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时间:2022-05-18 18:25:02  阅读:

XX县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为正风肃纪、创优环境,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滥用权力行为发生,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干部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县委决定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要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求,对本单位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整合划分和重新界定,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梳理权力配置。要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完整地对本单位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编制内容详实、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制作程序严谨、执行有序的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配置,形成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紧密衔接、互相制约的制度体系。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主要包括具有审批权、执法权以及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内设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其他需要轮岗交流的干部。轮岗交流要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实行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公开承诺制度,对权力范围、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及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等,采取多种方式作出公开承诺。各单位要把承诺内容列为年度考核范畴。  

三、轮岗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为三年一次,最多不超过五年。  

四、党政机关各部门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审批、物资采购、行政执法、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的副职,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分工调整或轮岗轮换。分工调整或轮岗轮换既要防止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相互衔接、增进协调,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责任,确保每个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人员都明确自己行使权力的依据、内容、范围、标准、权限与义务。  

五、各单位在进行干部轮岗交流时,要制定工作方案,经本单位研究并报组织部同意后执行。属于平调、新任或提拔的,应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确定人选后,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数审批。轮岗交流时要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配置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关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和模式,使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逐步做到结构合理、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力、结果公正。  

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制定出台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分步进行实施,不断推进和完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轮岗交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干部轮岗交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执行不力、不坚持原则、疏于管理、推卸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轮岗交流规定甚至干扰阻挠轮岗交流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各单位、县人社局、县编办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依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  

九、本制度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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