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巡察工作存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问题(7篇)

时间:2023-08-10 14:05:05  阅读:

篇一:基层巡察工作存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问题

  

  基层反映谈谈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今天,的为大家了一篇关于《:谈谈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

  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

  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

  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渠道,搭建与、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

  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内容仅供参考

篇二:基层巡察工作存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问题

  

  有关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

  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

  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

  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

  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

  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

  碍于情面,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

  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

  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

  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

  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对巡察组的工作存

  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

  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

  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

  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

  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

  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

  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

  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

  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

  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

  巡

  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

  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

  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

  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

  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

  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

  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

  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

  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党委统一领导、巡

  ”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

  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

  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

  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

  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

  ,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

  全覆盖

  ,深入开展

  “回头看

  ”创,

  新方式方法

  ,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

  ,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要总结提炼党

  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

  ,

  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

  制度

  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

  教

  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

  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

  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

  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

  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

  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

  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

  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

  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

  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

  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

  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

  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

  “四个着力

  ”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

  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

  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信息

  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

  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

  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

  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

  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

  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

  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

  党员

  、干部、群众交

  全面、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

  流沟通平台。

  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

  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

  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

  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

  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

  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

  ”,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

  解决,真正让巡察

  “利剑

  ”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带着问

篇三:基层巡察工作存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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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谈谈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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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基层巡察工作存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问题

  

  浅谈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第二条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这为市县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两年来,全国各县(市、区、旗)创新巡察工作机制体制,擦亮巡察利剑力斩蝇贪蚁腐,有力地净化了基层权力运行环境,极大地减少了基层腐败的存量,有效遏制了腐败增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不可忽视,基层巡察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现笔者就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一些浅见,希望能对各县市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一是巡察方式创新不足,发现深层次问题困难。由于巡察延伸范围较大、巡察人员变动频繁、巡察时间较短,要采取新手段、新方法又缺乏人员和技术、资金等条件支撑,因此通过常规的巡察方式发现的大多是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

  二是巡察组人员回避难,人情关系干扰难处理。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范围固定,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要实行回避制度也存在着管理地域范围小,可用人员有限的问题。

  三是整改落实效果不明显,深层次问题攻坚难。由于深层次问题的整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协调和同步配合、相关配套政策的配比、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等问题,因此就造成整改落实到位的全是一些显性的问题,真正需要解决的深层次的问题往往却难以整改。

  基于以上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症下药”: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破解创新方式难、发现问题浅难题。建立市县甚至是自治区内运转顺畅的巡察人力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巡察结果运用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升全区各县市整体巡察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的能力。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督查回访等多种形式,深入矛盾尖锐、问题集中的地方,改进谈话方式方法,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二是扎紧制度笼子,破解人情关系网、巡察监督难问题。在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市县联动机制,采取市级主导,县市之间相互交流、交叉、延伸巡察、市县联合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干扰,提升巡察质量。建立回访再监督制度,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不定期进行暗访,出其不意发现问题,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巡察人员考评考核制,对巡察表现非常优秀的巡察干部向组织推荐,对不敢亮剑的“好好先生”“太平绅士”,及时提醒谈话、红脸出汗,对于犯错误、失底线的干部,坚决“清理门户”,以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破解巡察监督难的问题。

  三是压实责任链条,破解巡察效果不佳、整改攻坚难问题。全面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约谈、诫勉,“一票否决”、直至进行严肃的组织处理。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挂账、对账、结账。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任务未完成的,根据责任清单追踪问责相关责任人。

篇五:基层巡察工作存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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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反映:浅析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改进建议

  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析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改进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宾川县于20XX年7月在大理州先行先试首家开展县级基层巡察,截至目前共开展了三轮巡察,笔者有幸参与了三轮巡察,期间对巡察工作有了粗浅的认识和见解。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央、省巡视和州巡察工作的经验可以遵循,但由于巡察地域较大、巡察人员较多、巡察时间较短,通过常规的巡察方式,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巡察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一、基层巡察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巡察人才选拔难,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县级巡察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能力、水平、阅历有着较高的要求,但县一级由于体量较小,加之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有相当部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参加巡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造成可选的人员不多。加之各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虽经过简单的业务培训,但均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长期检验。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同时,还存在抽调人员虽明确了巡察期间不参与原单位工作,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两边负责两边跑现象,分散了巡察组人员的精力。

  (二)深入谈话难,震慑作用难以发挥。在巡察工作中,个别谈话是发现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很多谈话却浅尝辄止,一谈了之。虽然都准备了谈话提纲,提纲也与单位实际相联系,但是往往在触及一些敏感问题或干部个人问题时,被谈话人犹如惊弓之鸟通常会出现犹豫、胆怯的情况而转移话题,或及时补场、或进行否认,而谈话人这时也往往在左右权衡中会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是一个地方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能相逼过甚的念头,所以当时没有进行乘胜追击、顺藤摸瓜,在与被谈话人的心理博弈中输给了自己,从而错失了发现问题线索的良机,导致较少在谈话中发现有用的问题线索,就更谈不上震慑了。

  (三)巡察方法存在局限性,发现问题难。巡察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开展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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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基层巡察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一)合理搭配强化培训,提升巡察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县级巡察组工作人员是每轮巡察临时挑选组成的实际情况,建议在县级常设一定名额巡察组组长编制,以确保巡察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从而避免开展一轮巡察工作并熟悉掌握巡察业务后又没有再次负责下一轮巡察而导致投入太多的人员培训精力。建议县委领导分期分批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谈心谈话,提气鼓劲,交任务、压担子,体现县委的信任、重托,以及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严格把好巡察人员的入口关,严格标准、严格选配、严格培训、严格准入,从严管理,注重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才能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建议上级应加大对基层巡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以达到开拓视野、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增强谈话针对性,提高发现问题线索价值。首先要精心拟定谈话提纲。先查阅被巡察单位相关资料,掌握相关情况,再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权力运行轨迹、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拟定谈话提纲。使谈话对象有话说、有事讲、有问题反映,能够产生共鸣。同时,根据谈话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其次是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巡察中做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近年退休的班子成员必谈,重大项目的参与者和知情人必谈,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谈话范围,以便更有利地发现问题。同时,在谈话中合理规避相关对象,避免因谈话了解问题时出现疏忽和泄露。最后要积极接受群众约谈。巡察组随时随地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之“约”,顺应基层群众的要求,随机选择时间和地点。同时,采取“一对一谈话”方式,变“高高在上”“冷漠以对”为“平等和气”“促膝长谈”,让基层群众放下顾虑对巡察组敢说话、说实话、讲真话,在与干部群众“唠家常”“掏心窝”中发现蛛丝马迹。

  (三)探索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精准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巡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针对基层熟人社会、宗族势力、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特别是就县级而言,说情风、关系网是巡察顺利开展的绊脚石,建议从州级巡察人才库中抽取人员,对全州巡察人才进行集中培训授予资格,并由全州统筹采取县市交叉巡察方式来加以破解。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渠道,尽可能多的收集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对公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予以特别关注。《巡视条列》规定了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开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下沉走访、提请协助、抽查个人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和专项检查等12+N种巡视基本方法,这些方法都是经过巡视实践证明有效管用的,可以借鉴使用。(冯彬、刘东朝)

篇六:基层巡察工作存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问题

  

  有关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

  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篇七:基层巡察工作存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问题

  

  基层反映:浅析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改进建议

  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析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改进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宾川县于2016年7月在大理州先行先试首家开展县级基层巡察,截至目前共开展了三轮巡察,笔者有幸参与了三轮巡察,期间对巡察工作有了粗浅的认识和见解。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央、省巡视和州巡察工作的经验可以遵循,但由于巡察地域较大、巡察人员较多、巡察时间较短,通过常规的巡察方式,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如何更好地发挥巡察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一、基层巡察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巡察人才选拔难,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县级巡察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能力、水平、阅历有着较高的要求,但县一级由于体量较小,加之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有相当部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参加巡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造成可选的人员不多。加之各巡察组成员均是临时抽调,虽经过简单的业务培训,但均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长期检验。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同时,还存在抽调人员虽明确了巡察期间不参与原单位工作,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两边负责两边跑现象,分散了巡察组人员的精力。

  (二)深入谈话难,震慑作用难以发挥。在巡察工作中,个别谈话是发现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很多谈话却浅尝辄止,一谈了之。虽然都准备了谈话提纲,提纲也与单位实际相联系,但是往往在触及一些敏感问题或干部个人问题时,被谈话人犹如惊弓之鸟通常会出现犹豫、胆怯的情况而转移话题,或及时补场、或进行否认,而谈话人这时也往往在左右权衡中会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是一个地方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能相逼过甚的念头,所以当时没有进行乘胜追击、顺藤摸瓜,在与被谈话人的心理博弈中输给了自己,从而错失了发现问题线索的良机,导致较少在谈话中发现有用的问题线索,就更谈不上震慑了。

  (三)巡察方法存在局限性,发现问题难。巡察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开展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

  作用不突出。

  二、加强基层巡察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一)合理搭配强化培训,提升巡察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县级巡察组工作人员是每轮巡察临时挑选组成的实际情况,建议在县级常设一定名额巡察组组长编制,以确保巡察人员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从而避免开展一轮巡察工作并熟悉掌握巡察业务后又没有再次负责下一轮巡察而导致投入太多的人员培训精力。建议县委领导分期分批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谈心谈话,提气鼓劲,交任务、压担子,体现县委的信任、重托,以及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严格把好巡察人员的入口关,严格标准、严格选配、严格培训、严格准入,从严管理,注重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才能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建议上级应加大对基层巡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以达到开拓视野、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增强谈话针对性,提高发现问题线索价值。首先要精心拟定谈话提纲。先查阅被巡察单位相关资料,掌握相关情况,再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权力运行轨迹、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拟定谈话提纲。使谈话对象有话说、有事讲、有问题反映,能够产生共鸣。同时,根据谈话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指向性。其次是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巡察中做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近年退休的班子成员必谈,重大项目的参与者和知情人必谈,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谈话范围,以便更有利地发现问题。同时,在谈话中合理规避相关对象,避免因谈话了解问题时出现疏忽和泄露。最后要积极接受群众约谈。巡察组随时随地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之“约”,顺应基层群众的要求,随机选择时间和地点。同时,采取“一对一谈话”方式,变“高高在上”“冷漠以对”为“平等和气”“促膝长谈”,让基层群众放下顾虑对巡察组敢说话、说实话、讲真话,在与干部群众“唠家常”“掏心窝”中发现蛛丝马迹。

  (三)探索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精准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巡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针对基层熟人社会、宗族势力、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特别是就县级而言,说情风、关系网是巡察顺利开展的绊脚石,建议从州级巡察人才库中抽取人员,对全州巡察人才进行集中培训授予资格,并由全州统筹采取县市交叉巡察方式来加以破解。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渠道,尽可能多的收集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对公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予以特别关注。《巡视条列》规定了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开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下沉

  走访、提请协助、抽查个人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和专项检查等12+N种巡视基本方法,这些方法都是经过巡视实践证明有效管用的,可以借鉴使用。(冯彬、刘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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