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宣传动员阶段总结

时间:2022-05-17 09:30:02  阅读:

木门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  

  专项活动宣传动员阶段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根据旺苍县司法局五司发(201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宣传动员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领导,我镇特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尹朝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罗建平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要求各成员单位提高认识,以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根本任务,以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最终目标,确保将活动的开展贯彻到全年工作中,为活动的开展打好前期准备。  

二、明确责任分工,集中重点排查疑难纠纷  

镇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相关排查、调解活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镇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各职能部门排查本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社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定期排查,做到全面覆盖、普遍排查。对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三、充分动员,提高积极性。我镇就开展专项活动于324日召开了专门会议,会上要求各成员提高认识,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我镇专项活动的目标以及明确了各成员职责和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镇全年工作中;以文件形式将成立领导小组情况等形式进行动员,提高了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我镇通过要求各村(社区)做板报、在各村(社区)悬挂条幅、写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赶场天到场镇向广大群众发放传单大力宣传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做到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木门司法所  

                                  2012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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