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线

时间:2022-03-16 09:45:54  阅读:

赵彦,1974年3月生,浙江人,现居西班牙。曾在《人民文学》等发表小说、随笔若干。出版随笔集《我们都是二手动物》。

朋友V很喜欢“了”这个字,因为“了”没有任何意义。多么美好!干干净净,一无所有,因为没有意义,无须担心它会被别的字改变,临近任何字也都不会有和它组成词的危险,也没有人将它用于人名,它的独立性使得它显得既不合时宜又鹤立鸡群,只有当它不慎闯入句子时,才会发挥一点小小的贡献,它告知人们,它近旁的动词已经是过去时了,动作已经发生过了:哭了——已经在流泪或者哽噎了;不要再说这件事了——已经闭嘴了;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也许不再纠结了……

V喜欢一切已经过去的事物,因为过去的事物更安全,它不插足现在和未来,老老实实地呆在那里,等着人们去回忆,去忘记。她讨厌无从把握的东西,正在变化的东西,而过去没有这两样特质,所以,她喜欢这个表示已经发生了的“了”字。她经常在纸上写这个字。这个字还无比简洁,曲折有变化,从不停顿,一气呵成。

有一天晚上她忽然号啕大哭,因为她发现众多“了”的事件中,有几件仍在影响着她,她经常想起它们,不止是想起它们,它们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她的情感判断力,它们在她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留下似有若无的痕迹,但是当她一探究竟时,根本找不着它们。它们的物质性消失了,它们是不存在的事物。就像句子中的语法。就像“了”。

V记起的有一件事就是这样的:

有一年,V和两个男人组成了一个小型考察组去了一个边境线,当他们到达边境线上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在太阳快下山的那一个小时里,X和摄影师抓紧时间去镇上拍了一只猴子,而在这段时间里,V在自己的房间里呼呼大睡,等她醒来后她忽然想起那只猴子的事,于是抓起外套就冲出门去找他们。

那天晚上V怎么没睡着,因为X在隔壁的房间里,因为V白天其实根本就没在房间里睡觉而他们也没有去拍猴子。当她想起他们三人傍晚在这个小镇做了些什么时,脑子里虚虚实实的,于是她错误地认为当时她在自己房间里打了个盹,而这两个人男人乘机去拍了一只猴子。之后,三个人一起在一家脏兮兮的餐馆里吃了晚饭。饭毕,摄影师提议去散步,于是三人沿着一段矮坡往上走去。后来,X看到了一个立在路边的公用电话亭,说我去打会儿电话,然后就不见了。

V晚上断断续续睡过去有好几次。但每次都不会超过半小时。因为她每次醒来都要看表,在窗户边站一会儿,之后,去卫生间的镜子跟前看看随着夜色加浓越来越深色的脸,然后不管睡不睡得着都继续上床去。她以为隔壁的X也没睡着,因为有几次她听到有家具移动的声音。但她认为摄影师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摄影师年纪大了,临睡之前,摄影师还来她这儿串过门,一时兴起说起自己年轻时的几档情事,让V听了觉得很新奇。这个小镇在地理上和时间上都很边缘,它的夜也是黑夜的边缘,浓黑得接近于固体,又亮得像白夜。因为车很多,当有夜车驶过时,这家小旅馆的窗户就会变成一面镜子,亮得几乎照见她的内脏。

第二天V醒来时看到X留在她手机里的一条短信,是昨晚十二点发的:你睡了吗?V回过去后,却没有回音。后来三人起床,吃饭,退房,X也没说起这件事。前方的路还很长,越过国境线后,他们搭乘了便车办理了离境手续,然后坐上了一辆过路车去了最近的一个城市。在那边拍完资料片后,继续前行。V和X不会当地方言,只能依靠摄影师那点三脚猫的语言功夫,摄影师掌握的当地土话又非常有限,经常张冠李戴,不过这些插曲给单调的旅途带来了一定的乐趣。

第二个晚上V没再收到X发来的短信。V临睡时忽然想起,前一天X在公用电话亭里是在给他的女友打电话(手机没电了?),因为电话打了很长时间。这天天亮后,三人继续赶路,访问,拍照,X和V仍旧像头一天一样,并没有怎么说话,尽管之前他们通过很多邮件。

他们都假装没有那个短信。

第三天晚上三个人临时决定住在一个远离城市的村庄里。好客的村主任给三个人在自家楼板上搭了个通铺。村子里平时很少有外人来,于是这晚几乎成了整个村子的节日,村民们为他们举行了一个小型的歌舞晚会,晚会一直延续到十二点。V觉得自己今晚可能要失眠了,不是因为与两个男人和村主任的家人一起睡在二楼的地板上,而是觉得这天发生的所有一切都在沿着一个危险的方向滑行。

到了后半夜,紧挨着她的X果然伸出手来摸她的脸。他那种试探性的速度和力度,表明他对她还是很没有把握。但她握住了X的手。X的手暖而柔和,微胖,是刚刚过了青年期的手。

此后,他们每个晚上都会在一起。摄影师一睡着,X就偷偷溜到V的房间,天快亮时再回去。有一晚因为订不到房间,三人共居一室,半夜,X也仍旧溜到V的床上。这一切摄影师居然都没有发现,或者说其实摄影师早知道是这么一回事却装聋作哑,而他们俩也宁愿相信一切理所当然。

X令V无端想起以前碰到过的一个男人,在深夜亲热到一半时,总是点支烟去床沿坐一会儿,烟抽完了,回来再继续。从哪里中断,他就能从哪里续起。有一天晚上,X走后,她坐在床头忽然哭了起来。这家小旅馆旁边是一条著名的内陆河,白天的时候,能看到运木头的驳船从河里经过,对岸的树又大又密,树冠绿得要膨胀开来并且马上要迸裂到周围。这种热带植物的奔放于他们有一种重要性,因为它映衬了白天她与他相处时的矜持和生分。

到了夜间,这里一切都看不见了,只有月光底下一片灰白色,沿着小旅馆的栏杆向远处铺展过去,水声很大,偶然有几个脚步声。V靠在窗户边听了一会儿,模模糊糊中看到有一只大鸟栖息在树枝上。V觉得这一切很不真实,X、她自己,也许只是两个虚构人物。

V认为自己有可能要爱上这个男人了,但她又不知道爱的理由,也没有爱的理由。她于是一路上深入观察这个男人,后来她觉得这样的观察令她感到疲乏,就放弃了。他们每天都要走很多路,有时候还坐船。有一次他们有幸搭上了一条游船,船上有很多游客,连行李房也塞满了人。还有一次他们在临河的一个村子里看人们捕鱼。之后有一天,他们跟着一群淘金者走了整整二十公里的河滩。

V觉得自己真的累了,因为白天与夜晚是两个维度。白天她与X仍旧很少说话,而晚上他们却像一对情侣一分钟也不愿意分开。她穿行在两种状态之中,走了比实际上多一倍的路。

于是有一天她在两个男人工作的间隙跑开了,她被一个寺庙给吸引到了山顶。山顶有一尊涂金的大佛,一个很大的塔,几间僧侣的宿舍。站在山顶,可以看见整个城市,城市不大,在阴影下显得有点倾斜,树很大,居民们的房屋都很矮,能看到的人都穿得五颜六色的。她在那里用手机拍照,她拍到了在山脚一条街上的很小的X,戴着一顶珠灰色的棒球帽,有点小格子的浅色T恤。她忽然发现X其实长得很好看,有一个小小的男孩的核藏在他中年人的身体里,特别是微笑的时候。X的下巴又小又圆,笑起来时就像一个大大的水滴,那是他身上残留最多青春的区域。她不禁想起他以前写过的一个句子:黄昏时分在未明湖畔涤洗长发。写的是他自己迅速而短的青年时光。

初恋的时候,有一次她和男友大谈群婚制,她大放厥词地说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她愿意与很多人生活在一起,男友眉头一皱。当时她只是想显得自己与众不同一点而言,那时候她喜欢让自己显得很前卫。她不知道当时她与男友之间已经有了缓慢的正在抬头的对于彼此的不满和分歧。后来果然大动干戈,为分手闹了好多年,还把双方的父母都惊动了。分手前夕,她喜欢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仅坚持了几个月,但却给她初恋的解体帮了大忙。然后她迅速坠入情网,和一个同龄的男孩打得火热。她最长的情书就是献给此人的,他们在心智上可以彼此奉献,这让她觉得很欣慰。但是这段感情也不长,仅仅一年不到,两人就不再联系了。一直到分手,两人都未曾见过面。然后,她开始破戒了,她跟一个小她五岁的学艺术的男孩发生了关系,因为他声称喜欢她。她带他去美院附近的一个宾馆开了个房间。男孩告诉她,他虽然有女友,但他不知道怎么做爱。多少荒唐的理由也没有这条更让她想发笑,但她没有当着男孩的面大笑,因为男孩是动真格的,五岁的年龄差距放大了她身上的女性魅力,这种魅力又刚好可以和一个艺术生身上固有的忧郁接轨。在那间昏暗的宾馆的小房间里,他们做爱了,或者说他们只是当着对方的面表演了做爱,因为她有乱伦的感觉,于是在最后一刻阻止了他。“V”,男孩看到她起来穿衣服时求她,“你答应过我的……要教我……”她套上裙子,捡起男孩掉在地上的裤头子将它整齐地码在床沿。“你答应过我的……”男孩只会嗫嚅着这句话。V穿好衣服后在门边立了一会儿,看了看男孩,然后带上了门。V觉得有点对不起男孩,但她对这一切感到无比厌恶,其实这种厌恶主要来自于自身,对于自己。从那时候开始她就不喜欢自己了。

然后又发生了一些貌似爱情又不是爱情的关系。有一次她把一个男的带到了家里,仅仅因为她曾在网上和这个男的讨论过电影里的性。还有一次她和一个诗人有了一夜情。她还和一个老是想占女人便宜的男人有过几次关系。这些经历,后来她在读理查德·耶茨的《复活节游行》时大笑起来。有一天她把这本小说推荐给最好的女友D,D看完后给她打电话:为什么我觉得艾米莉是你呢?D说虽然我觉得你就是艾米莉,但我还是为它哭了两次。

《复活节游行》讲了一对姐妹,姐姐萨拉有一段貌似完满的婚姻,而妹妹艾米莉选择了一种不那么安全的生活,她交往了很多男友,想努力去爱,却未能得到自己所期盼的爱情。小说快结束时,耶茨写道:

后来的几天里,她(艾米莉)的举动上有了种新的自信,感觉自己是个重要的人,一个别人对她有所期望、有人爱的人。衣服是个问题:她的衣服中,适合春天时去新英格兰地区的很少,她琢磨过再去买几件,但那是犯傻:她买不起。启程的前一天,她熬到很晚,在浴室里昏黄的灯光下(房东为了省钱,所有浴室里装的都是二十五瓦的灯泡),把自己的内衣和裤袜全洗了,之后就无法入睡。星期五一大早,她拎着小手提箱走进港务局巴士总站喧闹的迷宫时,因为缺少睡眠而疲劳不堪。

她本来以为她也能在大巴上睡觉,但是过了很久,她只是抽了很多根烟,透过她旁边那块带上蓝色的车窗盯着外面,看掠过的风景。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四月天。午后不久,一阵睡意突然攫取了她;她醒来时一只胳膊麻了,衣服皱得厉害,她的眼球感觉涩得像是上面撒了沙子。只用再过几分钟,大巴就会到达爱德华兹镇。

V觉得自己和X的故事的结尾不像所有的小说,更不像耶茨的小说。因为生活毕竟是生活,生活里未经提炼的纯度不高的残酷有时候是一种很好的提神药,它会时不时地刺激你,以使你不致因一种假幸福而变得愚痴。那次V和X以及摄影师三人一共走了半个月,最后一天时,V和X单独相处,那一天两人过得也很愉快。做爱结束后,X掏出手机给他女友打电话,告诉小女友他当天晚上可以乘飞机回家。然后,V记得,X合上手机后洋洋得意地扭头和她说——V永远记得从他少年的下巴里如同光线般透出来的那股子得意的神情——这样我一天里就可以有两个女人了。X说完这话,V沉默了一会儿,五分钟后,V拿起挂在椅背上的衣服走了出去。

V曾经想,就写一本叫做《了》的书,在《了》里,V是个重要的人物,当然还有很多次要人物,包括X,在X他们自己的生活里,他们当然也是重要人物。有一天,V设想自己六十八岁了,决定出门旅行。出门的前一天,她在卫生间里把内衣裤放在水龙头下全洗了,吃了一杯热可可,睡了一个好觉。到了第二天,她带上一只装满了日用品的包,一副老花镜,一只小型照相机,在家门口等公交车。为了防止遗忘,她把要拜访的人名写在手心(其中包括X),这些人名密密麻麻的。她张开手心时,阳光把她青筋毕露的手掌照出了几条竖直的阴影。她一边念着这些人名,一边想,不知道这些人中哪些已经不在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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