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13 13:00:04  阅读: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局决定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排查化解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负责,联合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参与,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关注民生,解决民忧的原则。要将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当前群众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建立与群众沟通的平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以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关爱民生之困、消除民生之忧为目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三)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从源头上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 区别情况、分类化解的原则。机关各队室、者桑派出所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落实化解责任,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解决群众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竭力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一)通过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重大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极主动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竭力防止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为建党9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在组织体系、专业机制、队伍素质和硬件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隐患和苗头的发现能力,着力提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着力提高预防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平安和谐XX建设。

 四、工作重点

 从当前我县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来看,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企改革改制引起的职工要求解决待遇、再就业及反映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二是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矛盾问题;三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及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问题;四是落聘代课教师要求补偿、就业上访问题;五是自2008年以来部分退役士兵和家属对安置不满上访问题;六是其他领域突出的矛盾纠纷问题。机关各队室、者桑派出所要结合本辖区内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突出实际,认真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减少或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决定成立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家洪 (局长)

 副组长:何万宏   李 愉  (副局长)

 成  员:冉茂伍(治安中队长)

         骆递才(法制室主任)

         郑秋芳(办公室副主任)

         张 云 (政工监督室主任)

         黄怀军 (刑事侦查中队长)

         黄美锋(者桑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治安中队,李愉兼任办公室主任,冉茂伍、骆递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郑秋芳具体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此次活动,要作为推进“平安和谐XX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各队室、者桑派出所主要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六、实施步骤

 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

 各队室、者桑派出所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形势,落实责任制,坚持按照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区域排查与系统排查相结合、一般矛盾纠纷与社会重大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筛选和归类,登记、造册,找准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切实做到对本辖区、本单位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件件有着落。

 第二阶段:集中化解阶段(4月11日至6月20日)

 各队室、者桑派出所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协调各方,整体联动,全方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区别情况、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办结时限、结案要求和稳控责任人,分类逐一化解。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队室、者桑派出所对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并对下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和部署。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8月1日)

 各队室、者桑派出所要通过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健全乡镇、行政村(社区)、自然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门调解“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实现排查、化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各队室、者桑派出所要适时报告各阶段基本工作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县维稳办。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队室、者桑派出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主动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预防群体性事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一批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创新方法,服务群众。各队室、者桑派出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加强群众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不断创新,采取群众接受、欢迎、喜闻乐见的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重要突破口,切实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心诚意、全心全意为群众做好服务,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尊重和关爱,让群众实实在在共享林业发展的丰硕成果。

 (三)完善机制,注重长效。要通过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与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矛盾调解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机制,“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形成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努力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由因时治标向源头治本的转变。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队室、者桑派出所开展预防群体性事件主动仗专项行动情况督促检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出色的队室、者桑派出所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的,或因预防化解不力、激化矛盾、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倒查问责。同时,要把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纳入今年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统筹推进,营造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协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板报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公安局 专项 主动 预防

版权所有:汇朗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汇朗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汇朗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2023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