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与检察院精神文明共建协议

时间:2022-05-08 17:15:02  阅读:

XX县人民检察院  

                                       精神文明共建协议书  

XX县XX镇X村  

   

    为进一步提高和深化文明行业的创建层次及水平,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XX县人民检察院与XX县XX镇X村协议结成城乡共建文明单位。双方将积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要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并力求通过共建,达到团结协作、增进友谊、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努力促进XX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向前发展。为创建城乡精神文明模范单位共同努力,为此,特拟定如下协议:  

     一、成立以XXX检察长为组长,XXX副检察长和X村村支部书记XXX同志为副组长,双方单位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共建领导小组,由XXX同志和XXX同志负责双方精神文明创建的日常工作。  

     二、双方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干警和村民中大力倡导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不断提高干警及村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联系制度,协议并拟定阶段性工作和活动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分析现状,增补措施,探索新路子,寻求新方法,保证共建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  

     四、每逢重大节假日,双方一起组织干警和村民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既增长知识,又增进团结。  

     五、双方单位本着共建、共创、共育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先进性和文明单位、文明村的模范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六、XX县人民检察院定期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到XX镇X村进行法治宣传和形势教育,让村民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新的经济观念,用当地的优势发展经济,真正达到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建设。  

    七、双方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互相支持、帮助,积极派出人力、物力进行协助,共同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稳定。

推荐访问:精神文明 检察院 共建 协议

版权所有:汇朗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汇朗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汇朗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2023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