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20 12:35:03  阅读:


    为了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积极推进我市新一轮扶贫开发顺利实施,近期,我们对全市2011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
    一、现状与特点
    2011年是我市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的第一年。全市上下,积极抢住机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稳步推进了扶贫攻坚工程的顺利实施。全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开发资金13.12亿元,其中:省上共下达我市2011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万元,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7033.99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91.53%,完成报账15894.67万元,占85.4%。扶贫项目资金总体运行呈现良好态势。
    (一)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各县区高度重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制定下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坚持“财政直通车”和报账制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把扶贫资金管理列入廉政考核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保证了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促进了项目顺利实施。镇巴县在全市率先设立了县扶贫资金稽核中心,并由贫困乡镇纪委对单项目实施跟踪评估和监督,为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廉洁高效管理体系做出了示范。
    (二)投资创新亮点突出。各县区积极创新财政资金扶贫方式方法,及时把财政扶贫资金投资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向产业扶贫转移,着力加快脱贫产业发展,打造了一大批产业扶贫新亮点。西乡县积极探索扶贫“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在桑园片区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建立了食用菌脱贫产业园。宁强县把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与旅游产业相结合,成功打造了青木川特色旅游产业基地。镇巴县以财政资金产业直补为平台,积极探索贫困农户土地流转新模式,在三元镇组织建立了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实行土地入股、合作分成,为产业发展开辟了新思路。
    (三)财政杠杆作用显著。各县区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强资源整合,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和贫困群众扶贫投入积极性。2011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7亿元,撬动信贷扶贫资金投入3.99亿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2.6亿元、调动社会帮扶和群众投入达xx亿元,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与其他资金投入占比达到1:6以上。
    (四)扶贫开发成绩斐然。全市共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95公里,硬化水泥路139.9公里,新建基本农田3639亩;实施农户“一建三改”10792户;完成扶贫移民搬迁11145户39688人;信贷扶贫扶持龙头企业25个,带动项目农户5.65万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发展蔬菜2470亩、干鲜果1.56万亩、中药材1.05万亩、食用菌448万袋、牲畜3.77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共有8.12万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超年度计划1.5%完成了任务。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账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和完善。三是个别镇村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低、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四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制度管理,确保阳光操作。一是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部规范扶贫项目资金运作程序;同时,结合县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操作细则,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二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县区及项目镇村在扶贫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基层群众真正享有对扶贫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项目优选,确保靶心瞄准。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扶贫要求,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优先启动建设;在扶贫项目申报中,严格依据“两项制度”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询贫困群众意见,因地制宜确定项目,严把项目申报关、审定关,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精准、合理,力求项目覆盖率和资金效益最大化,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三)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实施进度。一是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管指导力度,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严禁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对于已经批复下达到各县区的扶贫项目,因市场、环境因素变化,确需调整项目计划的,必须按程序向省市扶贫部门履行报备手续后实施。市、县区扶贫部门要结合“三问三解”活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对项目乡镇和村组干部工作的常态指导力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全面掀起新一轮扶贫攻坚热潮,确保如期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二是强化资金拨付与报账管理。扶贫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做好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项目县区、镇、村要严格按照报账制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项目档案资料,规范财务报账材料,加快项目资金报账核销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四)强化后续管理,确保长期效益。要按照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着力在扶贫开发项目可持续发展上寻求新突破。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对于已建成的扶贫项目,要注重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和管护措施,做到以管理促效益,以效益促发展,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二是进一步加强扶贫宣传工作。要认真总结和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着力用先进的人物和事迹,鼓舞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其中,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建设方面,要持续深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项目村农户入会率和资金周转率,确保滚动发展、循环使用。三是建立扶贫干部人才队伍持续推进机制。要定期开展扶贫干部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综合能力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形势的新变化和新要求。要积极推进扶贫干部队伍的吐故纳新和优秀人才的选拔任用,努力建设高素质扶贫人才队伍,为扶贫开发工作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五)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安全运行。一是强化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二是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廉政建设,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扶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执法检查,定期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推荐访问:扶贫 资金管理 调研报告 情况 项目

版权所有:汇朗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汇朗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汇朗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2023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