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幼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05-15 17:00:02  阅读:

同志们:  

市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十分重视,之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作了专题研究,今天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再进行全面部署。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围绕教育强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9〕68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刚才对一级幼儿园进行了授牌,市教育局、区镇等单位分别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寻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终身教育体系的开端,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关键期。这不仅是中外教育家历来已久的共识,也是当前全社会的共识。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教育的基础主要是在5岁以前奠定的,它占整个教育过程的90%”。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说过:“幼职教育实为人生之基础,凡人生所需之、重要的习惯、趋向、态度多半可以在5岁前培养成功”;“小学教育是建国之根本,幼职教育尤为根本之根本”。这些至理名言已经被现代科学,特别是被现代脑科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所证明。温州有句老话:“3岁看到老”,讲的也是这个道理。近年来,我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作为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的重要目标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规划学前三年教育,创新服务模式,学前教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据统计,2008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567所,在园幼儿273675人,比2002年增加了92231 人;3至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11%,比2002年提高了23.08%;园均规模175人,比2002年增加84人。全市有乡镇中心幼儿园218所,建园率达83.2%。  

    二是农村幼儿园薄弱状况有效改善。实施对口扶持支援计划,2002年、2006年分别组织二轮为期六年的幼儿教育对口支援活动,帮助创办乡镇中心幼儿园19所,100多所欠发达乡镇的薄弱幼儿园在全市100多所省市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下,达到“准办级”幼儿园标准;实行公办幼儿园教师派遣到农村民办幼儿园任教或任园长制度,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幼儿园办学水平。  

    三是幼儿园管理日趋规范。深入开展幼儿园课程改革,积极推进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制订实施《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温政办〔2007〕83号)规定,规范了学前教育的收费管理;实施幼儿园重新审核制度,近年来,全市共对1547所幼儿园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合格和基本合格幼儿园1446所,劝其停办101所。  

    四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逐步扩大。鼓励示范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主办、承办或兼并薄弱幼儿园;推进集团化办园,推行“名园+新园、名园+弱园、名园+农园、名园+民园”模式,根据区域实际,组建紧密型、松散型城乡教育集团。全市现有紧密型幼教集团30 个,覆盖81个园区;有等级幼儿园498所,招生覆盖率达到60.17%;其中,省一级幼儿园27所、二级幼儿园85所。   

    五是城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得到加强。近几年来,我市对城市(城镇)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配套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区已有54所配套幼儿园交付教育部门使用管理,以公办全额拨款、公办差额拨款、公办自筹自支等形式举办,在园幼儿达15874人,占城区幼儿总数的22.36%,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幼儿“入园难”问题。  

    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起步较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县际之间、城乡之间、园际之间发展不平衡,在师资力量、办学水平和保教质量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布局调整、标准化建设等相对滞后,“低、小、散” 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全市公办幼儿园只有55所,占总数3.51%,幼儿数24453人,占9%。其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17所,占乡镇数的6.5%;乡镇中心幼儿园218所中符合省、市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的只占50%,难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业务管理指导的发展格局。  

    三是财政经费投入不足。2008年,我市预算内学前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比例仅为1.2%,计7616万元,仅为1200多公办幼儿教师人员经费。一些地方财政除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的人员经费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投入。  

    四是专业教师数量不够。全市15038名幼儿专任教师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仅4882人,占32.5%;幼儿高级职称以上的485人,仅占3.2%;教师中属职高幼师班或高中毕业的有9087人,占60.4%,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明显偏低。此外,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偏低,队伍不稳。  

    以上问题,与人民群众“入好园”、“好入园”的需求不相适应,与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与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建设教育强市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市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紧迫任务,真正确立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和公益性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扩大优质资源,积极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不断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教育强市建设、切实改善民生的重要时期,是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机遇期。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重视学前教育”;国务院、省政府已专门对学前教育工作作出了部署。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的“短腿”,已经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公共教育意识觉醒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不断提高,需求不断增长。所有这些,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给我市学前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新机遇、新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到2012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以上,其中农村达到92%以上;每个建制镇(街道)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各乡镇都有一所规范的中心幼儿园;幼儿园办园条件和质量全面改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扩大,三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大专以上达60%;学龄前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基本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面向广大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至2020年,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所有幼儿园均达到办园标准,使适龄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切实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学前教育网络。各地要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为目标,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统筹公办民办协调发展,明确工作重点和建设任务,加快学前教育建设步伐。  

    一要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快建立完善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村幼儿园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学前教育网络是农村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据统计,目前全市仍有44个乡镇没有创办中心幼儿园,119个建制镇中还有102个没有创办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已办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有1/2尚未达到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规范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难以承担管理指导功能,难以发挥公办示范作用。到2012年,每个乡镇都要办好一所规范的中心幼儿园,这不仅可以为农村孩子提供相对优质的学前教育,更重要的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立农村学前教育管理指导网络,规范和带动当地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使农村学前教育进入健康、有序、安全的发展轨道。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要为乡镇中心幼儿园配备公办幼儿教师事业编制;对举办中心幼儿园有困难的乡镇,要给予必要的帮助。中小学校网布局调整或迁建后闲置的校舍,必须首先考虑幼儿园的办园需要,按符合学前教育和安全要求改建成中心幼儿园。  

    村幼儿园应以村集体为主举办,特别是中心村要把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农居点建设中合理安排幼儿园建设。要落实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低收费经费补助制度,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行政村独立或联合举办分园或教学点,以“城区(镇)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城区(镇)幼儿园+民办园”的形式,扶持农村幼儿园、薄弱民办幼儿园建设,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要以配套幼儿园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城区学前教育布点。城区(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还没有完全实现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一些小区存在住户已经入住多年,配套幼儿园仍未建设投用的现象,这在县(市)城镇建设中较为突出。为此,要继续重视居民小区配套托幼机构的建设,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满足社区儿童入园的需求。公建配套幼儿园的用地应以教育用地划拨等形式予以安排,园舍建设要与居民区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进行,建成后应移交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统筹安排。公建配套幼儿园是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性投资,是公共教育资源,属国有教育资产,举办主体必须是政府或部门,必须坚持非营利性质,并要按照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可采取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等形式举办。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将配套幼儿园以出租、委托、承包等形式交付其他组织和个人承办,已出租、委托、承包的由当地政府牵头限期收回。  

    三要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为依托,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网络。当前“入好园”难的矛盾依然突出,让孩子上好的幼儿园是老百姓的最大愿望。要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为依托,加快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化发展。鼓励公办幼儿园利用教师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通过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借鉴 “名园集团化”的经验,结合实际,加大“名园集团化”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品牌效应,发挥民办幼儿园的机制优势,大力推进“名园+新园、名园+弱园、名园+民园”的模式。在推进中要注重均衡发展,既要注重品牌的输出,更要注重内涵办学模式、办学理念和要素的输出,努力实现共同发展,尽量避免“牛奶稀释”。  

    (二)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学前教育教师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适应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园长、教师队伍,是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  

    一要按标准配备幼儿园教师。各地人事编制部门一定要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按照省定标准核定编制,配齐配足教师并实行全员聘用制;要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每所民办乡镇中心幼儿园至少2名公办教师的支持,按照全市目前民办乡镇中心幼儿园201所计算,至少需配备402人。各民办幼儿园要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实行自主聘用、合同管理,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二要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我市幼儿专任教师中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少、学前教育大专毕业的少、高级职称以上的少,分别仅占32.5%、39.6%、3.2%。下一步,要在幼儿园教师培训、培养上加大力度: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依托高等师范院校,统筹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计划,为学前教育发展打下良好人才基础;要建立政策导向机制,吸引优秀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事业。二是加强教师资格培训,各地要将幼儿园教师在职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教育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加大财政培训经费投入,鼓励幼儿园教师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取得高一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历,通过一段时间后使幼儿教师中大部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三是加强骨干幼儿教师培养。在幼儿教师中,加强名园长、名教师、省特级教师的培养,开展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  

    三要建立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各地要在抓好幼儿教师资格培训的基础上,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的教师,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同时要加强幼儿园教师注册登记工作,为其业务培训、专业发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优评先、落实“五险一金”以及有序流动等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管理和指导,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要健全学前教育管理网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配足学前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学区要配备1名学前教育管理人员,乡镇中心幼儿园至少要配备1名学前教育辅导员,分别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的职责。  

    一要加强幼儿园申办审批和等级管理。举办幼儿园必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并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由编制机构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对拒绝申办相关手续或不符合基本办园标准又不及时整改擅自招生的,将依法予以处理,责令停办。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对评为省三级以上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晋升等级的幼儿园,市里将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资金予以奖励。教育部门每年对各等级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进行抽查和督导,并将督查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每两年重新审核一次辖区内等级幼儿园。  

    二要改进学前教育教学方法。学前教育是教育体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各类幼儿园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合理制定适合孩子的保教内容和方法,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积极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提高家长对学前教育的正确认识。要防止和抵制“应试教育”的消极因素向学前教育渗透,防止将小学的教育内容向幼儿园前移。要抵制各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商业活动和伪科学行为进入幼儿园。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和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三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幼儿园应就近招生,原则上不跨乡镇招生,不用车辆接送幼儿入园。幼儿园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幼儿园食堂建设应按照《温州市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考核办法》达到C级(含)以上标准。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做好幼儿园的消防工作,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可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幼儿园,应责令其停止招生和办园;要加强对幼儿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理顺管理体制,落实政府责任。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市本级负责对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和扶持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各乡镇(街道)政府要承担起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幼儿园建设规划、征地、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扶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民办幼儿园发展。教育部门为学前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学前教育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公安、财政、人事、劳动社保、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二)完善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各地要认真开展学前教育现状调研,全面把握当地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和存在问题,努力找准突破口,提高工作的针对性。要按照人口发展预测和人口流动趋势,根据县(市)域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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