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

时间:2022-04-17 10:30:31  阅读:

  在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中,曾出现过两次农村包围城市的进程。第一次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最终建立了新中国。第二次则是始自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又一次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发轫,启动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宏伟工程,换来了全世界震惊的持续至今的高速增长。
    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又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在经过25年的改革开放之后,全中国人民正处在一个历史的转折点上,处在一个共同富裕的门槛之上,直面着一个全面小康的令人陶醉蓝图,我们再一次惊异地发现,中国不知不觉之中已经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三农”问题成为全国人民上上下下关注的焦点,甚至出现了国务院总理为一个普通的农户讨要拖欠工资的事情,农村的问题事实上再一次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绊脚石。
    2003年的中国,GDP人均超过了1000美元,与此同时经济界津津乐道的库兹涅茨倒U曲线却没有在中国应验。这条曲线表明,在经济快速起飞的阶段,人们的收入差距会急剧扩大,但当人均GDP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出现差距缩小的状况。
    但是这种判断在中国失灵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收入差距位居世界第一。报告显示,2002年全国收入最高的1%人群组获得全社会总收入的6.1%,比1995年提高0.5%。最高的5%的人群组获得总收入的20%,比1995年提高1.1个百分点。最高的10%的人群组获得总收入的32%。国家统计局2003年公布的数据显示,用以表示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由改革开放初期的0.3上升到0.46,这意味着不到20%的人口占据了80%的社会财富,甚至更高。
    中国的贫富差距并不体现在贫者越贫,富者越富,而是富者的先富速度远远高于贫者的后富速度,体现在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之上。总体而言,中国城乡收入的差距为1:3.24,而居住在城市的20%最高收入人群和居住在农村的20%最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则从最初的4.5:1扩大到了12.66:1。具体而言,1978年,城镇职工的收入为615元,而同期农民人均收入134元;2003年,城镇居民收入为8500元,农民的人均收入为2622元,这只是收入一项,如果考虑到教育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福利,那么农村和城市的差距决不在1:3.2这样的水准之上。
    城乡收入的差距之所以不断的扩大,根本的原因在于从1997年以后,全国农民的人均收入连续七年都没有超过5%,最高的年份为4.8%,最低的年份为4%,仅相当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的一半,而与之同时农民负担却直线上升,就是在尝试费改税的安徽地区,依然出现了历史上的“黄宗羲定律”现象,减负减负越减越多。
    贫富差距的扩大有什么危害吗?
    并非偶然的是,1996年中国经济软着陆之时,正是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率达到9%的最高之时。而1997年至今,中国经济始终在为内需不旺而苦苦探索。道理不难解释,中国真正的大市场就在农村,农村人口占全中国人口的80%,农民不增收、农村市场就启不动,农村市场启不动,启动内需就是空话,工业品的升级换代,结构调整就落不到实处,持续稳定的发展就要打问号。
    改革开放之初,在中国农村普遍流行这样的说法: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8亿农民也好,10亿农民也好,要靠农业脱贫是不可能的,农村劳动力人口的转移是必由之路,西方国家工业化的进程大约经历了100年,农业人口比例才从50%以上下降到5%左右。中国农村这个过程只会长不会短,问题在于,长期以来,我们对于农业劳动力人口的出路没有清醒的规划,对于由农民转化而来的农民工这样新的产业工人群体缺乏起码的尊重和保护,导致农民工的收入被长期拖欠高达3000亿元人民币,不仅造成农民收入的滞涨,而且造成新的城市中的不安定因素,对社会的稳定形成潜在威胁。
    要缩小中国的贫富差距,就要让农民富起来,要让农民富起来,首先就要把农民当回事,历史上,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5年以“一号文件”的方式发布关于农业、农民、农村问题的政策。事隔18年之后的2004年1月中共中央再次发布“一号文件”,发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若干政策的意见》,温家宝总理更是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披露在5年之中取消农业税,这些都对“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路和方向。如果在此同时能够配合政治体制改革,大幅度削减农村基层政府的财政支出,真正把减负落到实处。那么,中国农村、农民的收入就会出现新的变化,就能再一次成为推动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的动力,实现第三次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意图,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化。
    这并非梦想。

推荐访问:包围 农村 城市

版权所有:汇朗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汇朗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汇朗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2023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