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时间:2022-05-11 11:20:02  阅读:

   五年来,我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省、地、县“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全县统计工作者合广大统计调查对象,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了全县统计系统统计法制化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认识“五五”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2006年-2010年,是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的关键的五年。按照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以及州统计局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对每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统工作都作了认真安排和部始置: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是在党中央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新的历史条件下展开的。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确保我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依法治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职责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到股室和人员,县统计局成立了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对“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法规股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期间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考试,其他股室和人员配合参与对全县统计干部职工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认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统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做好“法律六进”工作

(一)认真筹备,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

五年来,我单位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县属企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集思广益,全面贯彻“两转变、两提高”的工作要求,坚持深化统计改革,明确工作责任,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一是配合政法各部门、法制局开展《宪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安全生产管理 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基本农田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二是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继续着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及其《实施细则》、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办、国办《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以及省监察厅、省统计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精神;特别是组织学习宣传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监察部2009年2月9日第一次部长办公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8年12月30日第十六次部务会议、国家统计局2008年11月6日第十八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做好“法律六进”工作

结合“五五”普法,从全县统计工作实际出发,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的同时,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省州统计法制化建设的要求,从2009年上半年起,对全县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实行统计报表报送双签制度,并以此为契机,制印了600本《XX县统计报表签收证》,在首页部份刊印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发放到各统计调查对象手中,对疏通和规范统计数据采集渠道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结合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统计法制化建设工作

按照州统计局的要求和部署,2008年和2009年俩年内,全州所有乡镇,完成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内容包括统计站机构、人员、办公地点、办公设备、法规、管理制度等。到2009年9月份止,我县12个乡镇统计站已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其中统计法制化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得到较好落实,县统计局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统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乡(镇)统计站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统计工作制度》制作板面,按州的要求,做到了“法规上墙”、“制度上墙”、 “图表上墙”三上墙工作,对提高乡村两级统计工作水平起到了较好效果。

(四)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12.4”、“6.26”、“10.26”、等综治宣传月专项活动和重大节庆活动的法制宣传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县统计局始终把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水平,放在全局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在业务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在2009年6至8月,按排8名干部先后到州法制局参与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了统计行政执法证书。为全县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和统计法制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XX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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