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3-14 10:35:44  阅读:

云教〔2008〕5号

(2008年2月16日)

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高校工委)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与发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深入实施科教兴滇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创云南教育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积极努力。

云南省教育厅(高校工委)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滇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创云南教育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积极努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思想解放与改革开放,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十七大精神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指导全省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与宣传,落实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

2.以创新作为开创云南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的不竭动力,坚定不移地推进思想的解放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深化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以改革破难题,以改革促发展。结合云南实际,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历史经验,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为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传承与发展并重,坚持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本届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谋划和实施好云南教育五年发展规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完成好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20项重要工作、20个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教育的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3.努力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进一步确立。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加大教育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做到“四个优先”: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谋划教育发展,在安排财政支出中优先保障教育经费,在公共资源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需求,在制定相关政策中优先支持教育发展。确保教育适度超前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和人力资源。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认真组织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促进全省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全国第十六次高校党建会议精神,开好我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增强高校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加强班子建设为重点,做好全省高校班子调整配备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着力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完善厅党组会议制度。继续实施厅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5.继续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纠风治乱工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处理教育乱收费。重点加强对招生考试录取的监督和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开展校务公开和政务公开。

6.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学习宣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研究提出我厅具体的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加强厅机关和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建设能力型、和谐型、清廉型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建设知识型、勤政型、创新型、和谐型、文明型的教育厅机关。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强化综合协调、信息服务、公文审核、督查督办职能,提高工作效能。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关注热点,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7.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完成《云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修改、论证工作,争取年内制定出台。加快拟制《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促进条例》的进度。修订《云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以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加大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教师和青少年法制教育。

8.进一步加强学校现代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师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改革学校管理机制体制,建立和完善学校现代管理制度,以管理提质量,以管理出特色,以管理创效益,努力推进教育事业规模、结构、速度、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注重科学管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二、进一步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师生力量,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强化中小学生良好道德品质教育和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加强有特色、针对性强、有实效的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校外教育作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德育网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1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继续实施大学生成人成才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工程和社会合力育人三大工程。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高质量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应对措施。加强形势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11.加强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积极提倡“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继续抓好预防教育,做好禁毒防艾工作。对城市和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进行分类指导,继续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1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特别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材审定工作。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开展“快乐健康进校园”活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素质教育方案。

13.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做好“两基”攻坚与巩固提高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4.切实落实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两免一补”各项政策,在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基础上,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由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全省农村和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在校学生。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严格公用经费的使用。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农村学校使用教材、教辅的方法。布置化解“普九”债务的工作。

15.大力推进“两基”攻坚,巩固“两基”成果。力争再有4个县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国家“两基”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已“普九”县的督促检查工作,巩固成果,提高质量。继续抓好扫盲工作,扫除10万名青壮年文盲,全省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5%以下。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重视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建设工程。依法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16.积极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基础工程建设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完成2008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摸清全省危房家底,建立和完善危房改造新机制,坚持“责任到县、分次拨款、州市统筹、奖励先进”的原则,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全年排除8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评定州市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完成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7.积极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应用水平,努力推进“班班通,天天用”。把远程教育与推动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农科教结合等进一步紧密结合。继续做好各类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相关工作。

18.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继续做好“两基”评估验收和复查年审工作。改进和加强学校督导评估工作,开展基础教育质量检测。进一步抓好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充实提高专家队伍。加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切实落实政府职责,促进县域内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19.全面实施《云南省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做好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以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力争招收人数突破20万人。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体制和机制改革,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20.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继续实施职业教育的“四大工程”。发挥县职教中心和农村成技校的教育培训功能,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努力开发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短期培训功能,面向广大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

21.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努力健全顶岗实习制度,健全半工半读制度。大力推进订单培养,实现职业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有机对接,培养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实用技术人才。制定与各学校就业率挂钩的职业教育就业考评机制和奖励制度。

22.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建设能力。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职教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围绕我省产业布局及区域、行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制定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加强对实训教学的指导与督察,增强学校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能力,提高培养培训质量和效益。

23.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思路,促进各地积极发展普通高中,通过新建、改扩建、高初中分离等方式,调整结构,整合资源,扩大高中教育规模。制定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发展。加强一级高完中建设,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24.开展普通高中综合评价工作。按照“建立机制、明确要求、综合评价、分步达标、整体提高”的思路,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质量体系、办学效益等方面,对普通高中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学校加强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增强特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5.认真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追踪等一系列社会调查。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以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重点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训基地和精品课程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积极提升教学研究水平,培育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完善双导师制,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认真做好重点学科、学位点建设规划,精心组织2008年全国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26.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与保障机制,健全政府宏观监督管理、社会参与评价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以教育部实施五年一轮的本专科教育教学评估为动力,全面加强云南省高等教育的质量管理,启动省校两级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27.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建设、基础平台建设。推进高校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继续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机制,大力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

28.努力改善高校办学条件,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积极支持州市部分学校的新校区建设。加快呈贡新校区建设步伐,推进10所高校11个建设项目的实施。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实验实训条件。推进高校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远程教育及教育技术现代化工程。

29.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启动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办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逐步使高校成为知识创新、文化传承和政府决策的重要“思想库”与“人才库”。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水平

30.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向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促进全省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31.完善并落实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和教师资格制度,继续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实施质量并举,切实抓好待遇落实,稳定特岗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特岗计划”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提出招收免费师范大学生、免费民族大学生方案。做好农村教育硕士工作。继续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和改革试点、中小学校长培训及高校新任教师下派支教工作。努力构建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师资的支持体系。提出乡村教师周转房的建设工作方案。启动实施“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32.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落实教育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水平和能力。继续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课程建设与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培训模式改革,加大推进远程培训力度,开展重点实验区工作。改革培训的考核评价体系,强调实践取向。加强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继续教育专家队伍建设。推进高等师范院校支持薄弱进修学校建设计划。争取建立教师培训保障机制。

33.实施好中职教师特聘、特岗、特邀“三特”计划,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完善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大力培养“双师型”人才。

34.推进高校“人才强校”战略,制定和完善人才建设计划,实施以师德建设为重点、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名师工程”,分步骤落实国家、省、校三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建设计划,培养出更多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着力造就一批学术大师、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注重学术队伍梯队的建设,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和优秀群体健康成长。

七、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35.突出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保证人人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实现、发展和保护好人民的教育利益。健全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救助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研究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制度。继续对中等职业学校全部一、二年级学生发放助学金。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奖助学金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或接受职业教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办法,多渠道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把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变为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

36.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完善“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监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快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7.加强和改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环境,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加强就业培训,促进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以创业实现就业。联合协助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健全完善就业体系。建成云南省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站,组建云南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联盟。实现“条形码”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的应用。

38.依法从严治教、从严治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化、电子化建设。继续规范学校收费和管理,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预防和惩治,坚决制止乱收费。

39.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培育校园文明风尚,激发师生创造活力。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与公安、交通、应急办、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研究制定校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制度建设,合理界定事故责任,快速处理校园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师生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八、继续推进教育改革开放,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0.贯彻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深化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学体制改革的新突破。改革高校经费投入机制。深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办好高校学生食堂。

41.积极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研究提出民办学校的建设、管理方案。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加大扶持力度创造规范而宽松的政策环境,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逐步建立并完善对民办学校进行办学管理与水平评估的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和监管力度。

42.推进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双语”教材的编写审定出版及循环使用工作,加大双语教师和人口在10万人以下少数民族教师培训力度。做好新一轮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和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资格认证工作。继续做好明德小学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做好各层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43.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以高校为龙头,全面提高我省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突出特色,突出优势,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和高校“小语种”教学力度。进一步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巩固和扩大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支持在校大学生到东南亚、南亚国家学习。进一步做好智力引进工作,注重引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高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及专业人才,提高引进质量和层次。进一步拓展留学生生源,扩大留学生规模。进一步做好国家公派、西部项目、省地方公派留学的选拔工作。

44.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继续推进城市、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达标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地区普通话推广工作。加强普通话测试站点管理,提高管理和测试质量。

45.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和教育对外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 张惟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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