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经验材料

时间:2022-05-13 11:10:04  阅读: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市**区人民法院  

**区法院设有5处法庭,其中郊区法庭3处、城区法庭和小额债务法庭各1处。5处法庭总建筑面积1164平方米,共有工作人员30人,其中法官19人,其他工作人员11人。年审结各类案件4100余件,占我院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77%左右,审判人员年人均结案178.7件。近年来,我院加大法庭建设力度,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从提高司法能力入手,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收到了明显成效。5处法庭先后多次被山东省委、省政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区委分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先进单位”、“全省先进法庭”、“山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先进单位”“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有12名干警被上级政法部门和法院记功。  

一、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法庭所在地距院机关距离普遍较远,与院机关的联系不太方便,加之内部人员分工不够细致,经常需要外出送达、调查、办案等因素,使法庭队伍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我院从法庭工作特点出发,在抓法庭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配强法庭工作人员,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我们感到法庭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前沿,每天都要与最基层的群众打交道,法官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声誉,要想打硬仗,先要有过硬的队伍。为此,我们着力在人员配备上向法庭倾斜。首先,为法庭配备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目前我院4处法庭的庭长、副庭长,均具有法律本科学历,且从事审判工作都在十年以上,精通业务,为人正派,能够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其次,为法庭配备一支过硬的审判队伍。我们舍得将院内最优秀的人员放到法庭去,让他们在接触基层群众的过程中不断得到锻炼。目前,在法庭工作的法官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78.26%的人员达到了法律本科学历,1人获得了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除此之外,为了促使法庭人员安心基层、扎根基层,我院还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上适当向法庭人员倾斜,在提拔选任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法庭的人员。近年来,法庭中先后有10多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1人进入院级领导班子。我们还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法庭开办的小食堂进行补贴,使法庭的伙食水平明显高于院机关的水平。我们还为法庭建起了健身房、阅览室等,组织法庭人员开展各项文体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集体荣誉感和队伍的凝聚力。通过以上“拴心留人”举措,使法庭能够吸引优秀人才、留住优秀人才。  

(二)注重队伍职业能力建设,培养学习型法官队伍。法庭承担了我院50%以上案件的审理工作,法庭工作干得好则全院工作皆好,法庭队伍过得硬则全院工作无后顾之忧。为此,我们把提升法庭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做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点,在选派人员外出参训方面,优先考虑在法庭工作的法官。我们每年都要派出10余名法官轮流到省法官学院及其他高校进修、培训,并邀请高校的专家学者来院讲学。我们还鼓励法官自学研究,为法庭添置必要的书籍和音像制品;对取得硕士学位的同志,则报销全部费用,不断为法官自学创造条件。我们还尽力为在法庭工作的法官提供展示自己才能和价值的平台,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审判理论研讨、优秀调研成果、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技能评比,鼓励在法庭一线工作的法官们结合审判实践撰写研讨文章、参加庭审观摩,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经过持续多年的提炼,各法庭都有一些能办案、善研究、会动笔的全能型人才,在院里组织的历次评比活动中,法庭都能涌现出一批高质量、高价值的理论研讨文章,不仅获奖数量多,而且获奖等级高,大大提高了法官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我们还通过开展“六无法庭”、“六无合议庭”、“六无法官”活动,加强法官职业化教育,强化法官必备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尊荣感,强化法官业务技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我院实行“三三一”管理制度,为推进法庭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后的几年中,我们坚持与时俱进,顺应形势的发展,不断对“三三一管理模式”进行完善。去年,我们针对“大立案”管理模式将人民法庭的诉讼程序与裁判程序割裂,增加了相互交接、移送、衔接的中间环节,以致效率低下的问题,从法庭大都处于远郊,驻地分散、战线长,集中送达费时、费工的特点出发,大胆地对“大立案”的模式进行了完善,从方便办案出发,将法庭管辖案件的送达、排期、保全等程序性工作交由法庭自行实施,将与之相配套的证据交换和庭前调解环节亦随之转到法庭办理,这一措施的实行,使法庭审理案件的送达周期由过去的7天缩短为2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还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组织规章制度督查小组不定期地对法庭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照章处理,有效地保证了法庭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  

(四)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加大法庭业务指导力度。近年来,部分具有较高学历的青年法官陆续走上法庭审判岗位,他们朝气蓬勃,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富有很强的进取心,但缺乏实践经验,完全依靠他们自己摸索远远不够;而部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但法学理论功底较薄弱的老法官,面对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新颖的案件,虽经努力学习,仍感到力不从心。面对这种局面,我院成立了民事专业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审判业务的指导力度,搞好把关、培训和法律适用研讨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由分管院长任主任,成员中既有从事民事审判20多年的老同志和年富力强的庭长,也有法学理论水平较高的年轻法官。他们每周一次例会,专题研究各审判庭、合议庭出现重大分歧的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对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对常用法律、法规的条文进行汇编;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对二审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分析、讲评;通过对个案的讨论,举一反三,形成统一的认识,并用于指导审判实践。专业指导委员会还定期组织审判长联席会议,通过审判长交流办案体会,集思广益,解决审判中的重大、疑难问题;通过编写《民事审判信息》,交流和介绍民事审判经验,传达审判信息,刊载法律适用研讨文章及优秀法律文书,转载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学论文。通过上述措施,使法庭审理案件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大大减少了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  

二、建设亲民、便民、利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近年来,我院在人民法庭工作中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注重培养法官的亲民意识,做到思想观念上亲民,工作措施上便民,实际效果上利民。  

(一)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亲民、便民、利民的人民法庭。我们在审判人员中明确地喊响了“视当事人为亲兄妹”的口号,要求法官改变对当事人“冷、横、硬、烦”的衙门作风,实施对当事人“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倒一杯茶水、说一声再见”的“四个一工程”,通过这些不起眼的“细节”,拉近法官与当事人心理上的距离,使法官和法庭的形象大为改善。***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时,面对情绪紧张激动、言语表达不清、证据杂乱无章的当事人,以十分和蔼的态度对其进行安抚,引导他一条一条地理清事实,并对其提供的证据逐一进行整理,使得当事人七上八下的心逐渐安定下来,最终经多次调解,圆满解决了此案。当事人接到案款后激动地热泪盈眶,真诚地说:“我们一家为此事曾跑过多个部门寻求解决,但均以失败告终。最后抱着一线希望来到法院,如果再解决不了,我们夫妻俩就不打算活了。没想到遇到***这样的好法官,挽救了我们一家,我要到外面去宣传你们**区法院这些伸张正义、秉公执法的好法官。”亲民、便民教育强化了法官的亲民意识,加强了法官与当事人的情感沟通,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建立“绿色通道”,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在当前创建  

和谐社会进程中,人民法院应该充分运用司法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平衡各方面的社会利益关系,为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做出积极贡献。为此,我们专门在城区小额债务法庭设立了“诉讼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追索赡养费、抚育费的案件,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其他涉及弱势群体权益纠纷的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快审查、快立案、快裁判,最大限度地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了方便家住城郊结合部的老年人打官司,我院又将本应由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集中审理的追索赡养费案件,交由法庭代为立案并审理;对一些年迈体弱、行动不便的老人或者残疾人,由法官登门立案、上门开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针对每年岁末年初,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大批涌现的情况,我院在法庭开通了民工欠薪专案通道,采取快立案、早介入、速保全的办法,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案结事了。对因原告提供证据不充分或根本就提不出证据、一时难以查实的案件,则通过调解的方式,向被告宣讲相关的法律规定,晓之以道理,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多年来,我院受理的民工欠薪案件全部在一个月内审结,其中,5天内结案的达到了90%以上,有力地保护了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稳定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大局,近年来,我院把切实维护辖区稳定,保一方平安做为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一是将调解工作贯穿到办案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坚持在送达过程中调、在开庭审理时调、在调查过程中调,在质证环节中调,甚至在宣判前的最后时刻调,只要存有一丝的调解希望,就决不言放弃。二是调解手段因案而宜,灵活多变。调解过程当中,不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只要当事人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提出调解要求,我们都结合案件一起调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在宣判之前的最后一刻,再一次进行说服调解,通过向当事人暗示案件的判决结果,促使当事人在最后时刻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不局限于案件承办人自己进行调解,而是法官、书记员相互配合,共同调解,轮换做当事人的工作,从而使调解工作贯穿于法庭的全部工作当中,不但提高了案件调解率,促进了社会稳定,而且使法庭工作协调有序,良性循环。三是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注重案结事了。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官及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内容。黄务法庭前不久调解成功的4起矛盾严重激化的房屋拆迁纠纷案,就是在当事人能够当庭履行的基础上,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从而彻底了结了当事人的纷争。另有4起因同一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也是在当事人能够及时交付赔偿款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了较为适宜的履行期限,并在此间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使该4起案件全部提前履行完毕,各方当事人非常满意。  

三、不断增强两大“服务意识”,努力做好司法保障  

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切实做好“服务大局、服务人民”这篇文章,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落脚点。为此,我们加强对法官的两大“服务意识”教育,努力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准确把握政策,全力配合中心工作。近年来,我区城市建设步入快车道,随之而来的各种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纷至沓来。在处理围绕市区重点建设工程而引发的各类纠纷时,我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坚持“调解为主、强制为辅”的原则,加强说服教育和调解工作,对法律和政策规定应给予被拆迁人的各项补偿和待遇,坚决予以保护;对无理纠缠的拆迁户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决不姑息迁就。另一方面,加强工作协调,注意沟通政府与群众的认识,将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党委、政府,取得他们的关注和支持,从根本上避免被拆迁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我院各法庭共审结各类拆迁纠纷案件近百件,涉及拆迁地段10余个,拆迁户近200户,其中97%以上的案件都能够通过调解得以解决,无一矛盾激化和上访,保证了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受到了**市和**区有关领导机关的高度赞扬。我们还针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领导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保证城市建设工作始终在合法有序的轨道上进行。  

(二)加强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我们感到,在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面前,仅仅依靠法院自身的力量,很难完成大量的止纷定争任务,必须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立起预防和化解民事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为此,我们着手将调解工作向前延伸到基层调解组织,通过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力争将简易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首先在黄务法庭进行基层调解组织业务指导工作试点。该法庭共辖32个居委会,由于辖区人口多为农村居民,传统意识使他们具有发生纠纷后先找村调解组织解决的习惯;而基层调解干部又多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一般都会主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才告知当事人到法院起诉,这就为我们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基层调解组织提供了条件。于是,黄务法庭的法官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时常会同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共同举办面向居委会调解干部的法制讲座,通过宣讲法律法规,介绍做好调解工作的办法,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同时,建立起信息互通平台,加强工作上的相互协作。居委会调解干部坚持不定期地到法庭了解本村民事案件发案情况,特别是离婚案件情况,为保持全村的稳定提供相关信息。法庭则每年年终会同办事处司法所,对各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经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方反悔起诉到法院时,法庭坚决予以维持,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法庭在对案件进行调解时,需要居委会调解干部协助调解时,他们也会主动参与,帮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提高案件调解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该法庭受理的案件中,凡是涉及到同村村民之间的纠纷,绝大多数都是经过所在村调解组织调解未果的案件,这些案件由于事先经过了基层组织的调解,便为诉讼中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调查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的增多,审判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稳定、和谐。为此,我们要求各法庭不能就案办案,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种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自前年上半年以来,我院受理的以追索“三金”为主要特点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倍上升,涉案职工情绪激烈,动辄集体上访,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稳定。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妥善做好案件审理的同时,组织各法庭人员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和形成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就如何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提出建议,最终形成了一份内容详实的调查报告。中院研究室和民四庭接到我们的调查报告后非常重视,郭京兰院长亲自召集民事口的人员进行座谈,并指示民四庭对调查报告做出进一步修改,最终通过中院研究室上报到了市委和省高院,为上级领导机关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近年来,我院法庭先后完成了《关于房地产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关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调查》、《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纠纷审理情况的调查》、《关于外来务工人员法律保护情况的调查》等多个调查报告,对于解决审判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建议。  

总之,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强法庭建设,我院法庭工作正在朝着规范化管理、职业化审判、亲民化服务的目标前进,并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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