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时间:2022-05-10 16:30:03  阅读:

 一、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概况

XX镇地处三县交接处,下辖29个村(居)委会,295个村民小组,距离县城76.6公里。全镇共有居民14120户,人口46422人,其中农业人口42941人。

全镇共有初级中学3所,中心小学3所及村小学有8个教学点。全镇有中学教育班24个,在校生1601人,其中招生550人,毕业401人;小学教学班53个,在校生2729人,其中招生486人,毕业人数585人。中学有教职工95人,其中专任教师82人;小学有教职工135人,其中专任教师127人。

全镇学校占地面积95447平方米,其中初中校园面积48383平方米,校舍面积14531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3754平方米;XX中心小学校园面积47064平方米,校舍面积11536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7011平方米。初中有图书14400册,生均9.0册,小学有图书22160册,生均8.1册。教育设施和设备均达到标准要求。

二、十二·五期间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内涵发展、人才强教、资源统筹、开放创新的教育发展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教育思想先进,教育体系齐全,教育质量较高,教育设施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需要,办人民满意的XX教育。

(二)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

坚持“做强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协调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和“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实施精细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目标,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大教育投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来促进教育现代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促进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实现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

(三)具体目标

1、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适龄儿童入学率99%以上;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85%以上;“三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9%以上;小学六年巩固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95%以上;义务教育完成率达85%以上。

2、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本着“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做好学校规划布局,逐步实现全镇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在县城拟建城关第四小学,解决县城地区大班额问题和满足外来人口不断增加的教育需求。加强初中和中心校的建设,坚持循序渐进、自然过渡、资源整合等方式,突出规模办学,基本实现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和优化。

3、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积极争取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各初级中学、中心学校、完全小学等配套设施,完成“校安工程”建设任务,使全镇生均占地面积小学达到20平方米以上、初中25平方米以上,小学生均校舍面积6.54平方米以上、初中生均8.56平方米以上,消除初中大班额,小学每校班额为45人以下、初中每校班额为50人以下;增加投入,明显改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条件;“三室一堂”(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食堂)建设等达到标准要求;音、体、美器械配备达标率为100%、理科实验仪器配备达标率为100%;中小学建有计算机教室,计算机配备生机比初中达10:1、小学达16:1,实现“班班通”工程;初中生均图书达30册、小学生均图书达20册以上。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小学专任教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中小学教师专业对口任教率达100%;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80%以上。

5、强化学校管理,优化育人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发展;三是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促进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四是加强学校“五化三园”建设和实施“亮丽工程”,全力打造独特的显性校园文化,努力提升办学品味及学校特色;五是积极开展各种校内外活动为师生彰显个性、展示才华搭建平台,构建欢乐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依法治教,履行职责

依法治教是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各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学的水平,乡(镇)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检查监督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健全教育执法制度,切实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要认真抓好教育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教育部门、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做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模范,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投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把建立稳定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作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来落实。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新增教育经费要向中、小学倾斜,逐步提高教育经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所占比例。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和管理,全额用于教育。要提高义务教育校舍维修经费使用效益,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逐步完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资金,保证基本的办学需要,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提高。要拓宽教育投入渠道,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鼓励和提倡社会捐资助学。

(三)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

十一·五期间,我镇“两基”工作虽已达到“国检”标准, 但 “两基”目标是在通过超常规的方式下实现的,教育基础还比较薄弱,水平相对较低,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通过继续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继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提高教育质量等方式确保普及程度核心指标得到巩固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投入力度,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三是杜绝新文盲的产生,利用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远程教育站、点,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普及科学技术。

(四)重视学前教育

将幼儿教育纳入基础教育整体范畴,逐步加大财政对幼儿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做好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引导、管理;采取通过从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招考、从小学教师中调剂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使其能够满足保育教育需要,促进全镇幼儿教育质量提高。

(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奖励在教育各个岗位上工作出色、示范作用明显、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教师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中考成绩突出的学生以及尊师重教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分类指导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成果考评、激励、奖惩等制度,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师资资源。坚持教师凡进必考和招考(聘)师范类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制度,适时根据岗位需要有计划地向本、专科等师范院校招聘部份优秀毕业生,解决教师队伍自然减员与结构性缺编问题;二是继续执行教师进城招考制度,进一步调动乡(镇)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积极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地对全镇教师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进一步转变育人观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教师适应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人事管理,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度,依法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科学考核的原则,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加强教师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考核,建立和完善与聘用制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定期提高培训制度;五是继续坚持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坚持开展支教、上挂学习的交流制度,促进城乡教师、干部交流,保证优秀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努力实现县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

 (七)加强校园综合治理,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安全校园创建活动,强化校园管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校园环境;二是加强硬件建设,强化学校重点部位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硬件建设,指导学校加强校园治安巡逻,逐步推行专业保安人员进校园工作,维护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清查校园周边网吧、店铺、报刊亭等,发现问题随时整治,杜绝涉及师生的严重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四是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准则,发挥良好校园文化潜移默化的育人作用,帮助学生明确是非、善恶、美丑观念,提高欣赏推广优秀文化、抵制不良文化的能力;五是加强课外活动阵地建设。加强校内课外活动阵地建设,为未成年提供良好的课外活动条件,吸引未成年人参加课外活动,主动远离校外不健康场所,把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公益性的主题实践活动;六是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开展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学生科学认识网络的正负面效应,积极利用网络的正面作用,主动抵制网络的负面效应。

(八)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健全教育执法监督体系

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制度,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对学校办学水平、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督导与评估,促进全镇教育走上依法办教、依法治校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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