安全底线,狠抓日常监管。
一年来,全市质监系统贯彻落实“六个严格”保安全的要求,系统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725家.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494家,获得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10家,获得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容器等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3家,19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共组织审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156张,注销59张;不予许可12家;撤销1张。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和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对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组织开组了监督监督抽查工作,全年抽检食品1214组,合格1169组,合格率为96.3%;抽检食品添加剂16组,合格16组,合格率为100%;抽检食品相关产品25组,合格24组,合格率为96.0%。三是严格执法打假。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和“质检利剑行动”,查处违法案件53余起,捣毁窝点2个,移送公安机关1起,严格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应对处置问题蜜饯、工业明胶、白酒塑化剂等质量安全事件。四是严格风险隐患排查。对279家十一类食品企业开展了风险排查,发现59家企业存在食品安全质量风险,排查出隐患信息46条,责令限期整改的食品企业46家,移交执法立案查处12家。
二、突出重点产品,狠抓专项整治。
按照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1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自查和互查,查出企业和监管部门存在问题31条,责令企业和监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督促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质监部门监管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对于使用添加剂的企业,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二是开展了乳制品专项整治。对2家乳制品生产企业继续实行县局领导定点包厂质量安全负责制,加大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的抽检力度,全年我局共抽检乳制品128组,合格率为100%,未发现三聚氰胺超标。三是开展了肉制品“瘦肉精”整治。要求肉制品企业制定从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到成品出厂的防控措施,严防“瘦肉精”进入生产加工环节。共检查生产企业15家,抽检产品23组,全部合格。四是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根据市食安委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市各级质监部门共检查食品用油生产单位76家,食用油使用单位76家,抽检食用油生产单位样品44组,食用油使用单位原料样品7组,抽检产品全部合格。五是开展了“明胶”专项监督检查。4月份,我局组织各级质监执法人员99人对全市44家企业开展地毯式清查。经查,我市现有一家工业明胶生产企业,企业名称为“合肥健龙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古河分公司”,地址位于xx市全椒县古河镇,企业正在建设中,尚未开始生产;我市现有一家使用明胶进行生产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徽杜贝斯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生产乳酸稳定剂这一产品过程中需要添加明胶,按照批批抽样的原则进行了现场抽样,共抽样9组送至安徽省农标中心进行检验,所检产品全部合格。六是组织开展了白酒塑化剂清查工作。塑化剂事件曝光后,我局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全市35家白酒企业参加的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工作,排查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储运白酒使用的设备、容器、密封材料和包装材料等,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因素。同时组织各级质监部门对辖区内获证的白酒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所有库存白酒产品批批抽样,重点检测标签、甜蜜素、氰化物、塑化剂4个检测项目。全市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35家,正常生产24家,停产11家,抽检样品21组,3组白酒因超范围使用甜蜜素被立案查处。
    三、突出重点时段,保障节日食品安全。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制定“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运行;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工艺流程、检验记录以及质量管理等,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使用非食品原料或用回收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粮油、肉制品、乳及含乳食品、调味品糕点等重点食品的检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引导百姓消费;做好节日值班安排和应急准备,确保专人值守、通讯畅通,提前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从1月10日开始,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对市区及8个县(市、区)组织开展督查。督查组一行深入食品加工企业实地查看了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化验室等,要求被查企业提供生产过程记录、原辅料验证把关记录、索证索票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仔细检查了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签,现场提问企业化验室人员相关问题。对于存在过程控制记录、索证索票记录不全,营养标签不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卫生不乐观等问题的企业,检查组以书面形式告知,限一周内加以改进,并持续督查整改情况;对于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企业,现场进行立案调查;对于常年不生产企业,要求当地质监部门及时通知企业主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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