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小菜市场行业质量分析报告

时间:2022-05-01 14:25:08  阅读: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2008]10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解读,积极部署,通过半年多的整治工作,现把小菜市场整治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小菜场12个,摊位120个,有营业执照36户,无照84户。其中:南院(直属工商所辖区)1个,摊位12个,无照4户。司前1个,摊位25个,有照20户、无照5户。三魁3个,分别为大安摊位11个、有照4户,无照7户;洋溪摊位4个、无照4户;洲岭摊位3户,无照3户。雅阳4个、分别为雅阳官口南街摊位23个、有照10户,无照13户;彭溪镇彭溪路所在地摊位11个,有照2户、无照9户;月湖乡所在地摊位6个、无照6户;柳峰乡所在地摊位10个,无照10个。泗溪1个,所在地竹园,摊位5个,无照5户。仕阳2个,所在地雪溪乡,无照5户;所在地龟湖无照5户。12个马路市场都是属30个摊位以下。

     二、当前现状

     1、“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农村经营者素质普遍

不高,有的经营户没有自觉维持市场的环境整洁,商品摆放杂乱,更有商贩在市场外围乱设摊。

    2、商品准入把关不严。按照商品准入工程实施要求,经营者在进货时要采取索证索票制度,对所进货物的质量进行把关。经营者自身对食品安全隐患要进行排除,如:自查中发现的“三无、过期、变质”等食品,经营者需进行下柜处理,但由于农村经营者素质普遍不高,有些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的还是文盲,根本就无法发现存在的隐患,在此情况下,关口前移的作用已失去原有的意义。

     三、存在的问题
      1、部门职责理解不一致。《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已经对各职能部门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即先证后照),但仍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无证无照均由工商部门负责,忽略了前置审批工作职责,弱化前置许可在先的原则,个别职能部门往往重视对持有许可证经营单位的监管,忽视对无许可证经营单位查处取缔,甚至使不符合开办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整改,给清理整治工作带来困难。
     2、小菜场退路入市力度不够。由于受区域和部门利益等客观原因影响,缺乏行之有效的入市措施,退路入市整治力度不够,相当一部分零散经营户没有进驻到市场内,而是在市场外围摆设摊位,这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也阻碍了交通,给人民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了不便。

     四、建议和意见

     1、2009年目标:在全县农村全面开展小菜场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引路作用,规范小菜场经营。对不具备基本条件和存在严重违法经营的小菜场,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建议其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2、加强对农村小菜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禁经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对已名称登记的小菜场和农批市场,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实现食品快速定性检测箱对农村市场的延伸和覆盖;对尚未名称登记的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积极引导其登记;对不具备基本条件和存在严重违法经营的小菜场,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建议其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3、通过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小菜场的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小菜场,有效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小菜场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小菜场长效监管机制。

     4、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小菜场整治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小菜场整治规范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其他行业专项整治,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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