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同抓双拥工作的探讨

时间:2022-04-22 10:15:03  阅读:

1991年起在全国开展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使军地同抓双拥工作成为亿万军民参与的共同事业。在新形势下,这对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军地同抓“双拥”是对军地各抓“单拥”的继承和发展

新时期军地同抓双拥工作是对战争年代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运动的继承和发展。战争年代,军地都是同一个目标,就是一切为了前线、为了胜利。部队没有单独的后勤保障系统,群众住房就是部队营房,军人吃饭、穿衣直接取之于民;哪里有了部队,哪里的群众就有了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依靠。这种地方拥军优属、部队拥政爱民维系的军政军民团结,成为我党我军我国各族人民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全国解放后,党和政府的中心由武装斗争变成了经济建设,部队住进了营房,守卫着边海防和内地重要目标的安全。社会分工的不同,军队拥政爱民、地方拥军优属的“单拥”模式已不能满足既要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又要维护各自群体利益的需要,军地同抓双拥成为新时期继承和弘扬双拥优良传统的重要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徐州等地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经验应运而生,经邓小平题名倡导,迅速推向全国。短短15年时间,就已有300多个市(区)、县级行政区域获得全国双拥命名。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改变了部队就拥政爱民抓拥政爱民、地方就拥军优属抓拥军优属的单拥模式,使行政区域内的党政军民变为一体,计划统一制定,工作分头落实,表彰共同举行,显现出了军地同抓双拥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部队要在抓好拥政爱民的基础上抓好拥军优属工作

军民既是参与双拥的主体,又是相互服务的对象。和平时期军队人员构成已从战争年代的“军”变成既有“军”也有一定比例的在编职工和随军家属及子女。就整体来讲,部队要在抓好拥政爱民基础上抓好拥军优属工作。

首先,拥军优属要成为部队政治工作重要内容。双拥涉及的拥军优属更多关注的是宏观,军人穿上军装和家庭成为军属,丝毫并不意味着拥政爱民可以取代拥军优属。相反,对拥军优属要求更高。部队要把拥军优属融入政治工作,贯穿官兵教育、训练、生活及家属工作全过程,既要教育军人热爱军队,解决好不安心服役问题;还要关心随军家属创造稳定的家庭环境,增强军队的凝聚力、向心力。

其次,要发动在编职工拥军优属。在编职工本质是民,为部队服务保障本身就是拥军优属。部队要抓好在编职工拥军优属工作的部署、检查、评比、表彰,引导在编职工爱军如家,敬业尽责,为配合部队执勤训练及军人家庭生活作贡献。

此外,部队拥军优属工作要延伸到驻地。转退军人青春年华奉献给了部队,烈属还奉献了亲人,他们和部队有着割不断的情缘联系。在驻地转退军人和烈军属发生就学、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困难时,部队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某些帮助,既能使转退军人和军烈属感受到部队没有忘记他们的那种亲情,又能推动驻地的拥军优属工作。

还有,配合地方落实拥军优属举措。驻地推出诸如旅游景点、市内公交车辆、学校、医院对军人等优抚对象收费实行减免举措时,部队要教育官兵积极配合,主动出示有关证件、遵守公共秩序。对驻地面向官兵开展的两用人才培训,部队要积极支持,并适当分摊培训成本。这既是提高官兵综合素质的投资,也是部队拥军优属的重要方面。

三、地方要在抓好拥军优属的同时重视拥政爱民工作

由于部队一般集中在边海防和大中城市,内地中小城市驻军很少,单从兵员数量上看,部队的拥政爱民很难像拥军优属那样形成同等的社会影响。但是,在城(县)的行政区域内,众多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分散在各行各业,他们虽然不穿军装,也享有拥军优属诸多的优待。可见,拥政爱民只作为部队的工作是不够的,抓好包括转复退军人在内的各类优抚对象的拥政爱民工作,是地方双拥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一是要把优抚对象拥政爱民工作具体化。优抚对象拥政爱民在内容上应和部队有所区别,侧重尊重政府、和睦邻里。我市从1994年开始,就把优抚对象的拥政爱民具体化为“五好四自”(关心国防好、遵纪守法好、家庭道德好、勤劳致富好、团结群众好及自律、自爱、自重、自强),列入“十星文明户”评选,激励优抚对象珍惜光荣历史、争创光荣业绩、建设光荣人家。同时,作为基层双拥创建检查内容,凡是乡镇、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优抚对象拥政爱民工作不落实,发生优抚对象聚众集访、越访而影响社会稳定的,双拥表彰一票否决。从而,提高了基层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要抓好本籍军人的拥政爱民工作。本籍军人虽在外地服役,但对本籍军人履行拥政爱民义务仍要关注。引导本籍军人正确对待地方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鼓励本籍军人如实面对家庭和邻里及村组发生的民事纠纷,依靠政府、相信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家庭的合法权益。

三是利用驻地部队优势推动拥政爱民工作。组织优抚对象过军营日,重温军旅生涯,增进优抚对象拥政爱民参与意识。地方拥政爱民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及时与部队交流,提高相互拥政爱民工作水平。

四、军地同抓双拥工作要研究新思路

结合双拥创建中遇到的新情况,我认为军地要坚持同抓双拥工作,为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应着力贯彻以下思路:

1、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推进军地同抓双拥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思路。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军地同抓双拥工作,军地必须同时考虑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的需求,照应地区、部队、军地之间的差异,根据国防、社会、经济发展和军地承受力,兼顾各自的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种种利益,全面加强军政军民之间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相互支援和协作。这种支援和协作,必须是尽己之能,帮其所需,量力而行,使军地同抓双拥与党的中心同频共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强大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双拥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2、要落实双拥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两者不能相互脱离。我们的国防是全民的国防,人民群众关心军队和国防建设,是应承担的双拥义务;同样,国防提供安全环境为人民群众和平劳动和生活创造了条件,这又是应享有的双拥权利。作为优抚对象,享受了拥军优属的种种权益,就要承担由权益所派生出来的各类拥政爱民义务。有些优抚对象只愿享有拥军优属的权益,不愿履行拥政爱民的义务,认为自己对军队和国防贡献很大,政府和群众怎么优待也不够。这些都与有些地方沿袭单拥模式,和优抚对象拥政爱民工作不落实相关。

3、要尽快出台《双拥法》或《双拥工作条例》。双拥工作抓了60多年,国家尚未颁布专门的双拥法律。要从法律上对军地同抓双拥工作进行规范,以确立双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地位。在政策制定上,不要把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人为地分离,应统一为《双拥工作政策规定》以取代现在的《拥军优属规定》和《拥政爱民规定》,使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在政策上保持相互依存、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完整性。在命名表彰上,市、县级行政区域都以双拥模范城(县、区)进行命名,而军地基层单位则冠以“爱国拥军先进单位”或“拥政爱民先进单位”,行政区域和基层单位表彰名称不统一,强化了军地各自的“单拥”。在组织形态上,军地应统一为双拥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部队的双拥领导小组可在地方双拥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而现在,驻地部队是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地方是双拥领导小组,从组织形态上将拥政爱民与双拥相割裂。在机构设置上,由于双拥的主要工作在地方,应规范地方各级双拥办机构列编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面对日益繁重的双拥工作任务,特别是部队受编制员额限制很难参加合署办公的情况下,地方虚设的双拥领导小组下设的双拥办,不能再按虚设或临时机构对待。全国双拥办要结合新的实际,根据新的情况,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双拥法》或《双拥工作条例》,推动军地同抓双拥工作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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