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于以民为本(政法十八XX论文章)

时间:2022-05-19 09:15:02  阅读: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必须在充分理解报告的要义的同时,把报告的精神与基层工作实际充分结合,在工作实践中来贯彻,来落实。笔者以为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于改善民生,要把以民为本作为政法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要知民情、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聚民智。  

一要知民情。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基层政法工作者联系群众、关注民情,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直接与普通百姓打交道。今年以来,全市领导干部深入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金桥行动”,进一步走进基层、走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关心群众衣食冷暖。我们政法干警按照每周至少联系一次,每旬到点一次,每月单位交流一次,每季单位小结一次,半年单位初评一次,全年综合考评一次“六个一”的基本要求,精心部署,着力推进“千名干警进村企、服务千家促和谐”服务全覆盖活动,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收集了一批社情民意,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发展稳定的实际问题。今后,我们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扎根群众,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发展。  

二要顺民意。胡锦涛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既然我们所做的包括政法工作在内的一切工作是为了人民,那一切决策都应当听取人民的意见,如果一项决策有90%的群众反对,得不到人民的认可,那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去做呢?充分听取、尊重民意是社会管理工作有效推进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市市以上重大项目、所有新上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实行“应评尽评”,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有效防范项目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秋收双禁工作中,我们的包保干部,深入群众、听取民意,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双禁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在今后工作中,不管是重大决策的出台,还是重要项目的落户,都要充分尊重民意,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三要惠民生。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我市始终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今年以来,大力兴办2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得到了百姓的信赖和认可。我们政法部门以“双千”服务为平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法治惠民深入人心。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把惠民工作更加落到实处,通过职能的履行惠民、通过职能的延伸利民。法院通过公正执法、能动司法惠民利民,检察院通过严查职务犯罪、创设清廉政务环境惠民利民,公安部门通过严打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惠民利民,司法部门通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利民惠民,确实把惠民生工作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受益。  

四要解民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范仲淹曾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我们基层社会管理工作要先百姓之忧而忧,把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前一阶段,我市坚持以“四项排查”工作为抓手,通过约访会诊、救助帮扶、源头预防,推行定点接访制度化、重点约访规范化、专题接访常态化、带案下访经常化,着力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更加注意源头预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关注民忧,以老百姓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为工作切入点,  

五要聚民智。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一中全会记者见面会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应当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重大决策听取群众意见,不仅可以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更重要的让人民群众成为决策的参与者,让我们在工作上少犯错误。现阶段,法定假日的设置、个税起征点的确定等许多重大决策的出台得益于“网民”的呼声,凝聚了群众的智慧。我市社会管理工作中,“老娘舅”“清官”专断“家务事”的做法,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充分尊重了群众的首创精神。在今后政法工作、社会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拜群众为师,积聚民智,开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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